《四庫全書》

四庫全書

1772年,正是乾隆在位時期,有一天,安徽學政朱筠向乾隆上奏,請示對《永樂大典》重新進行整理,搜集更多的資料文獻。乾隆很支持這件事,隨後便下令在全國範圍內徵集書籍,鼓勵老百姓把家中藏書貢獻出來,乾隆還給這部新的巨著起了一個名字,叫《四庫全書》。從中人們不難發現,《四庫全書》是在《永樂大典》的基礎上編修出來的,而對《永樂大典》的整理也成了《四庫全書》能夠編纂出來的原因。

聖旨一下,全國各地便開始忙碌起來,首先是徵集書籍。從1772年開始,清朝政府一共徵得12237種書籍,其中江蘇進獻了4808種,浙江進獻了4600種,排在全國前列;還有一些私人藏書家,比如馬裕、鮑士恭、汪啟淑等,也都把自己的藏書貢獻出來。征書工作一直到1778年才宣告結束,乾隆皇帝對結果非常滿意,他為此還制定了獎勵政策,即進獻書籍達到500種,獎勵進獻人《古今圖書集成》一部;進獻書籍達到100種的,獎勵《佩文韻府》一部,另外,凡是進獻書籍達到100種,乾隆皇帝為了表示恩寵,會從中選一本最精華的書,在上面親筆寫一些鼓勵的語句。同時,清朝政府還會把進獻書籍的人的姓名寫在功德簿上。

征書工作完成後,就開始對書籍加以整理、分類。《四庫全書》不單單只有《永樂大典》的內容,還包括了朝廷藏書閣的藏書;清政府自行編纂的書籍,一些皇帝的著作;各省政府進貢的書籍;民間收集來的圖書,以及民間流行的通俗書籍。負責編纂的文官對所有書籍進行篩選,被認可的書籍又分為三種,第一種是精華之作,不但要錄入《四庫全書》,還應該單獨發行,在民間流傳;第二種是能夠錄入《四庫全書》,但達不到單獨發行的條件;第三種就是既不能錄入《四庫全書》,也不能單獨發行,只在《四庫全書總目》中保存書名。對於前兩種符合條件的圖書,文官也要仔細選擇,因為每種圖書都有很多不同的版本,哪種版本最好,才能選進《四庫全書》。一旦確定了入選的版本,文官們就要對這個版本進行加工潤色,首先由低一級的文官對圖書內容進行修改,有錯別字的改錯別字,有語病的改語病,或者是哪些詞語用得不恰當,決定刪掉還是替換,這些改動都要寫在紙條上,然後夾在書裡相對應的地方,呈給上級審查。上一級的文官如果同意某些修改內容,就用硃砂毛筆在書中進行修改;如果不滿意,就不作改動。之後再把圖書呈給最高一級文官,由他總體判斷書中的修改內容是否恰當,如果有必要,高級文官可以否定中級文官的決定,而採用初級文官的修改。總之,一本書經過三道修改審查,最後呈給皇帝檢查,要是皇帝同意了,這本書的修改就算確定下來。

接著就要把修改好的圖書重新抄寫一遍,別看說得輕鬆,抄書可是一件體力活。在選擇抄書人的時候,就要特別仔細,務必徵召那些字跡工整優美的人。在徵召的時候,通常會讓應徵人當場寫幾行字,查驗字跡好壞,擇優錄取。每人每天抄寫的數量也有要求,每天必須抄寫1000字,一年就是33萬字,五年就是180萬字,如果在五年時間內抄寫完成200萬字,朝廷就會給予官職作為獎勵。第一等官職為州同,5年抄寫165萬字為第二等,官職為州判,第三等官職為縣丞,第四等官職為主簿。《四庫全書》的抄寫工作前前後後一共徵召了3826名抄寫人,人數最多的時候一天有600人抄書,每天可以抄寫60多萬字,可謂工程浩大。

編纂的最後一步,就是校訂。校訂工作十分嚴格,清政府為此專門制定了獎罰條例,羅列了很多種可能發生錯誤的情況,分別對應不同的懲罰。校訂需要進行兩次,初校和復校,在這之後,總負責人會在校訂好的圖書中隨意抽幾本出來進行審核,直到不再發現錯誤的地方,才允許拿去裝訂。可以說,校訂工序裡的每一個官員都要非常認真,他們肩上的責任是最重大的。

編纂《四庫全書》的同時,還編修了《四庫全書薈要》、《四庫全書總目》、《四庫全書簡明目錄》、《四庫全書考證》和《武英殿聚珍版叢書》,算得上是《四庫全書》的衍生物。

《四庫全書》共有4部44類66屬。經、史、子、集4部中,經部有10類9屬;史部有15類27屬;子部有14類25屬;集部有5類5屬。《四庫全書》涵蓋面非常廣闊,然而在編纂過程中,很多內容帶有反清思想的圖書都被清政府銷毀了,有些雖然沒被銷毀,內容也經過了大幅度篡改,後世人無法得知其中的真實情況。而且清朝對西方的科研技術也不重視,一些科學技術都沒有收錄在《四庫全書》中,從中我們也可以看出清朝政府的迂腐和目光短淺。

《中華上下五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