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年來,社會人類學的一個中心問題,就是為什麼人類社會禁止手足間婚配,為什麼會有亂倫禁忌?或者說,人類是怎樣從亂婚發展到族外婚的?不容置疑,這是個難解的歷史之謎。因為考古學、古生物學和古文獻都不能提供這方面的材料,民族學也不能提供直接的證據。但族外婚在人類的發展史上,卻具有重要的意義,沒有它,就沒有新石器時代,也不會有今日的文明。族外婚之謎強烈地吸引著人們,特別是有關的專家和學者,因為解開此謎,就可以找到人類進步的鑰匙。目前關於族外婚產生原因的說法很多,其代表觀點有:1.殺死女嬰習俗說。首次試圖解開亂婚發展到族外婚之謎的學者是蘇格蘭法學家麥克倫南。1865年,他在所著《原始婚姻。關於婚禮中搶劫儀式的起源的研究》一書中認為:當男子在本部落內可以足夠地找到妻子時,就沒有必要用暴力從別的部落去搶劫妻子。族外婚制來源於蒙昧人中流行的殺死女嬰的習俗。這種習俗使部落內男子過剩,其直接後果是一妻多夫制;第二個後果便是用暴力搶劫別的部落的女子。時間一長,族外婚就無形地產生了。
但是,麥克倫南沒有說明產生殺嬰習俗的原因。事實上,在外婚制流行的地方,並沒有殺嬰習俗。不容否認,麥氏為後人開拓了通過民俗學研究解開族外婚之謎的正確道路。
2.經濟、社會聯繫需要說。這是一種有代表性的傳統觀點。原始人類生產能力低下,不得不靠群居群力來抵禦自然界,兩性關係也處於不受任何約束的亂婚狀態。以後,由於製造工具的勞動要求有一定的技術和經驗,這部分任務往往由老年人擔任,成年人則主要擔任狩獵,年齡相近的人經常在一起勞動和生活。於是,年齡相近的輩份中,一群女子與一群男子集體地結成
夫妻關係,這種群婚逐漸排除了不同輩份之間的雜亂性交狀態,對兩性關係開始有了某種制度上的約束。這時,姐妹是兄弟的共同妻子,兄弟是姐妹的共同丈夫,夫妻都有共同的血緣。這種家族形態叫血緣家族。到了智人階段,為集體勞動所聯繫,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新的社會組織,氏族就產生了。當他們的居住也相對地固定下來時,一個血緣家族的族團往往由於人口增加而分裂成幾個。但是,分裂出來的幾個族團之間,還保持著一定的經濟聯繫,並且還要求建立某種社會方面的聯繫。在這種情況下,自然而親密的形式,就是各族團之間的男女通婚。於是,族外婚就產生了。最初,這種族外通婚只是在偶然的場合或時期進行;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被固定了下來,從而引起了家族關係的重大變革。這時,禁止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間通婚,後來又禁止了旁系兄弟姐妹之間通婚,這就是在同一族團內,即使是同輩的男女也不能成為夫妻關係了。這對人類的發展來說,意義是十分巨大的。
3.自然選擇效果說。1877年,美國著名民族學家摩爾根出版了他的傑作《古代社會》,他認為族外婚產生的原因是「自然選擇」效果的逐漸顯示。他說,「沒有血緣親屬關係的氏族之間的婚姻,創造出在體質上和智力上都更強健的人種」,排除血緣親屬結婚的事情就這樣確定下來。這一觀點被後世不少學者所承襲。有的學者對此提出了異議,認為蒙昧時代的人類是很難用科學方式進行思維的,說蒙昧時代的人己能根據近親通婚造成後代孱弱的教訓來約束自己,令人難以置信。事實上,直至現代,在許多地方還盛行著「親上加親」落後的婚姻陋習。或許是注意到了這一點,恩格斯於1891年《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再版時,一改同意摩爾根的說法,而加上了「大概」一詞。他謹慎地說,族外婚產生於一種「限制血親婚配的朦朧意向」,「但是人們還不把父母和子女間的性交關係看做怎樣特別可怕的事情」,後來才「為習俗所禁止」,阻止血族婚配的意向是「本能地自發地進行的,並沒有明確的目的意識」。同年,恩格斯還曾提到北美加利福尼亞一些地區,在一定的節日裡,不同氏族男女聚在一起,發生毫無限制的性交,並指出這是群婚制的遺跡。這種習俗在澳大利亞,在印度的一些部落中,在一些非洲民族中都存在著。
4.生存現實選擇說。著名學者泰勒於1889年提出了族外婚的社會意義:「外婚制借氏族間的不斷的結合而促使一個成長擴散的部落可以自我鞏固,使它能壓倒任何孤立無援的小型內婚群體。在世界史上一再發生這樣的故事,即蠻族在其心中一定得面臨兩個簡單而現實的選擇:要不實行外婚,就得被殺光。1949年,學者斯特勞斯寫道:原始人是自給自足的,但並沒有什麼基礎讓隊群間結合成更大的社會,邁向文化以及更廣泛的社會整合的一個重要步驟,就是要隊群中的男性出讓自己族內的女性,並從其他隊群獲得女性為伴侶。他再一次強調了族外婚在象徵和政治上的重要性。
5.族內性禁忌派生說。現代民族學家們則根據民族學的最新成果,認為族外婚乃是族內性禁忌派生出來的現象。資料證明,幾乎所有原始民族都有在狩獵時期禁止性關係的習俗或遺跡。在一些民族中,與人類生存相關的許多活動,如漁業、農事、手工業、商業、戰爭等,都有相應的性關係禁規。
這些禁規作為防止威脅群體的可怕危險的手段,在人們的觀念中根深蒂固。那末,是什麼力量使集體這樣同仇敵愾呢?恐怕只有死亡的威脅。這種威脅開始於具體事件,如狩獵期間發生男人或女人的爭奪,造成死傷或逃亡,於是產生了狩獵性禁忌等等。隨著性禁忌的增多,原始群的生活被分為交替出現的非性關係時期和亂婚時期,且前者時期越來越長,後者則縮短為屈指可數的節日,性禁忌的發展使原始群幾乎成為非性關係群體,而根深蒂固的鬼神觀念使人們不可能去縮短非性關係時期。於是,原始群成為一個個自我封閉的、出生率日益下降的近親交配群體,人類進步陷入了僵局。而擺脫危機的辦法只有一個:打破群體的界限,衝破原始宗教造成的心理壓力,到群體以外去尋找配偶。當蒙昧時代的女人從族外引進了新的基因,創造了強壯而智慧的後代時,族外婚便逐漸成為一種制度。
可見,人類從亂婚發展到族外婚的原因,相當複雜,可以說,直至現在仍為歷史之謎。
(俞奭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