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威王蕭晃傳

長沙威王蕭晃字宣明,是高帝的第四個兒子。少年的時候就很有武力,被高帝所寵愛。升明二年(478),代替哥哥蕭映為淮南、宣城二郡太守。蕭晃熟悉弓箭和騎馬,起初沈攸之事變發生,蕭晃帶著很多武人,在街道上耀武揚威,當時的人們說他是「煥煥蕭四傘」。當年,調任西中郎將、豫州刺史,監二州諸軍事。

高帝登基,蕭晃每次論說政事,都被典簽所刪減,蕭晃就把他給殺了。皇上大怒,親手寫了詔書命令對他進行杖打。改任他為南徐州刺史,加官為都督。武帝做皇太子,去參拜武進陵,在曲阿後湖讓軍兵對打,使蕭晃帶領馬軍。皇上聽說後,又不高興。臨死的時候,把蕭晃交代給了武帝,囑咐把他安排在京城附近地區,不要讓他遠出。

永明元年(483),以蕭晃為都督、南徐州刺史。入京後做了中書監。當時禁止諸王設置儀仗,在京城的,只許設帶刀衛士四十人。蕭晃喜愛武裝鋪排,從徐州免職回來,私自載了數百人的儀仗還京,被宮中主管部門發覺,給他投到了江中。武帝聽說後大怒,將要依法處置,豫章王蕭嶷叩頭流淚說:「蕭晃的罪確實不可寬恕,但是陛下應當回憶先朝很可憐白象。」白象,是蕭晃的小字。皇上也流下了眼淚。高帝病危時,曾經告誡武帝說:「宋朝皇族如果兄弟間不互相殘害,其他家族哪能鑽他們的空子?你要深深地以此為戒。」所以武帝終於沒有其他意圖,然而蕭晃也得不到親寵。當時的輿論,認為武帝優於魏文帝,而不及漢明帝。

後來任命他為車騎將軍、侍中。死後,贈開府儀同三司。武帝曾經遊覽鍾山,蕭晃隨行。衛隊以馬槊刺路邊的枯樹,皇上讓身邊的幾個人共同牽拽,纏上繩子一齊用力而槊不出來,於是便讓蕭晃騎馬來拔,結果應手而出。每次邊遠州郡貢獻了駿馬,皇上便派蕭晃在華林園中進行調試。高帝常說:「這是我家的任城王。」武帝藉著這個意思,所以追諡他叫作「威」。

《南史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