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明太子蕭統傳

昭明太子蕭統字德施,小名維摩,是武帝的長子。齊中興元年(501)九月生於襄陽。武帝年近四十,始得嫡子;當時有徐元瑜歸降;又有荊州使者來,報稱蕭穎胄暴死。於是人們稱此三件事為「三慶」。不久平定建鄴,有識之士認為這是天命所歸。

天監元年(502)十一月,立為皇太子。當時年幼,仍舊和母親居住在宮內,武帝給他封了東宮的屬官,這些官員便到他所居住的永福宮去侍奉。天監五年(506)六月十七,離開母親出居東宮。

太子生性聰明通達,三歲受業讀《孝經》、《論語》,五歲遍讀《五經》,都能通暢地誦讀。性情仁愛孝順,自出居東宮,經常思戀母親而悶悶不樂。武帝知道了,便叫他五天去朝見他母親一次,於是他便往往留住在永福宮,有時三五日後才回東宮。八年(509)九月,他在壽安殿講《孝經》,已通曉其大義。講完後,親自到國學去設祭品祭祀先師孔子。

十二歲時,在宮內看到司法官員準備判案。問左右說:「這穿黑衣服的是幹什麼的?」回答說:「是司法部門的官員。」蕭統把他們的案卷要來看,說:「這些我都能念下來,我能判決嗎?」當事官員看他年幼,哄他說:「可以。」這些案子都是要判徒刑以上的重罪,蕭統都批為杖五十。當事官員拿著這判下的案卷,不知該怎麼辦,報告給武帝,武帝笑著讓照此辦理。從此屢次讓他旁聽審案,每逢有意寬大處理的,就讓太子來判決。建康縣判決拐賣人口的罪犯,案子重新審理時,太子在場,縣令因為太子仁愛,故只輕判杖四十下。並對犯人說:「你如果被判罪,全家老小都要被殺,現在即使不以該判的罪判你,難道就可以這樣輕罰一下就算了!可交付官府判刑十年。」

十四年(515)正月初一早上,武帝親臨太極殿,給太子行加冕禮。按照舊制,太子應戴遠遊冠,系飾有金蟬翠委的冠纓,這次詔命加上飾有山形的金冠。太子身姿容貌漂亮,舉止得體,讀書能一目數行,過目不忘。每當出遊宴會或餞別親友時,賦詩可達數十韻,有時用險韻,都能略思便成,而不用改換字句。武帝大力弘揚佛教,親自講說佛經。太子也素來信佛,遍觀佛經。在宮內特別設立慧義殿,專門作為講佛法的集會場所。招引名僧,太子自己講解二諦、法身義,都有新創意。普通元年(520)四月,慧義殿降下甘露,大家都認為這是太子至高的德性感化了上天。當時風俗喜歡奢侈,太子想以自己為表率影響別人,使用之物都很簡樸,身穿舊衣,吃飯不用兩樣肉食。

普通七年(526)十一月,生母丁斌嬪生病,太子回永福宮,從早到晚侍奉母親,睡覺沒有脫過衣服。母親死時,他徒步跟從母親喪儀回宮,直到入殮,沒進過一口湯水,每當痛哭時都昏厥過去。武帝派中書舍人顧協向他傳達武帝的話說:「居喪不能哀痛過度危及生命,這是聖人的規定,無力勝任喪事就等於不孝。有我在,哪能這樣毀傷自己的身體!跋快勉強喝點兒稀粥。」太子奉了御旨,才算進食數口,從此直到下葬,每天只喝麥粥一升。武帝又訓導他說:「聽說你吃的過少,越來越瘦。我近來沒有別的病,只因為你這樣,心口兒也堵得慌成了病。所以你應該勉強自己多吃點兒,別讓我老替你擔心。」雖然屢次有皇命勸說逼迫,蕭統在整個辦喪事期間每天吃的不超過一溢,沒吃過蔬菜水果。他平常身體粗壯,腰帶很長,這時竟削減大半。每次入朝,上上下下看到的人沒有不下淚的。

太子自從行冠禮以後,武帝便讓他觀察處理國家事務,於是面前擠滿了奏事的內外百官。太子通曉政務,每當有說錯的或是花言巧語說假話,都能馬上分辨剖析,指出其正誤。令其慢慢改過,而未曾向武帝舉報過一人。審理案件,許多人都得到赦免或從寬,天下都稱頌太子仁德。性情寬厚仁愛能容人,喜怒不露在臉上。招納有才學的人,對他們始終賞識愛重。常常自己研討經典,或與學者們商討古今學問,並且還著成文章,已成為經常之事。當時東宮有藏書近三萬卷,名士才子濟濟一堂,文章學術的盛況,是晉、宋以來從未有過的。

太子生性喜愛山水,在玄圃園內穿渠築山,又建立亭台館閣,和官員中有名望的人士在其中暢遊。一次在後園池中划船,番禺侯蕭軌強調說裡邊應該有歌女演奏。太子不正面回答,而是吟誦了左思《招隱詩》:「何必絲與竹,山水有清音。」蕭軌慚愧而不再提此事。太子出居東宮二十餘年,不蓄養歌妓。他死前不久,武帝賜他一班宮庭女樂,他也不甚喜愛。

普通年間,大軍北侵魏國,京城米價因此上漲。太子便命令給他減衣縮食。每到雨雪不住的天氣,就派心腹左右巡視街巷,看到貧困人家和流浪在道路上的,便私下用米賑濟,每人十石。又拿出宮中的布帛,每年縫製衣褲,各三千件,冬天用來施捨給無衣的人,而不讓知道是他做的事。如果有人死了無棺收殮,就施捨棺木。每聽到遠近百姓遭受賦稅勞役之苦,總會變得面色沉重。常因為戶籍與實際不符,民間負擔過重而不安,吳興郡屢次因受水災歉收,有人上奏朝廷說應挖掘河道洩洪入浙江。中大通二年(530)春天,皇帝派前交州刺史王弈持符節征發吳、吳興、信義三郡民丁去服役。太子上疏說:「聽說現在派王弈等上東三郡民丁開挖河道,往震澤洩洪,這樣吳郡一處就不會再有水災,可以一勞永逸,以後一定能獲利。但有些事情沒有露苗頭時是難以發現的,我有一點兒不成熟的看法:聽說吳興屢年歉收,人民多外出逃荒,吳郡十城,也不是全都保收,只有信義郡去年秋天收成還好,也不是能經常多加役使的。眼下東部糧價騰貴,劫盜經常出現,當地官員,都不上報。如今前方出征的人還沒回來,強壯勞力稀少,此次工程雖然不大,我怕也難以完成。差吏一敲門,就成為危害民眾的虎狼。再者出丁役之處,遠近不一,等到集合起來,就耽誤了蠶事與農耕。去年被稱為豐年,官府與民間的糧食尚且都還不足,如果再加上現今生活無著,恐怕就會產生更大弊端。況且那些不法之徒都在窺探虛實,如果良民都去服役,那麼盜賊就會更多起來。這樣吳興還未受益,內地已先蒙受其害。不知是否可以先放一放這項工程,等到以後富足了再說?」武帝開恩下詔照他的意見辦理。

太子孝心誠篤,每當入朝,不到五更守在皇城邊等開宮門。東宮雖在皇宮深處,他的一起一坐,總是面向西南父皇坐朝之處。如夜裡接到召見的聖旨,就整夜端坐等到天亮。

中大通三年(531)三月,在後宮池塘遊玩,乘坐畫舫採蓮,宮女划船不慎,使太子落水,救起後已經傷了股骨,怕武帝知道了擔憂,太子嚴令不許聲張,只以偶然患病上報。武帝派人來探問,他總是硬撐著親自動筆回奏病情。等到病情漸重,左右要報告皇上,他還不讓,說:「為什麼要讓聖上知道我已病得這麼重呢?」說著就難過地嗚咽起來。四月初六,突然病危,宮內趕緊啟奏武帝,武帝趕到時已經死去,時年三十一歲。武帝在他身邊痛哭不止,下詔用帝王的衣冠入殮,謚為昭明。五月二十一,葬在安寧陵。下詔令司徒左長史王筠撰寫哀悼文。朝野上下都為太子的死感到震驚,京城中男女老幼都跑到宮門外致哀,哭聲滿路,四方庶民及邊疆各族民眾,聽到喪訊都很悲痛。

太子性情仁慈寬厚,曾在宮內見到手執荊棍的人,問他們,回答說是用它清道趕人。太子怕荊棍打人太疼,使他們換成小板子。他屢次在飯菜中發現蒼蠅小蟲一類,都悄悄撥到盤子邊上,怕廚人因此獲罪,不讓人知道。又見後門外有小孩玩賭錢遊戲,政府有禁賭法令,士族聚賭的流放,百姓聚賭的判徒刑。太子說:「用自己的錢賭著玩,又不侵犯公物,這樣的刑法太重。」下令重新註明這個律條,改為百姓徒刑三年以內,士族免官。法令規定應處死的一律減為無期徒刑,自此以下都減刑一半。

太子共著有文集二十卷,又集古今典章誥命文章,為它們寫《正序》十卷,選五言詩的精華為《英華集》二十卷,《文選》三十卷。

《南史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