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謙字子約,趙郡平棘人。
童年喪父,以侍奉母親有孝心而聞名。
母親曾經嘔吐,他懷疑是中毒所致,便跪下去嘗嘔吐之物。
在北魏岐州擔任刺史的伯父李王易,對他特別讚賞,經常說:「士謙這孩子是我們李家的顏淵。」十二歲時,魏廣平王提拔他做了開府參軍事。
後來,因為母親去世而辭官,守喪時傷心得形銷骨立。
嫁到宋家裡的姐姐,也因過度哀痛而病逝。
李士謙等服喪的日子一結束,就將自己的房子作了佛寺,獨自到學舍裡精研學業去了,他博覽群書,孜孜不倦,很快就熟練地掌握了天文、星相占卜等各方面的知識。
齊國的吏部尚書辛術欲召納他為員外郎,趙郡王要以德行科舉薦他,李士謙都稱自己有病而不去。
後來,和士開也看重他的才識,便勸導朝廷將他提升為國子監祭酒,士謙堅決推辭,才得以免除。
隋文帝奪取天下,李士謙矢志終身不做官。
士謙在少年時,父亡,未曾吃肉喝酒,從不說殺生之言。
每遇親朋好友來訪,總是盛情款待,熱情奉陪,整日也不知疲倦。
李氏家族龐大,每到春秋祭神之日,必相聚狂歡,無不沉醉在一片喧鬧聲中。
他們曾聚集在士謙家裡,士謙將豐盛的飯食親自送到客人面前,但他先呈上黍米,並對來客說:「孔子稱讚黍米是五穀之長,荀卿也說吃飯應稱吃黍米,古人所推崇的東西,能容許我們違背嗎?」來客老老少少都肅然起敬,不敢隨便,回去後相互議論說:「見到了真正的君子,才知道我們這些人的淺薄啊!」士謙知道後,卻責備自己說:「被人疏遠的程度怎麼到了這個地步!」士謙家裡十分富有,但自己卻處處節儉,常常把救濟別人作為自己的義務。
在同鄉,有人家裡有喪事而無財力辦理的,士謙總是及時趕到,盡力相助。
有兄弟倆因財產分配不均,而相互爭吵、訴訟,士謙知道後,便拿出自己的錢財,補足那個分得少的人,使他與分得多的相等,兄弟倆都慚愧不已,於是相互推讓,最後他們都變成了很有修養的人。
有一次,別家的一頭牛跑到他家的農田里,士謙將牛牽到陰涼處,並給它備足草料,照顧之周勝過了牛的主人。
每當看見有人偷割他的莊稼,就默默走開,有意迴避。
他家裡的僕人曾抓住偷他家糧食的,士謙知道後,反而安慰小偷說:「你們這樣做,都因家裡太貧困的緣故,本來就不應受到指責。」馬上叫僕人放了他們。
他的一個家僕因喝醉酒後與同鄉人董震比力氣的大小,董震扼住其家僕的咽喉,因用力過猛,家僕被掐死了。
董震於是惶恐不安,膽顫心驚地來向李士謙請罪,士謙卻對他說:「你本來就沒有殺害他的想法,為什麼要請罪呢?不過你要遠離這個地方,以免被官吏拘捕。」士謙性情寬厚,都像這樣的。
有一年,他拿出自家的數千石糧食,借給同鄉的人,碰上這年歉收,債家無力償還,都來向士謙道歉,士謙說:「我家多餘的糧食,本來就是想用來救別人的,難道是為了圖利嗎?」於是把向他借債的人全部召集在一起,以豐盛的酒席相款待,當著他們的面燒燬了所有借債的契約,說:「你們的債全勾銷了,以後再不要為此掛念了。」讓債家們各自回去。
第二年,大豐收,債家都爭相來給他還債,士謙一點都沒有接受。
有一年又遇上饑荒,很多人都死了,士謙又拿出他家所有的錢,買來米做成粥供給那些受飢餓的人,依靠他而生存下來的人數以萬計。
士謙還將那些餓死人的屍骨收集起來埋葬好,沒有漏掉一個。
到了春天,又拿出糧食種子,分給那些貧乏的人家。
趙郡的農民都非常感激他,撫著自己的子孫說:「你們都是托的李參軍的福啊!」有的人對士謙說:「你一定積累了不少陰德。」士謙說:「所說的陰德是什麼,所謂陰德就像耳朵裡的聲音,只有自己知道,別人不知道。
而現在我所做的一切,你我都知道,哪會有什麼陰德喲!」士謙還善於談論玄理,曾經有一客人在座,說他不相信佛家的因果報應,認為其他典籍都沒有記載,士謙對他解釋說:「積善以後就會帶來福氣,積惡太多就會招來災禍。
地位高的人等待封官,掃墓的人希望多出喪事,這難道不是吉凶的報應嗎?佛經上說,法輪幾轉,天道輪迴,週而復始,永無止盡,這就是賈誼所說的,宇宙間萬事萬物,千變萬化,沒有終結,而當佛道還沒有向東傳來之時,那些聖明的人就已領悟它的全部真諦了。
這就像鯀變為黃熊,杜宇變為是鳥夫鳥,褒君變為蛟龍,牛哀變為野獸,君子變為鵠,小人變為猿,彭生變為豬,如意變為狗,黃母變為龜,宣武變為敝黽,鄧艾變為牛,徐伯變為魚,護衛的士兵變為鳥,寫字的書生變為蛇,羊祜的前身是李氏的兒子,這些,難道不都是佛家所說的因果報應嗎?」客人又說:「邢子才曾說:『難道有松柏變為樗櫟的嗎?』我認為他說得對。」士謙答道:「這不是同一類事物,凡屬於因果報應的都是心使他這樣,難道木頭也有心嗎?」客人又問三種教義的優劣,士謙說:「佛像太陽,道教如月亮,儒教似星星。」客人知道不能難住士謙,就沒有再往下問。
士謙平生常寫些詠懷詩,但每次寫好後,都將其燒燬,從不把它給別人看。
他又曾論述刑罰,遺留下來的文章已不全面,其大意是說:君主制定法令制度,應隨著時代的更替進行刪減增補,但不要在短時間內隨便改變。
現在對那些罪大惡極的盜賊處死刑,這種刑罰雖殘酷,但卻達不到懲治的目的,《論語》上說:「對那些不怕死的人就不能用死去恐嚇他。」我認為,這樣的罪應處於肉刑,對初犯者,砍掉他的一個腳趾,對重犯者,就砍下他的右腕。
對那些該流放的砍去他右手的三個手指,再重犯者,就砍下他的手腕。
對小偷應該在他臉上刻記號,再重犯者,就砍掉他起作用的三個手指,再不收斂的,砍下他的手腕,這樣,是沒有不能制止的。
把那些無賴流放到邊遠地方這是自找暴亂,他們正好可以召來胡人,這不是懲治他們的好辦法。
賭博、浪游是盜賊萌生的原因,若屢禁不止,也在他們臉上刻記號,就可以了。」有才識的人都認為這是治理國家的好辦法。
開皇八年(588),李士謙老死於家中,享年六十六歲。
趙郡的百姓聽到這個消息後,無不痛哭流涕地說:「為什麼不讓我們去死,而讓李參軍去死啊!」參加送葬的有萬餘人。
同鄉的李景伯等人認為,李士謙道德高尚聞名於田園鄉間,就將其一身的言行整理成文書,請求尚書省傍李士謙一個謚號,事情最後沒有辦成,他們於是給李士謙立了一塊碑在墓前。
李士謙的妻子是范陽人,姓盧,也很有婦德。
在她丈夫死後,沒有接受一點別人給她的贈品,對父老鄉親說:「士謙一生喜歡施恩予人,現在,他雖人已去世,但我怎能違背他的志向呢?」於是又拿出五百石糧食賑救貧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