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和等率船隊第二次出洋路過錫蘭山(今斯里蘭卡)時,曾對當地佛寺佈施,並立有碑記。鄭和立碑石之事,雖不見《明實錄》提及,但明人嚴從簡記載,「永樂七年(1409),中使鄭和偕行人泛海至其國,賚金銀供器,彩妝、織金寶幡,佈施於其寺。」(註:《殊域周咨錄》卷9,「錫蘭山」條,余思黎點校本,中華書局,1993年,第312頁。)雖未明確提及立碑之事,但足見明人知鄭和佈施之事。
鄭和及其船隊在15世紀上半葉橫行西太平洋—北印度洋海域幾達三十年,但至今遺留海外直接事關其航行的文物卻不多。今東南亞各國所有者無非一些紀念性建築或與後人傳說有關之物。據文獻記載,鄭和在遠航途中曾於海外他處立碑,但今多數不知所終,存者僅有錫蘭山碑。故此碑成為研究鄭和海外活動最重要的史料之一。
按國外學術界的說法,錫蘭山碑乃由工程師托馬林(H.F.Tomalin)先生於1911年發現於斯里蘭卡南部港口伽勒(Galle)(註:伽勒位於今斯里蘭卡南部之南方省(Southern Province),距該國最南端城市馬塔拉(Matara)不遠,位於該城以東約45公里處。從伽勒沿斯里蘭卡西南海岸向北行約116公里,便達該國首都科倫坡(Colombo)。)的一個靠近克裡帕路(Cripps Road)的一條管路(culvert)之中。(註:此碑發現經過載《皇家亞洲學會華北分會學刊》(Journal of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A.S)第1914年號。據伯希和《鄭和及其旅行補考》(「Notes Additionnelles sur Tcheng Houo et sures Voyages」,載《通報》,第3—4期,1935年),此碑文由Perera首次刊在Spolia Zeilanica上。沙畹(E.Chavannes)在1915年的《通報》上著文介紹此碑。見陳得芝:《關於鄭和下西洋年代的一些問題》,載《鄭和與海洋》,中國農業出版社,1998年,第207頁。)在今日伽勒尚有一個市政行政區(Municipal ward)和一全次級郵政所(sub-post office),在僧伽羅語(Sinhal)中被稱為Cheena Koratuwa,其意為「中國碼頭」。(註:參見索瑪斯裡·戴文德拉:《有關斯里蘭卡阿拉伯字記錄的新資料》,收於《斯里蘭卡與海上絲路》(Somasiri Devendra,「New Light on Some Arabic Lithic Records in Sri Lanka,」in Sri Lanka and the Silk Road of the Sea,eds.by Sendake Bandaranyake,Lorna Dewaraja,K.D.G.Wimalaratne,The Sri Lanka National Commission for UESCO and the Central Cultural Fund,Colombo,1990),第217—219頁。)
但實際上,在工程師托馬林之前,此碑似已有中國人提及。據清王韜《漫遊隨錄》記載,在他遊歷錫蘭時,借當地土人導遊,入一小寺,寺中有臥佛,並說「明永樂年間,太臨監鄭和曾賚法器、寶幡,佈施寺中。……華人來此者,當以鄭和為能副其職,俾國威遠施於域外。嗣後華人亦幾絕跡矣」。(註:《小方壺齋輿地叢鈔》,第11軼;鄭鶴聲、鄭一鈞編《鄭和下西洋資料彙編》(齊魯書社,1989年)已引述,見下冊第88—89頁。)王韜雖未直接提及此碑,但他在描述自己參觀當地一所臥佛寺時突然提到鄭和佈施之事,證明他曾親見此碑。他還提到,在鄭和以後,曾不斷有華人來此地參觀,瞻仰鄭和遺跡。這說明此碑歷數百年,一直未為人遺忘,當地人不但知道,且不斷引領來訪華人參觀。清黃遵憲在其《人境廬詩草》中一首《錫蘭島臥佛》詩中亦提及鄭和。(註:見鄭鶴聲、鄭一鈞編:《鄭和下西洋資料彙編》,下冊,頁89。)足見直至他出洋至錫蘭時,尚知鄭和當時就在此寺中或此寺附近立碑。
20世紀上半葉向達先生在倫敦搜求資料時,見此碑拓片。(註:《文哲季刊》第4卷所收王古魯譯《鄭和西征考》錄有此碑漢字碑文。茲據金雲銘:《鄭和七次下西洋年月考證》,原載《福建文化》,第5卷,第26期,1937年11月;此文收於《鄭和研究資料選編》,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見第153頁注17。)馮承鈞先生在校注《星槎勝覽》時曾提及其文。1959年向達先生在中華書局出版其校注之《西洋番國志》時,「第一次根據拓本著錄」錫蘭山碑漢文銘文。向達先生刊布上述銘文後,國內學者首次瞭解鄭和此次在錫蘭出使時的活動細節。但向先生未嚴格按原碑逐行刊布碑文,且未提及此碑乃以漢、波斯與泰米爾(Tamil)三種文字刻成,是為憾事。此碑現存斯里蘭卡科倫坡國立博物館。筆者參加聯合國「海上絲綢之路」考察時,曾於1990冬造訪該博物館,並親見此碑。當時雖然拍照存留,但未能製作拓片,無法直接使用。此後國內多人曾訪問該館,國內各種出版社中亦數度刊出此碑照片,惜均未附有拓片。是故國內學界至今未能見碑文全貌。
筆者參加海上絲路考察時,曾獲帕拉納維塔納(S.Paranavitana)1933年發表的論文(註:帕拉納維塔納:《伽勒三種文字石板上的泰米爾文銘文》,載《錫蘭碑銘》(S.Paranavitana,「The Tamil Inscription on the Galle trilinugal Slab,」in Epigraphia Zeylanica,vol.3,No.36,1933,pp.331-341)。茲據上引索瑪斯裡·戴文德拉著《有關斯里蘭卡阿拉伯字記錄的新資料》。),其中有關於此碑的描述(詳後)。有關此碑漢文碑文最新的研究是德國學者依法·納格勒長篇論文《出自伽勒的三種文字石碑上的漢文銘文之再研究》,載于氏著《古代魯哈納——斯里蘭卡—德國考古隊在南方省的工作》。(註:Eva Nagel,「The Chinese Inscription in the Trilingual Slabstone from Galle Reconsidered,」Ancient Ruhuna:Sri Lanka-German Archeological Project in the Southern Province,Vol.I,ed.H.-J.Weisshaar,H.Roth&W.Wijeyapala,Verlag Phillp von Zabern,Mainz am Rhein,2001,pp.385-467.此文承德國慕尼黑大學普塔克教授賜知,並由研究生陸燁代為複製,謹志謝意。)文中包括了此碑發現史,形制描述,碑文釋讀,前人釋讀,包括拜克毫斯(Backhouse)、山本達郎(Yama Moto)及向達,漢文碑文的校正文本,背景研究,包括中古時斯里蘭卡的碑銘、明初中國的碑銘及各種附錄材料。
依法·納格勒在其論文的碑文釋讀一章中,公佈了該碑的漢文部分的照片,但其清晰度欠佳。其文中的附錄一,逐行比對了拜克毫斯、山本達郎與向達的錄文,使我們有機會瞭解此碑文的基本情況。今以據依法·納格勒公佈的資料,逐行全文登錄向達教授錄文(錄文前的阿拉伯數字為原碑行數),在此基礎上,凡其他二氏釋讀有重要差異者,據依法·納格勒提供的資料在腳注中說明:
1.大明
2.皇帝遺太監鄭和、王貴通(註:拜克毫斯讀為「王清濂」。)等昭告於
3.佛世尊曰.仰惟(註:拜克毫斯讀為「維」。)慈尊,圓明廣大,道臻(註:拜克毫斯讀為「德」。)玄妙,法濟群倫。歷劫河沙(註:山本達郎倒寫為「沙河」。依法·納格勒疑為「何忍」。),悉(註:拜克毫斯讀為「約」。依法·納格勒疑為「征」。)歸弘化(註:依法·納格勒讀為「花」。),能仁慧力,妙應無方。惟錫蘭山介乎海南,言(註:拜克毫斯讀為「信」。)言梵
4.剎,靈感(註:拜克毫斯讀為「應」。)翕遵彰。比者遺使詔諭諸番,海道之(註:此字拜克毫斯與山本達郎均未讀出。依法·納格勒疑為「遐」。)開,深(註:依法·納格勒疑為「洽」。)賴(註:拜克毫斯讀為「頤」。)慈佑(註:拜克毫斯讀為「祐」。),人舟安(註:「舟安」拜克毫斯讀為「無災」。)利(註:拜克毫斯讀為「劫」。),來往無虞,永惟大德,禮用報施。謹以金銀、(註:向達先生所刊布的標點文本此處金銀與織金之間不點斷。按下文再次提到「織金紵絲寶旛」,並在此前提及金錢及銀錢,可見金銀與織金之間應當點斷。)織金紵絲(註:「紵絲」拜克毫斯讀為「絲綵」。)寶旛、
5.香爐、花瓶、紵(註:拜克毫斯讀為「綵」。)絲、表裡、燈燭等物,佈施佛寺,以充供養。惟
6.世尊鑒之。
7.總計佈施錫蘭山立佛等(註:拜克毫斯讀為「立」。)寺(註:拜克毫斯讀為「座」。)供養。
8.金壹仟錢、銀伍仟錢,各色紵(註:拜克毫斯讀為「綿」。)絲(註:依法·納格勒疑為「紵」。)伍拾疋、各色絹伍拾疋、織金紵(註:拜克毫斯讀為「綵」。)絲寶旛肆對,內(註:拜克毫斯讀為「納」,依法·納格勒同意。)紅貳對、黃壹對、青壹對,
9.古銅香爐伍對(註:拜克毫斯與山本達郎均讀為「個」,依法·納格勒同意。)、戧金座全(註:拜克毫斯讀為「金」。依法·納格勒未對此讀法差異發表意見。)古銅花瓶伍對、戧金座全黃銅燭台伍對、戧金座全黃銅燈盞伍個、戧金座全(註:拜克毫斯讀為「金」。)
10.硃紅漆戧金香盒伍個、金蓮花陸(註:山本達郎讀為「伍」。)對、香油貳仟伍佰觔、臘燭壹拾對、檀香壹拾炷。
11.時永樂七年歲次己丑二(註:諸家均讀為二,但依法·納格勒讀為三。)月甲戍朔日謹施。(註:鞏珍著、向達校註:《西洋番國志》,中華書局,1982年,第50頁;上引依法·納格勒論文,第437—438頁。)
據前述帕拉納維塔納1933年發表的論文,此石碑長144.78厘米(4呎9吋),寬76.2厘米(2呎6吋),厚12.7厘米(5吋)。其頂部雕有兩龍,互相對視。漢文銘文所佔幅面長106.68厘米(3呎8吋),寬25.4厘米(10吋);泰米爾文幅面為長53.34厘米(1呎9吋),寬39.37厘米(1呎3吋半);波斯文所佔幅面為長48.26厘米(1呎7吋),寬38.4厘米(1呎4吋)。銘文四周飾有花紋。
上述依法·納格勒論文附錄二,抄錄了科倫坡國家博士館有關此碑的各項數據與資料:
材質:灰綠色石,微發黑色(風化嚴重),綠白長石,石英不能確認,顆粒質感不規則,1—3毫米(閃長石或粗面巖)。
尺寸:高144厘米(不規則,142—145厘米),寬77厘米(不規則,75.3—77.8厘米),厚12厘米(變動範圍:左基部至碑頂:13—11.5厘米,右基部至碑頂:13.5—12.5厘米)
形制:長方型,頂部兩角弧形,兩加均有飾紋,背面磨光。
裝飾:碑頂區:高23厘米,角園,從兩角裝飾開始厚度減薄,7厘米(左)—7.5厘米(右)。兩龍相向,帶角,尾部相絞,戲空中之球(第43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