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末三國的官職體系較為複雜,蓋因朝廷更迭、制度不斷變化所造成,先有東漢朝廷,繼而魏國封建,之後魏、蜀、吳相繼建朝,要將各項官職按朝代、體系一一闡明將十分龐雜,讀起來也較為枯燥,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閱讀《通典》《東漢會要》《三國會要》《後漢書三國誌補表三十種》等典籍。為便於閱讀,此處僅就書中涉及的主要官職進行介紹,為使條理更為清晰,特作簡單歸類,若存在不嚴謹或遺漏之處,還望批評指正。
一、朝廷官員
(一)上公
1.太傅:位在三公之上,負責教導天子,一般無實際職守,東漢及魏、蜀、吳均設,屬榮譽性職務。
2.大司馬:位在三公之上,東漢及魏設有,多屬榮譽性職務。
(二)三公
1.太尉:三公之一,中央掌軍事的最高官員。
2.司徒:三公之一,中央掌民政的最高官員。
3.司空:三公之一,中央掌水利、營建、郊祀的最高官員。
(三)丞相及屬官
1.丞相:漢末本不設丞相,曹操廢三公改丞相,丞相總三公之職,其後魏國及蜀、吳均設丞相。
2.丞相長史:丞相府負責綜合事務的官員,類似於秘書長。
3.丞相主簿:典領丞相府文書等事,類似於辦公室主任。
4.諸曹掾:丞相府內設若干曹,類似於處,各曹掾類似於處長。
5.諸曹掾屬:丞相府各曹的副長官,類似於副處長。
6.丞相軍師:類似於丞相府內的軍事參謀。
7.丞相軍師祭酒:祭酒是首席之意,本職類似於丞相府內的參謀長或參謀處長。
(四)九卿
1.太常(或稱奉常):九卿之一,掌禮儀祭祀。
2.光祿勳(或稱郎中令):九卿之一,掌宿衛侍從。
3.衛尉:九卿之一,掌宮門禁衛。
4.太僕:九卿之一,掌車馬。
5.廷尉(或稱大理):九卿之一,掌訴訟斷案,平決詔獄。
6.大鴻臚:九卿之一,掌管王侯封國和各少數民族事務。
7.宗正:九卿之一,管理皇族事務。
8.大司農:九卿之一,掌管租稅錢谷、鹽鐵及國家財政收支。
9.少府:九卿之一,掌管宮中御用之物。
(五)宦官
1.大長秋:皇后所在長秋宮的宦官總負責人,後宮宦官的最長職務。
2.中常侍:後宮裡的高級太監。
3.小黃門:後宮裡的中級太監。
4.中黃門:後宮裡的低級太監。
(六)尚書檯
1.尚書令:尚書檯長官,掌管朝廷日常運行,原為少府屬官,後直接向皇帝負責,品秩雖不高但總攬一切,類似於朝廷的秘書長。
2.尚書僕射:尚書檯的副長官,類似於朝廷的副秘書長。
3.尚書:尚書檯內設若干曹,各曹負責人為尚書,類似於尚書檯內設的各處處長。
4.尚書郎:尚書的下屬,類似於各尚書檯各處內設的各科科長。
(七)其他重要官職
1.太子太傅:位同九卿,輔導太子。
2.執金吾(或稱中尉):位同九卿,負責宮外戒備及京師治安。
3.將作大匠:位略低於九卿,負責修建宗廟、宮室、道路、園林。
4.侍中:內朝官之一,略低於九卿,一般由博學高德之士擔任,類似於皇帝的高級顧問。
5.御史中丞:御史台長官,負責糾察百官,糾彈百官朝儀。
6.侍御史:御史台官員,受命於御史中丞。
7.散騎常侍:負責在皇帝左右規諫過失,類似於皇帝身邊的顧問。
8.五官中郎將:光祿勳的屬官,協助光祿勳舉察郎官。
9.博士祭酒:類似於太學的首席教授,即太學校長。
10.博士:專司經學傳授,類似於太學的教授。
二、武官
1.大將軍:武將之首,位比三公或在三公之上,類似於全國武裝部隊總司令。
2.驃騎將軍:僅在大將軍之下,位比三公,類似於全國武裝部隊副總司令。
3.車騎將軍:位在驃騎將軍之下,位比三公,也類似於全國武裝部隊副總司令。
4.衛將軍:位在車騎將軍之下,類似於全國武裝部隊副總司令。
5.四方將軍:即前將軍、後將軍、左將軍、右將軍,分掌各方兵權,類似於各戰區司令。
6.四征將軍:即征東將軍、征南將軍、征西將軍、征北將軍,分掌各方兵權,低於四方將軍,如同一方位兩職並設,四征將軍就類似於各戰區副司令,如不設四方將軍,四征將軍類似於各戰區司令。
7.四鎮將軍:即鎮東將軍、鎮南將軍、鎮西將軍、鎮北將軍,分掌各方兵權,低於四方將軍、四征將軍,如同一方位兩職以上並設,四鎮將軍則類似於各戰區副司令,如不設四方將軍、四征將軍,四鎮將軍類似於各戰區司令。
8.四安將軍:即安東將軍、安南將軍、安西將軍、安北將軍,分掌各方兵權,位在四鎮將軍之下,類似於各戰區副司令。
9.四平將軍:即平東將軍、平南將軍、平西將軍、平北將軍,位在四安將軍之下,類似於各戰區副司令。
10.雜號將軍:各種名號的將軍,如討逆將軍、橫野將軍、伏波將軍、破虜將軍、征虜將軍等,按兵制其麾下滿員時約萬人,故類似於現在的軍長。
11.偏將軍:低於雜號將軍,類似於副軍長。
12.裨將軍:低於雜號將軍,類似於副軍長。
13.中領軍:掌管禁軍,同時負責選拔武官。
14.中護軍:掌管禁軍,同時負責選拔武官,低於中領軍。
15.中郎將:軍中的中郎將低於將軍以及偏將軍、裨將軍,略高於校尉,類似於師長。
16.校尉:軍中的校尉略低於中郎將,類似於師長或旅長。
17.都尉:軍中的都尉與校尉相當或略低,類似於旅長。
18.司馬:一種是各類將軍的屬官,與文職的長史相當,類似於將軍府負責軍事的秘書長;一種是低於校尉、都尉的武官,麾下滿員時約千人,故類似於團長,別部司馬類似於獨立團團長,假司馬類似於代理團長或副團長。
三、地方行政官員
1.州牧:一州的最高行政長官。
2.州刺史:原來負責監察一州,後逐步演變為一州的最高行政長官,漢末逐漸推行刺史改州牧,刺史、州牧不並設,從職權上看刺史沒有州牧大。
3.別駕:州牧或刺史的主要助手,類似於副州長。
4.治中(或稱治中從事):州里主掌人事的屬官,類似於各州的人事廳廳長。
5.太守: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
6.郡丞:郡太守的主要助手,類似於副太守。
7.從事:郡政府內設機構的負責人,類似於各處處長。
8.縣令:一縣人口超過萬戶,最高行政長官稱縣令。
9.縣長:一縣人口低於萬戶,最高行政長官稱縣長。
10.縣丞:縣令或縣長的主要助手,類似於副縣長。
11.功曹:郡和縣主掌人事的屬官,類似於人事局局長。
12.都尉:郡、縣所設的都尉主要職責是緝盜、維護地方治安,類似於公安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