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爵位

中國古代有君主授予貴族和功臣爵位的制度。它是歷代君主為鞏固其統治地位、調整統治階級內部關係而實行的一種封建等級制度。爵位是表示貴族或功臣身份、地位的稱號,分為不同的等級,有些爵位可以世襲。貴族和功臣受爵後通常可得到食邑或相當數量的財富。封爵制度在中國古代數千年的歷史中有相當大的發展變化。

一般認為我國古代的爵位制度起源於商代。商代疆域分為內服與外服,內服由商王直接統治,外服則分給侯、伯等,分封就是最初的封爵。但當時的爵位並沒有嚴格區分,也沒有等級之別。西周時期,公、侯、伯、子、男則成了國君的通稱,並非爵祿。戰國時代,逐漸有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明確劃分。

封爵制度與古代宗法制度有著密切的關係,最初的受爵者僅是王族。《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說:「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皆舉親也。」戰國時期,秦國從商鞅變法以後,取消王族封爵,立二十等爵制以賞功勞(主要是軍功)。從最高的二十等到最低的一等,依次是:徹侯、關內侯、大庶長、駟車庶長、大上造、少上造、右更、中更、左更、右庶長、左庶長、五大夫、公乘、公大夫、官大夫、大夫、不更、簪裊、上造、公士。西漢以後,皇族封爵與功臣封爵並存,一直延續到清代。秦以前君主稱王,封爵中最高的一等為公。秦始皇稱帝,西漢以後最高封爵為王,皆封予皇子。西晉以後,皇族封爵與功臣封爵名稱合併,但最高一級的王、親王只封予皇族。至明代,在爵位中加鎮國將軍、鎮國中尉等名稱。清朝皇族爵位則分成了十四等。

爵位與官職有一定關係。西周所封公、侯等爵,對周天子稱臣,在封國內就是君主,官爵合一。此後,總的趨勢是官與爵逐漸分離,但在某些時期仍有例外。西漢、西晉及明朝初期,宗室王在封國內有軍事、行政權,勢力逐漸膨脹,先後釀成「七國之亂」、「八王之亂」、「靖難之變」等,嚴重威脅著皇權。在其他時期,爵位只是一種榮譽稱號,因其與皇帝關係的親疏(皇族封爵)及功勞大小(功勳封爵)而有高低之分。

(潘道正)

《中國文化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