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戲

「南戲」是出現於宋代的戲曲樣式,又稱「南曲戲文」。因其產生於浙江的溫州以及福建的泉州、福州一帶,也可以稱為「溫州雜劇」、「永嘉雜劇」。

南戲的產生年代有兩種說法。一種是根據明代祝允明《猥談》中記載:「南戲出於宣和之後,南渡之際,謂之溫州雜劇。」另一種是根據徐渭《南詞敘錄》所說:「記南戲始於宋光宗朝,永嘉人所作《趙貞女》《王魁》二種實首之……或雲宣和間已濫觴,其盛行則自南渡,號曰永嘉雜劇。」兩種說法相差70多年。但有學者認為,祝允明所說的「出於宣和之後」的「溫州雜劇」是南戲的來源,由溫州雜劇發展到真正的南戲需要一定的時間和過程,所以徐渭所說「始於宋光宗朝」應該是南戲已經具有了成熟的形式。

南戲萌發於南方溫州等地民間的「村坊小曲」,當時為歌舞小戲,戲劇結構簡單,出場角色也只有三四個人物。後來由於市民階級的壯大和他們的文化需求,歌舞小戲很快被吸收到城市中。在進入城市之後,南戲受到宮調、宋雜劇、宋詞演唱藝術的影響,得到很大提高。同時元代南方的繁榮經濟吸引了大量北方人南下,也為南方帶來了北方雜劇,南北藝術有了一定的交流和融合,南戲也吸收了北方雜劇中的藝術成就,用來豐富、提高自己,逐步走向成熟。之後還出現很多「書會」的團體組織,專門為班社編寫劇本,進一步推動了南戲的發展。到元末明初,由於南戲在南方各大城市及北方大都市的廣泛流傳,興起了海鹽、余姚、弋陽、昆山以及閩南多種聲腔。

南戲的體制比較自由靈活,根據劇情的發展需要可長可短,沒有嚴格的宮調要求。通常第一出叫作「題目開場」,用詩或曲交代作者的創作構思,敘述故事大綱;從第二場開始為正戲,而且之後的每出結尾一般都有四句七言詩,即下場詩,可由任何角色獨念,也可由幾個角色分念或合念。北方的雜劇只能由一人主唱,而南戲中的各種角色都可以唱,甚至還可以二人互唱、多人合唱,這就使南戲的唱曲顯得靈活自如,並且綜合運用唱、白、科,充分顯示出南戲的特徵和優越性。

南戲採用的音樂為南曲,南曲的曲調由引子、過曲、尾聲三大部分組成,曲韻受到南方方言的聲調影響,所以有平、上、去、入四個聲調的區別。後來隨著北方雜劇的南下,受其影響,南戲吸收了一些北曲曲調的豪放特點,再融合南曲的宛轉舒緩,形成一種綜合美,但是仍然以南曲為主。

南戲的角色可分為生、旦、淨、末、丑、外、貼7種,其中生、旦為主角,其他為配角。生、旦分別為戲中的男、女主角;淨、末、醜的特徵基本相同,扮演插科打諢之類的人物;外或末扮演的是老年男子或老年婦女;貼即貼旦,在戲中扮演次要的女子角色。

由於南戲的劇本作者即「書會」成員大多生活在社會的下層,所以他們寫出的作品多為揭露社會黑暗,打擊封建階級,表達出勞動人民反封建反壓迫的願望。如《王魁》《趙貞女蔡二郎》《三負心陳叔文》《李勉負心》等劇都大力抨擊了那些忘恩負義的封建士大夫,而且最後他們也都得到了嚴厲的懲罰,藉以表達人民的愛憎之情。南戲劇本還歌頌自由的愛情,提倡婚姻自主,反映青年男女對自由戀愛的渴望。如《司馬相如提橋記》《祝英台》《崔鶯鶯西廂記》等劇都利用男女主角敢於衝破封建禮教的束縛、大膽追求愛情的行為,傳達出封建社會中青年男女對於婚姻自由的強烈要求。

(孫愛迪)

《中國文化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