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494年的某一天,準備集結部隊迎戰外敵的執政官突然發現,他的兵力少了許多。那些由平民組成的軍團整隊地撤離了羅馬城,拒絕參加這場戰爭。
這當然讓人驚詫,卻也事出有因。
起因在社會的不公。當時的羅馬社會由貴族和平民兩大階級組成,兩個階級之間等級森嚴,極不平等。貴族把持了城邦的政權,平民不能成為元老院議員,也不能與貴族通婚,跟元老院選舉的執政官更是無緣。
這實在欺人太甚。要知道,平民也是公民,公民有義務也有權利。義務是保家衛國,權利是參政議政。義務和權利是對等的,哪有只盡義務不給權利的道理?
因此,要麼擁有權利,要麼不盡義務。
然而這個合理要求卻被貴族組成的元老院拒絕。交涉無果之後,平民決定一走了之。
撤離羅馬的平民來到一座山丘,宣佈要在那裡另建城邦,召開自己的人民大會,選舉自己的執政官。是啊,既然不能享受同等國民待遇,那就各過各的好了。
貴族們目瞪口呆。他們雖有能力治理城邦,卻沒有能力離開平民獨自保衛它,只能妥協。
妥協的結果,是平民有權選出自己的代言人。
這個代言人,叫保民官。
保民官的設立妙不可言,他擁有的特權更讓我們驚歎羅馬人思維的縝密。為了防止打擊報復,保民官享有執政官都沒有的人身不可侵犯權。同時,為了確保平民的權益不受侵犯,保民官享有對政府決議的否決權。
也就是說,只要保民官說一聲「我反對」,元老院和執政官就只能乾瞪眼。難怪愷撒和屋大維都要擔任終身保民官了,他們要的就是這兩項特權。
此後,平民又取得了一系列的勝利,包括可以擔任執政官、獨裁官、監察官和大法官。退下來後,還可進入元老院。階級壁壘被打破了,羅馬成為全民的國家。
平民可任大法官,是在公元前337年。六十多年後,羅馬征服了意大利。再過三四十年,羅馬打敗了迦太基,建立起第一個海外行省西西里。蕞爾小邦羅馬終於渡過了危機茁壯成長,因為他們學會了妥協,構建了和諧。
據巴洛西西尼1849年雕塑。
因此,儘管羅馬跟雅典、斯巴達一樣也是城邦,還起步更晚,也儘管那兩個城邦都曾稱霸一時,卻只有羅馬脫穎而出,超越城邦變成大共和國,最後成為大帝國。[2]
這足以讓羅馬人驕傲。
更為重要的是,他們從此有了一種精神。正是這種精神,使羅馬文明成為全人類的共同財產。
這種精神就叫共和。
所謂共和,就是不同族群、階級和利益集團的和諧相處,共謀發展。這當然很難,許多文明就因為不能做到而崩潰。做到了這一點的,最早是中華,其次是羅馬。唯其如此,中華和羅馬才在公元前一二百年成為世界性文明。
兩大文明的共同特點是開放和包容,也都有強大的吸收能力和同化能力,這才形成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兩個文明圈。只不過,這種海納百川的精神和兼收並蓄的能力,在中華可能是一種胸懷,在羅馬則是一種智慧。
的確,歷史上的羅馬人似乎天生就有一種本事,能以最適當的方式和最低的成本,為自己爭取到最大的合法權益。在這種鬥爭中,他們絕不會把事情弄得不可收拾,同時又能分毫不差地討價還價。
平民撤離運動,就充分體現了這一點。
實際上抗爭的平民一開始就沒打算把事情弄僵,因此他們沒有選擇揭竿而起或是投入敵營,而是退出戰場。當然,在貴族做出雙方均可接受的讓步後,撤離的平民也立即回到了羅馬,並很快就組建了參戰的軍團。
這可真是有理,有利,有節。
貴族的表現同樣可圈可點。他們明智地放棄了自己的部分特權,以此作為平民同意合作的交換條件。當然,放棄是逐步的,撤離運動也有過多次,但結局總算不錯。
其實越到後來,貴族與平民的界限也越模糊。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也五世而斬。有的貴族會淪為貧民,有的平民會成為新貴。更重要的是,羅馬人的共同體意識很強。如果需要一致對外,他們就會和衷共濟。
這就好辦了,因為羅馬從來不缺敵人。
於是,平民和貴族終於攜起手來,共同倡導和培養全體公民的民族自豪感,以及愛國主義精神。而且,隨著羅馬國際地位的提高,這種愛和自豪感還會更強烈。
羅馬人為什麼能堅持共和制度五百年之久?
這是原因之一。
實際上羅馬精神最精彩的一筆,就是制度設計和權力架構。要知道,構成羅馬國家的人民、元老院和執政者(執政官、獨裁官或奧古斯都)雖然號稱三位一體,但這三位的政治利益和心理訴求卻並不一體。人民要民主,元老院要尊貴,執政者則希望權力越多越好。
這就只能講價錢,好在他們很快就理順了關係:人民授權但不決策,元老院決策但不行政,執政者行政但只有治權。主權是元老院和人民的,他們才是國家的主人。
所以,即便在帝國時代,元老院和羅馬人民的權威至少也得在表面上維持。新皇帝登基,先得向元老院發表就職演說,然後再向市民演講一次,還要前往神殿祈求諸神的保佑。完成這三個程序,他才是合法的皇帝。
這樣的羅馬,已經非常接近現代文明國家。
精彩的還有國際關係。
跟世界上所有的帝國一樣,羅馬也是靠武力來征服世界的,這就有一個與戰敗國的關係問題。如何處理這種關係,對征服者的境界、胸襟和政治智慧都是考驗。
亞述和迦勒底(新巴比倫)就不說了,他們的瘋狂掠奪、血腥鎮壓和殘暴統治,引起的只是更強烈的反抗。波斯帝國雖然表現出最大的仁慈和寬容,卻只知道把設為行省的戰敗國當作提款機,忘記了把他們變成自己人。
做得最好的,是羅馬和中國的周。
周人和羅馬人的高明之處,是與同盟國和戰敗國組成共同體,同謀發展、共享太平。只不過,周人構建的是「文化共同體」,只要認同周文明,就能由夷狄變成華夏。正是由於這種文化認同,我們民族才不斷發展壯大起來。
羅馬構建的則是「政治共同體」。他們甚至主動邀請戰敗國的頭頭腦腦加入元老院,就像漢武帝讓匈奴人金日磾成為他的顧命大臣。結果,被征服的蠻族成為這個國家的共同經營者,甚至戰場上的主力軍。
當然,一旦打了勝仗,大家也都有利可圖。早期的做法是:羅馬人拿走戰利品的一半,剩下的按勞分配。也就是說,羅馬人是大股東,歸順的戰敗國也是合夥人。
這可真比威尼斯商人還精明。
然而政治恰恰是一種智力遊戲,文明則是盡量巧取而避免豪奪。如果還能化敵為友,那就堪稱功德無量,因為和平總歸好過戰爭。幸運的是,中國人和羅馬人都有這種智慧,兩大文明獨步一時也絕非偶然。
因此,在充分瞭解了中華的方式後(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三卷《奠基者》),我們很想知道羅馬人是怎麼做的。
[2]公元前367年,平民可任執政官。公元前356年,平民可任獨裁官。公元前351年,平民可任監察官。公元前337年,平民可任大法官。公元前296年,羅馬征服中部意大利。公元前275年,羅馬征服南部意大利。公元前241年,羅馬打敗迦太基,西西里設為羅馬行省。到公元前130年,羅馬共和國已經擁有九個海外行省。到愷撒時代,則為十八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