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之戰的戰場上,有泥沼。
泥沼非常之大,擋在晉軍營壘前,大家都小心翼翼繞開走。中軍統帥欒書和副帥范燮,率領自己的親兵一左一右護衛著國君。晉君車上,少毅是駕駛員,欒鍼是侍衛長,但戰車還是陷進了泥沼。
身為中軍統帥和晉國大臣,欒書當然不能袖手旁觀。於是他下車走過來,準備扶國君轉移到自己的車上。
欒鍼卻大喝一聲:欒書退下!
喝令欒書退下的欒鍼慷慨陳詞:國家大事,你豈能一人獨攬?再說了,侵犯別人的職權,這叫冒犯;放棄自己的職責,這叫怠慢;離開本職工作崗位,跑到別人那裡,這叫搗亂。有這三條罪名,你還動嗎?
於是欒書立即退下。
欒鍼則跳下車來,用力掀起戰車,脫離險境。[1]
這事在鄢陵之戰中,不過小插曲,卻被史家隆重地記載下來,其實是有深意的。事實上,欒書不但是中軍統帥,而且是欒鍼的父親。下級呵斥上級,還劈頭蓋臉,豈非不忠?兒子呵斥父親,還直呼其名,豈非不孝?
據《中國歷代戰爭史地圖集》。
恰恰相反。
事實上欒鍼的做法,完全符合禮儀,也合乎道理。首先,這是在國君面前。君前無父子。無論什麼人當著國君之面,都要直呼其名。這個規矩,一直延續到明清。其次,欒書如果把國君轉移到自己車上,就無法再行使中軍統帥的職權。這當然是失職和失責。第三,欒鍼的職務是車右。按照當時的制度,車右的任務原本就是保障安全和以備萬一。欒鍼該做的事,欒書又豈能越俎代庖?那可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閒事,不折不扣的侵權或越權。[2]
本是用於祭祀的酒器。上有銘文五行共四十字,大意是:在正月季春,欒書作此器,用以祭祀祖先,希望長壽,子孫永寶用享。
由此可見,所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有先後。公私不能兩全,則先公後私。忠孝不能兩全,則先忠後孝。在人君面前,人父必須退居二位。而且,為了讓兒子盡忠,做父親的往往要委屈自己,甚至犧牲生命。
比如狐突。
狐突是晉文公重耳的外祖父,在晉獻公時曾擔任太子申生的駕駛員。獻公去世後,國君是惠公。惠公擔任國君十四年,與宋襄公同在公元前637年去世,繼位的是他的兒子,是為懷公。懷公很清楚,當時晉國的人心所向和眾望所歸,其實在公子重耳。重耳流亡國外,狐突的兒子狐毛和狐偃追隨左右,實在是懷公的心腹之患。[3]
◎晉獻公的子孫
於是懷公把狐突抓起來做人質。
懷公對狐突說:只要把兒子叫回來,寡人就免你不死。
狐突卻拒絕拿原則做交換。他對懷公說,君臣關係,並不是可以隨便建立的,因此也不能隨意改變。成為他人之臣,首先要把自己的名字寫在簡策上,叫「策名」;其次要向人君敬獻禮品,叫「委質」。這兩件事,都表示以身相許,也表示一旦確立關係,就忠貞無貳,永不變心。
顯然,春秋時期有兩種關係:公私與君臣。職務對職務,是公與私;個人對個人,是君與臣。君臣關係高於公與私,也重於公與私。因為不能效忠主公,也就不能效忠國家。因此,必須先忠君後報國,哪怕那人君並非王侯,甚至流離失所。這就是狐突他們代表的主流觀念。
於是狐突說:做兒子的能夠擔當重任,是因為做父親的教以忠誠。臣這兩個兒子,成為重耳之臣已經很久了。如果臣把他們叫回來,那就是教唆叛變。做父親的教唆兒子叛變,又拿什麼來效忠於君?若不殺臣,那是君上的英明,也是下臣的願望。如果濫用刑罰以逞淫威,請問又有誰不是罪人?下臣聽命就是。
懷公便殺了狐突。
可惜懷公此舉只是成全了狐突,卻並不能改變自己的命運。第二年春,公子重耳在秦國軍隊護送下回國,是為晉文公。為此,諸侯們舉行了盟會,主持人便正是狐突的兒子、重耳的舅舅狐偃。至於懷公,在重耳啟程後不久就逃出國都,後來又被謀殺,只做了三四個月的國君。[4]
[1]事見《左傳·成公十六年》。
[2]人臣在人君面前一律直呼其名,見《禮記·曲禮上》:「君前臣名。」車右的職責,見《漢書·文帝紀》顏師古注、《穀梁傳·成公五年》注。
[3]宋襄公死在五月,晉惠公死在九月。
[4]事見《左傳·僖公二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