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西周大封建 我們的田野

什麼是「建」?

建就是建國。它包括三個內容:授土、授民、授爵。

冊封儀式是隆重的。祭壇由青白紅黑黃五色土築成,象徵著東西南北中。諸侯封到哪一方,就取哪一方的土,再摻和代表中央的黃土,用白茅包裹交到諸侯手裡。這就叫「授土」,表示諸侯擁有對那片土地的使用權。

賜給諸侯的人民則包括三部分:本族臣僚、殷商遺民,以及封地上的原住民。當然,這主要是指魯、衛、晉、燕之類。其他邦國不一定有殷商遺民,原住民則一定有的,領導班子也一定是他自己的。這就叫「授民」,表示諸侯擁有對那些人民的統治權。這也是周人的一大發明。因為像這樣土地和人民並賜,殷商卜辭中並沒有記錄。

由此可見,只有周的封建,才是「真封建」。

第三件事是指定國君,包括命名國號(比如宋、齊、魯、衛),發表訓示(比如《康誥》),賜予受封的象徵物(比如冠冕、禮器、儀仗)。這就叫「授爵」,表示諸侯相對獨立,權力合法,並擁有父死子繼或兄終弟及的世襲權。

這三個程序意義重大。

事實上,封邦建國必須授土、授民、授爵,表現出來的正是周人對「國家概念」的理解。儘管這個時候的邦國,還只是初級階段的國家,甚至不能叫做國家。但從此,土地、人民和領袖,就成為我們民族的「國家三要素」。比如新中國的讚美詩《歌唱祖國》,就是第一段唱土地,第二段唱人民,第三段唱領袖。這是周制度的深遠影響。

現實意義也很明顯。授土和授民,表示周王才是全世界土地和人民的唯一產權人和法人;授爵,則表示他是所有邦國的最高統治者。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被表現得淋漓盡致。

主權和產權都是周王的,諸侯只有財權和治權。

但當時似乎沒人想那麼多。程序結束後,受封的諸侯個個峨冠博帶,珠光寶氣,煥然一新。他們率領部屬、族人、庶眾、臣妾,歡天喜地奔赴封區,定疆域,建社稷,封子弟,收賦稅,分田分地真忙。

當然,最重要的是建立宗廟和社稷。宗廟祭祀列祖列宗,社稷則祭祀土地和谷神。這個祭壇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有土有谷就有民。於是,社稷便成為國家政權的代名詞。由此還誕生了一種建築制度,即國都的中央是宮殿,宮殿左邊是宗廟,右邊是社稷壇,叫「左祖右社」。

分到的土地和人民也要整合。具體方案是人民編組,土地分塊。先把一大片土地分成均等的九塊,中間一塊是「公田」,周邊八塊是「私田」。私田由按照血緣關係重新編組的農民包產到戶,但八戶農民必須先耕種中間的公田,才能再耕種私田。公田的收入,用於公共事務,這就叫「井田制」。

據《農政全書》。關於井田制,歷來有爭議。有人認為確有其事,有人認為純屬想像,也有學者做出各種解釋,請參看楊寬《西周史》、許倬雲《西周史》。

我們的田野,是這樣的嗎?

不鑽牛角尖就是。整整齊齊規劃成井字形,周邊封疆,中間阡陌,每塊田地剛好百畝,當然並非所有地方都能做到。但「平均地權,公私兩利」,則是可能的。大夫和諸侯從公田獲利,更是可能。

從象徵的意義講,井田制甚至也是一種「封建」。或者反過來把封建看作井田。天下之中的周王,封國之中的諸侯,就是當中那塊公田。

但,為什麼說這種制度「本身就有維穩功能」呢?

因為封建是一種秩序。

《易中天中華史:奠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