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人用法律替代了圖騰。
這並不奇怪,因為羅馬本身就是奇跡。
沒錯,羅馬出現在世界舞台上時,起初是一點都不顯眼的。公元前753年羅馬開始建城那會兒,埃及人早就蓋起了金字塔,波斯人早就發明了拜火教,印度的《吠陀本集》早已完成,中國則進入了東周。就連希臘,也已經舉辦了六屆奧林匹克運動會。這時的羅馬,算什麼呢?
蕞爾小邦。
羅馬的弱小,甚至讓他們躲過了許多劫難,因為沒人把他們放在眼裡。然而很快,他們就讓世界刮目相看。勃然雄起的羅馬,掃平了意大利,佔領了西班牙,征服了阿拉伯,把諸多文明古國盡收囊中。馬其頓、敘利亞、希臘、埃及,都變成了羅馬的行省,迦太基甚至還被改名為阿非利加。[4]
由此,羅馬得到了一個雅號——「世界的征服者」。
不過,儘管羅馬人把地中海變成了自己的內湖,但如果僅此而已,他們也頂多只是英勇善戰的騎兵,開疆闢土的漢子,甚至殺人如麻的武夫。然而羅馬對世界的貢獻,卻不在武化,而在文化。至少在西方人那裡,羅馬絕不僅僅只是一座城市,一個國家,一段歷史,更是一種文化和精神。
那麼,羅馬留給世界最寶貴的遺產是什麼?
基督教,羅馬法。
也許,這才是羅馬征服世界的利器,以及她永垂不朽的原因。是的,自從安東尼和埃及女王克婁巴特拉兵敗自殺,屋大維被稱作「奧古斯都」,延續了五百年的羅馬共和國就終結了。之後的羅馬帝國,跟中國的兩漢並駕齊驅。她先是興盛,後是分裂,最後滅亡。西羅馬帝國,亡於中國的南北朝那會兒;東羅馬帝國,亡於中國明朝的景泰年間。[5]
羅馬的日子,夠長的了。
這麼長的日子,那麼大的地盤,靠什麼來維持和維繫?
契約。
作為「希臘人的好學生」,羅馬人把希臘人建立的契約精神發揮得淋漓盡致。基督教和羅馬法,都是它的集中表現。基督教,就是「與神簽約」。簽約有兩次,先簽的叫「舊約」,後簽的叫「新約」。羅馬法,則是「為人立法」。立法也有兩種,一種叫「公法」,一種叫「私法」。公法是處理國家事務的,私法是處理國民關係的。有了公法和私法,國家與國民,就各安其分,各得其所,不至於亂成一團。尤其是國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由感。因為當他們需要安全的時候,有法律保護;需要自由的時候,又公私分明。
國家的功能,被羅馬法成功地體現。羅馬作為國家,又豈能不成功?
明確界定「公私兩權」,合理處分公權力和私權利的法典,叫《民法大全》。它是由東羅馬帝國來完成的。那個時候,中國是南有南梁,北有北魏;歐洲則兵戎相見,烽火連天。這不能不讓人感慨系之!是啊,羅馬人似乎天生就有法律頭腦和法律興趣。他們竟然想出這種辦法,來管理那龐大複雜的國家,而且在只剩下半壁江山時還樂此不疲。
法治,也許是羅馬的秘密所在。[6]
當然,法律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最重要的。沒有羅馬軍團的鐵蹄,這一切都可以免談。羅馬,其實就像法國畫家熱羅姆筆下的共和政體:壯碩的女神左手拿著橄欖枝,右手拿著鋼刀,身後是一頭隨時都可能怒吼的獅子。
但,這跟圖騰又有什麼關係呢?
[4]迦太基(QRT HDST),坐落於非洲北海岸(今突尼斯),與羅馬隔海相望。大約在公元前8世紀~前6世紀,迦太基開始向非洲內陸擴展,並開始稱霸西地中海,與希臘分別控制著地中海的西東兩邊。最後因在三次布匿戰爭(Punic Wars)中均被羅馬打敗,而於公元前146年滅亡。羅馬人摧毀迦太基之後,在公元前122年便建立新城殖民於原迦太基城廢墟領土之上,公元前29年羅馬將迦太基設為非洲阿非利加省的一部分。
[5]西羅馬帝國亡於公元476年,東羅馬帝國亡於公元1453年。
[6]德國法學家耶林說過,羅馬人對世界有三次征服,第一次用武力,第二次用宗教,第三次用法律。法律的征服是最持久的。
據19世紀法國畫家讓·萊昂·熱羅姆作品重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