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失敗,一半因為無奈,一半因為心軟;從母系到父系,從氏族到部落,則既有和平演變,又有血腥鎮壓。
這當然都因為蛇。
蛇,不但是一個狡猾的傢伙,也是殘忍的傢伙。先民們十分怕蛇。平時走路,見面詢問「有沒有蛇」,都只敢說「有它無」。所以,男性生殖崇拜的最早象徵不是蛇,而是比較溫柔可愛的鳥,後來又有蜥蜴和龜。可見,起用蛇,本身就意味著邪惡和暴力,一開始恐怕就是陰謀。
蛇的罪行有兩條:謀殺和強姦。
謀殺的對象,是婚後生的第一個孩子。他必須被殺掉或吃掉,叫「殺首子」。最人道的做法也是扔掉,叫「棄子」。這當然是為了男人的財產,不至於落到某個野種的名下。畢竟,在性自由的原始時代,法定的父親確實無法知道那小子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那時又沒親子鑒定。
這種慘無人道的惡俗和陋習,後來當然被徹底廢除。但這絕不是哪個男人發了善心,只因女人的貞潔有了保證。事實上,新婚之妻如果是處女,殺掉或者拋棄自己的第一個兒子,就不但沒有必要,而且愚蠢透頂。
弔詭的是,女人守貞卻可能是男人強姦的結果。
這個彎轉得實在太大,也只能長話短說。實際上守貞在原始時代,原本是女人的權利,也是權力。權利不是義務,它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守貞權也一樣。因為愛情,只跟某一個男人做愛,是行使;為了快樂,隨便跟任何男人上床,是放棄。無論行使還是放棄,都體現了她的自由與尊嚴。
因此,要想女人不是為她自己,而是為了男人,甚至為可能素不相識的未婚男人守貞,就只有剝奪她們的自由,摧毀她們的自尊。強姦,無疑是最直截了當的辦法。某些特別惡毒的男人,甚至有可能會選擇在月經期強姦。目的,就是要給女性那脆弱的心靈以沉重而致命的打擊。
蛇的狡猾,正在於此;蛇的殘忍,也在於此。
現在已難講清,以性器為武器,是有意還是無意。但可以肯定,男人一旦決定進攻,女人是打不贏的。從此,守貞不再是女人的權利,而是她的義務。她不但可以守貞,而且必須守。至於男人,卻可以繼續尋花問柳。後來,還可以公開合法地納妾,半公開半合法地嫖娼,以及玩弄男童。氏族社會的血色黃昏,揭開了部落時代和男權社會的序幕。
女人失去了自由,男人獲得了霸權,這無疑是女性的失敗。而且恩格斯還說,這種失敗是世界性和歷史性的。
但,男人也不要高興得太早。
男人有男人的問題,這就是「雄性的嫉妒」。它對於「共居生活的群」天然地具有破壞性,更是一個集團可持續發展的大敵。動物沒有這個問題,是因為雄性只在交尾期嫉妒,擇偶權又在雌性。但此刻的人類社會,卻是男人「要什麼便有什麼,喜歡誰便是誰」,你怎麼保證他們不打起來?[16]
所以,母系的社會可以各得其所,男人的江湖卻需要擺平。何況除了得到女人的身體,還有土地的爭奪,邊境的糾紛,水源的佔有,財產的謀取,以及出人頭地的慾望。這些都要靠拳頭說話,也只有拳頭說話才管用。
更何況,部落酋長手中拿的,還是指揮刀。
戰爭一觸即發,戰爭也無法避免。比方說,向蚩尤宣戰,跟黃帝火並。
[16]以上兩節有關論述均請參看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