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德遜」的夢想

  ——嘗試錯誤?無心插柳?悲劇英雄?

  總之,因此我們有了紐約。

  整整四百年前這個月,航海探險家亨利·哈德遜,乘著一艘三桅帆船,駛進了今天的紐約海灣,並順著現以他為名的一條大河北上,航行了幾天之後,發現河流越走越窄越淺,瞭解到這條水路並非可以駛往日本、中國、印度的「西北通道」,終於返航,繼續追尋他的夢想。

  這正是歐洲大航海、大探險時代。從15世紀中到整個16世紀,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航海探險家——迪亞斯、哥倫布、達·伽馬、巴爾沃亞、麥哲倫……先後繞過了非洲好望角而進入印度洋,橫渡大西洋而找到了美洲,又從這兩塊新大陸之間的地峽,向西而看到了那一望無際的太平洋,並且首次航海環繞了地球一周。

  哈德遜即生在這個大時代的16世紀中。他的前半生資料很少,只知道他生在英國,從小上船,遠洋近海航行多次多年,一步步當上了船長。

  在恰好也是另一種探險,即人類首次登陸月球的四十週年,我們不妨把五百年前的航海探險家和當代的航天探險家歸為同類的開拓者。他們都在發現未知,走一條前人沒有走過的路,或航行過的水域,以開拓新的世界,同時名揚四海,永垂青史。當然,太空人在宇宙航行的時候,後面和下面有成千上萬的科學工程技術專家的支助,而無論是哥倫布、麥哲倫,還是哈德遜,則基本上是憑靠著個人的知識、經驗、勇氣、意志、自信、夢想,以及不止一點點追求名利的野心。

  大歷史背景為航海家打下了基礎。文藝復興啟發了歐洲人的想像力,解放了思想,歐亞兩洲已經有了相當的接觸。馬可·波羅的經歷更是刺激了歐洲人對亞洲,尤其對中國的好奇心。只不過,無論南北水旱絲路都遠長艱難,中間還有個伊斯蘭教世界的種種障礙。到了15世紀,已經開始形成商業經濟的歐洲,開始另謀途徑,開發市場,殖民,貿易,掠奪……換句話說,想辦法賺錢。

  歐洲已經在南半球海域找到了前往亞洲的航路,但是都不容易走。無論是從歐洲向東繞過非洲的好望角,再穿過印度洋,還是向西線繞過南美的麥哲倫海峽,再橫渡太平洋,都不好走。就算有了羅盤之類的航海儀器,不發生意外也要在海上走上一年兩年。

  因此到了16世紀下半期,歐洲各航海國都在推測是否可在北半球找到一條新的水路。

  首先吸引歐洲人的是「東北通道」(Northeast Passage),即繞過北歐,再穿過俄羅斯北邊海域到亞洲。哈德遜1607年和1608年兩次探險,就是為其僱主,英國「莫斯科公司」(Muscovy Company)效勞而嘗試。但嘗試成功自古無,他的船兩次都給冰困在俄羅斯和北冰洋之間的「新地島」(Novaya Zemlya)。他失望失敗而歸,也失業了。

  像哈德遜這類的航海探險家,理想和夢想幾乎壓倒一切。只要有誰相信並贊助他們,就為誰效勞。為西班牙王室服務的哥倫布是意大利人,麥哲倫是葡萄牙人。這有點像是今天來美國金融電子企業工作的外國專業人才,或職棒大聯盟,全美職籃NBA的外籍兵團,也有點像我們孔老夫子周遊列國,待價而沽。就這樣,當1602年成立的荷蘭東印度公司得知這位大航海家在倫敦失意失業,且被英國限製出境,就偷偷地把他接到了阿姆斯特丹。

  17世紀是荷蘭世紀。這猛一看的確有點不可思議。剛脫離西班牙統治而獨立,面積窄小,長年和海水鬥爭,全國人口還不到兩百萬,卻先後打敗了西班牙和英國而建立了海權。看來荷蘭比誰都更早就悟出了一個道理,就是不必再像以前的波斯、亞歷山大、羅馬、成吉思汗那樣征戰異域,侵佔領土,臣服人民,才能號稱帝國。貿易也可以。少流血,少死人,而且還賺錢。

  獨立前後的荷蘭出現了一股非常誘人的吸引力——容忍。它不但接受而且歡迎歐洲各地那些受到宗教、政治、經濟、社會迫害的流亡者。大思想家如法國的笛卡爾、猶太哲人斯賓諾莎、英國的洛克,都曾因這種容忍精神來此躲避或移居。而且也是這種容忍精神,加上自由貿易,吸引了各地各行各業的人才和勞力,為荷蘭打下了一個紮實的經濟基礎,建立了現代化商業金融體系(證券、股票、信貸、期貨、交易所……)。而且也不能忘記這個時代的荷蘭,重商之餘,還孕育出偉大畫家倫勃朗和維梅爾。

  地不大,物不博,人不多,小小一個荷蘭卻成為17世紀全球化商業帝國。其殖民地、交易站、商館,遍佈世界各個角落,亞洲一地就有日本、明末清初之台灣、印尼。可是,荷蘭東印度公司所享有的權利和權力,只限於壟斷南半球海陸的亞洲貿易,如果其他殖民國在北半球找到或開闢一條通往亞洲的水路,它的利益和海權必定受到衝擊。法國此時也在爭取哈德遜,連英國都在後悔讓這麼重要的一位航海探險家給溜走了。

  荷蘭東印度公司先走了一步,給了哈德遜一艘新帆船,大約七十英尺長、三桅桿的「半月號」(Half Moon),以及十幾名英荷兩國水手。他自己還帶了十幾歲的兒子約翰上船作學徒,但是公司合約規定他只能去探尋「東北通道」。「半月號」1609年春出海,但剛過挪威,哈德遜就立刻改道,向西橫渡大西洋,三千英里之後,他看到了北美大陸。

  這不可能只是哈德遜靈機一動。他知道此舉違反了公司合約規定。或許他覺得如果在北冰洋群島和北美大陸之間,給他找到了他夢想中存在的那條可從歐洲駛往亞洲的「西北通道」(Northwest Passage),可以將功折罪。但是這是回去之後的問題,眼前的危機更為切身迫急。他必須,而且竟然說服了那些幾乎造反的水手追隨他去冒險犯難,去尋夢。

  然而,當他抵達了紐芬蘭之後,沒有立刻北上向西,反而南下,一直沿著北美東岸航行到今天的弗吉尼亞州。他的朋友約翰·史密斯(John Smith),只不過兩年前才為英國在美洲建立了第一個殖民地「詹姆斯敦」(Jamestown)。可是他沒有上岸,多半是感到一艘荷屬帆船不太方便去探訪一個英國殖民地。那他之所以來此地,可能是為了確定他的航行位置。

  哈德遜然後沿岸北上。8月底,作為第一個歐洲人,他駛進了特拉華灣(Delaware Bay),發現此路不通,繼續北航,一百多英里之後,進入了另一個海灣,即今天的紐約海灣。他知道這個海灣。遠在1524年,為法國做海岸勘測的意大利航海家維拉扎諾就曾繞灣一航。今天,紐約跨灣大橋即以他為名,Verraezno Bridge。

  哈德遜和「半月號」在1609年9月初駛進了這個海灣,發現其西北盡頭有一條又寬又深的大河出口。他們沿河上航,並沿途上岸,和原住民交往,並交換了禮物。他還記載說,大河口之旁東北側有一個原住民稱之為「曼那哈塔」(Mannahatta)的島嶼。「半月號」航行了一百五十多英里之後,哈德遜發現水越走越淺,河身越走越窄,終於瞭解到這條水路不是可駛往中國的西北通道。

  他沒有直接回荷蘭,大概是要把英籍水手先送回家。英國當局查閱了他的一些記錄,並曾一度禁止他出境,但是哈德遜早已把一部分資料給了荷蘭駐倫敦領事,再等他回到阿姆斯特丹,才將所有的航海記錄,包括航圖、海圖、航海日誌、個人記錄等等,根據合約規定,全部交給了東印度公司。

  不錯,這次航海探尋又是一次「嘗試和錯誤」(trial and error),但是以貿易為宗旨的東印度公司,仍然非常感興趣地注意到記載中有關皮毛(海狸、狐狸……)、其他飛禽走獸游魚,以及茂林沃土之描述,體會到其商業價值,立刻公佈哈德遜北美之航(顯然因功抵了罪),正式對外聲明這些發現——可不止是曼哈頓和哈德遜之河,而是北美東岸上千平方英里一大片土地——均屬荷蘭。只不過,東印度公司也沒再給他船去出海探險了。

  哈德遜的夢想可沒有幻滅。回到英國沒有多久,他竟然說服了好幾位投資者,為他配備了一條船「發現號」(Discovery),二十幾名水手,請他再去探尋這條「西北通道」。他又帶了他的學徒兒子。「發現號」1610年春出海,經過冰島、格陵蘭,穿過今天北加拿大現以他為名的「哈德遜海峽」駛進了也以他為名的「哈德遜海灣」……然後就給冰雪困住了。

  這一困就是十個月,直到次年春。我們無法想像他們是怎麼熬過這個給凍死的冬天,反正,海灣剛開始解凍,哈德遜就下令繼續航行探尋。這個時候,那些飢寒交迫、疲病交加的水手終於叛變,將船長哈德遜、他兒子和幾名忠心水手送上了一條小船,拋棄流放。這是歷史所知的哈德遜死前最後一景。我們後人只能推斷,或恐怖地想像,哈德遜他們,某日某夜,在冰封大地和靜寂中消失。

  叛變海員回到英國,倒是接受了審判,可是沒給吊死。他們狡猾且巧妙但顯然有效地辯稱,哈德遜真的發現了那條「西北通道」,現在只有他們知道怎麼走。不無反諷感歎的是,哈德遜的夢想並非空想。北半球——北極圈和北美大陸之間——確實有那麼一條可以從歐洲駛往亞洲的「西北通道」。只不過這片水域長年冰封,直到20世紀初,才終於由挪威探險家阿蒙森(Raold Amundsen),純粹為了冒險而非商業利益,在1906年首次順利通航。

  主要根據哈德遜1609年航行的發現,荷蘭在1621年成立了「西印度公司」,以開拓北美市場,從今天美國特拉華州到康州,並稱這一大片殖民地為「新荷蘭」。同時更在1624年那條大河口東北側「曼那哈塔」小島上建立了交易站,並稱其為「新阿姆斯特丹」。而被西印度公司買下來的這座小島現給荷蘭人叫做「曼哈頓」(Manhattan)。

  所以,嘗試錯誤?無心插柳?悲劇英雄?看來怎麼說都可以。可是又不夠。想想看,哈德遜的夢想,不錯,一再落空,且為夢想付出了生命代價,但在尋夢途中卻處處留下了痕跡。三片水域以這位航海探險家命名,而哈德遜河口小島上那片柳蔭,既非必然,亦非偶然,總之,幾經寒暑,更蛻變成一個國際大都會——紐約。

  後記:阿姆斯特丹和紐約,為了紀念哈德遜1609年歷史性航行四百週年,各主辦了一年的活動。紐約更一石二鳥,其7月4日國慶煙火特別為此移到哈德遜河上燃放。而我,只是在寫稿時喝了半打荷蘭啤酒。

  2009

《一瓢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