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曾言:「先秦文章,幾乎只有李斯的可讀。」
此言基本符合事實。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的指示,但主意是李斯給他出的。李斯只建議焚書,這建議遭到了群儒的一致抵制。秦始皇乾脆一不做二不休,連「儒」們也一併「坑」掉。「儒」們並非皆孔子學說的傳人、信徒,泛指宣揚各種「主義」的所有文人,包括反對儒家學說的文人。秦始皇之所以要全「焚」全「坑」,乃因不允許王道之外居然還存在任何「主義」。那一次蓄謀的殺害,若說身為宰相的李斯不知情是不可能的。肯定的,他不但知情,而且參與了蓄謀,使之更加周密。所以,李斯是「焚書坑儒」的同案犯、幫兇。
秦始皇和李斯君臣,採取的是「文化虛無主義」統治策略。他們將之前的文化全都「虛」掉了之後,卻提出更進步的文化主張來,所以秦朝只剩下了王道和李斯一個人所代表的「文化」——闡述王道有理的「李斯文」——又所以,魯迅也只能從史籍中發現幾篇「李斯文」——「只有李斯的文章可讀。」不是說他的文章多麼好,別人的文章都不好,而是說幾乎沒有別人的文章留存下來。
秦只統治了兩代,李斯還被秦二世殺了——秦朝的短命,不見得就是由於「文化虛無主義」,也不見得就是由於二世祖的驕奢荒淫;歷史上比秦朝更糟糕的朝代很多,卻都能統治較長時期。比起來,秦朝並非最暴政的一個朝代。
秦的滅亡,說到底是因為修長城,幹了一件超出經濟實力的事。太過勞民傷財,將經濟搞垮了。以權衡利弊來說,修長城與休養民生,孰急孰緩,孰輕孰重,沒掂量對。「天」可視民為「芻狗」,皇不可。皇也視民為「芻狗」,亡得自然快。但,秦的速亡,確實也給人一種「文化報應」似的因果想像。
與秦相比,漢明智得多了。
漢的明智首先在於,意識到了農民生活的穩定對於長治久安的重要性。不但意識到了,還採取了一系列發展農業、減輕賦稅、釋放奴婢等良性的統治策略。
重視農民的生活改善就是重視人民生活。
發展農業就是大力發展國家基礎經濟。
並且,以董仲舒為代表的朝臣,提出了「獨尊儒學」的文化主張。「獨尊」固然有文化專制的意味,但比之於秦的「文化虛無」畢竟是種進步,何況孔子的思想主體是主張文明的。
由於出現了繁榮景象,樂府也就是樂歌中,出現了此前民歌中少有的歡悅氣息。
漢賦中歌功頌德的作品,也有幾分是由衷的。甚至,還出現了文學理論家——當時的理論,主要是對文人文學的灌輸——「文人之筆,勸善懲惡」「為世用者,百篇無害;不為用者,一章無補。」
「文以載道」,由漢而大興,繼承的卻是春秋諸子的文論思想。
漢的散文多是政論之文。大國崛起,希望以一己主張貢獻長治久安思想的文人,自然不甘寂寞。
漢的辭賦,包括司馬相如的作品在內,多是宮廷所好之題材,有修辭方面的魅力,無關注現實的佳篇。
總而言之,西漢也罷,東漢也罷,兩漢合併論之,最有光彩的還是《史記》和樂府中所收集的民歌部分。
掃瞄漢時文學,最大之心得是,誠如胡適所言,那時的散文,包括某些辭賦中的語句,確實已很「白」,「白」得幾近於現代文——這一真相,直至胡適道出才被許多國人不得已地承認,彷彿道破歷史真相這等事,乃是由時代來選人的,或可曰人與時代的天緣。
魏晉南北朝時的文學,比之於漢朝,有了全面的大踏步的發展——漢時有了《孔雀東南飛》,魏時有了《木蘭詩》這樣的長篇敘事詩,同時民歌、民間故事發揚光大;阮籍、嵇康、左思、劉琨、陶淵明、劉勰們的出現,也使當時文學光彩有加。
沒有漢民歌繼春秋之後生命力的復興,焉有後來唐詩的繁榮在焉?
沒有漢民間故事的示範,焉有唐傳奇小說之種乎?
沒有阮籍、嵇康、陶淵明們,焉有李白、杜甫、孟浩然、韋應物、柳宗元們?
漢文學現象,意味著中國古代文學的詩性特徵基因形成之現象。而促進此種基因形成的主要條件,說到底是民歌。
民歌,民歌,它是全人類文學的母體!從中國文學史的發展經絡看,這一規律尤其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