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狼,調皮得很!

為什麼我們漢人對狼的形容詞都是凶殘、嗜血、狡詐、貪婪,而真正與狼爭、與狼斗、與狼共舞的牧民們,卻對狼用了我們形容孩子的話——「調皮」?

傍晚,陰天。扎西帶回了最後一家牧民才旦,狼山周邊的牧民算是安頓好了。

「亦風,過來幫忙。」扎西和多吉忙著把墊子和小桌几擺在草地上,又到帳篷裡去搬餐具。

亦風邊幫著搬邊問:「你們這是要幹啥?」

「我們要野餐。」多吉回答。

「你們一年到頭在草地上遊牧,哪天不是在野餐啊?」

「那可不一樣,腦袋上頂著帳篷就不算野餐。」扎西手裡抱著東西,向犛牛群一抬下巴,笑道,「要看著天、踩著地才算。就像他們一樣。」

「呵呵,這樣啊,聽著還怪深奧的。」

方圓幾十里的牧民們難得聚得這麼齊,各家拿出糌粑、油餅、奶茶、乾肉、血腸,共同分享。多吉阿媽煮好了羊肉,裝了幾大盆擺在小矮桌上,藏家喜歡把肉煮得外熟內生,一刀割開,有葡萄酒似的血珠滲出肉面,那是最美味的程度,既有熟肉的香,又保留了生肉的鮮嫩。

「卡索(吃肉)!」藏族人粗放豪邁,盡情吃喝才是對食物的主人最真誠的回應。

扎西坐在亦風身邊,長舒一口氣:「跑了四五天了,咱們寨子上總算沒有落下什麼人。你們知道嗎,國道又塌方了,大橋斷了好幾座,政府還在搶通呢……回成都的路估計兩三個月都修不通。」

這是我們聽到的外面的最新消息。

「這一路上,還有什麼消息嗎?大雨什麼時候能過去?」

「不知道,手機不通,更別說網絡了。草原上老一輩的人都沒見過這麼大的雨,這些年天災越來越多,不是好事。」扎西抓了一塊羊排就嘴大啃。

我們那隻大黑狗從扎西回營以後就一直掙著鐵鏈子,這會兒黑狗不知道咋解套的,竟然站在人群後面,緊盯著扎西看。人們把她趕開,過了一會兒她又轉回來,還是望著扎西,扎西一瞧她,她就使勁搖尾巴。

我問:「這狗該不會認識你吧?」

扎西哈哈大笑:「她認識我手裡的肉吧。」

在這一席人中,有多吉一家、澤仁一家、扎西一家、旺青甲一家、扎西的妹妹和剛到的才旦一家。濕地核心區比較閉塞,很多人一輩子都沒走出過草原。在這些藏族人中,我和亦風這兩個漢人尤為扎眼。眾人七嘴八舌地聊著天,多吉給我們充當翻譯。

「微漪,你的狐狸狗托給鄰居照顧嗎?」仁增旺姆問。

「不是,我把他送到父母那裡了。鄰居不太熟。」

「鄰居怎麼會不熟,你們城裡人不是門對門住嗎?」仁增旺姆指著一席人,「我們隔著幾十里地的鄰居都經常串門,大家熟得很。有什麼事喊一聲都要來幫忙。」

「是啊,應該這樣……」我想起扎西冒雨奔走百里聚集鄉鄰避難,心生慚愧。為什麼城裡的我們住得那麼近,心卻那麼遠。

「亦風,在草原生活得習慣嗎?」

「習慣,不過就是用水不方便,沒法洗澡。」

「城市裡洗澡很方便吧?」

「方便,有熱水器,水龍頭一開,熱水就流出來了。」

「不用燒牛糞嗎?」

「城裡就沒牛糞。」

「不燒牛糞,冬天怎麼過!做飯怎麼辦?」

「有空調,冬天不會冷。做飯有煤氣灶。」

「空調用電吧?太陽能板托得起嗎?」

「電隨時都有,我們不用太陽能,成都沒有太陽。」

「為什麼,太陽不就在天上嗎?」

牧民的問題那麼簡單,卻讓我們難以回答。從城市到草原五百公里的距離,真的就是兩個天地嗎?

「這個我曉得,」在城市待過的扎西接口道,「我剛去成都那會兒,隨時都帶著傘,因為覺得天昏地暗要下大雪,後來才知道那叫霧霾,城裡天天都這樣,看不見什麼太陽。」

「我去年也進過城,」澤仁嘿嘿一笑,「還坐了公交車,不知道那個是刷卡的,上車就把錢遞給司機,司機說他不收錢,我高興地說聲『謝謝』就到後面坐下了,路上,司機就一直在後視鏡裡看我。城裡的樓房修得密密麻麻,街道曲裡拐彎,我在草原上是幾十公里都走不丟的人,在成都一個小區裡硬是迷路了。」

「那城裡就不咋地,沒有太陽,草都長不好啊!」眾人的目光又轉向了澤仁,「草長不好,那牛羊咋辦?動物咋辦?城裡人靠什麼生活?」

「誰說城裡不好!」多吉瞪大眼睛搶話,「城裡的生活好得很,大馬路想去哪兒就去哪兒,加油站到處都是,車子一個比一個高檔,樓房修得比山還高,都是水泥的!不需要草,也不用放牧。動物都在動物園裡,給錢就能看到,就連非洲的長頸鹿和大象都有!」一說到城市,多吉眉飛色舞,「城裡好玩的太多了,酒吧、遊戲廳、電影院、網吧……超市裡可以買到你想要的所有東西,玩到大半夜街上都有各種飲食,好吃得很!還有機場,可以坐飛機上天!成都的女人漂亮得很,皮膚白,沒有高原紅,穿高跟鞋、超短裙,露大腿!」

老人們吃著糌粑笑而不言,姑娘們臉頰緋紅,理理袍裾,交頭接耳,小伙子們心嚮往之:「城市裡那麼好,你小子還回來幹啥?」

多吉聳著肩膀,傻傻笑道:「嗯……我阿媽在草原,我家也在這兒,草原夠大,隨便跑隨便唱,和朋友說話也不用猜來猜去……城裡人的想法搞不懂。」多吉媽媽慈祥的臉上現出幸福的柔光。或許,等多吉經歷過歲月的沉澱以後,還會明白更多讓他留戀草原的原因吧。

「你們呢?」青年們望向我和亦風,「旅遊這麼久不悶嗎?這裡什麼都沒有。」

圍城啊……我笑著:「我們是來旅行的……」

旅遊是讓自己走出去,旅行是把自己找回來。而我們將找回怎樣的自己,我又該如何描述城市繁華生活背後欲罷不能的無奈?在那裡,密集的高樓、渾濁的車流、皮草和奢侈品、越鋪越開的城市、越來越不放心的食物、越來越稀缺的資源,我們消費的東西最終消耗了我們自己。也許,在城市挨的是日子,在草原過的才是生活。我不願意活在一個狹小的空間裡,每天透過手機屏幕看世界。在草原,我們擁有的東西少了,心卻更寬了;在草原,沒有Wifi,我們可以十指相扣了;在草原,季節悠悠擱淺,我發現屬於我的光陰如此充裕,身邊的世界如此具象。我們有更多的時間在意身邊的人,用最簡單的方式感受彼此,那就是大家「在一起」。在草原,不會有人教導你青春不用在「掙道」上太不現實,現實又是什麼呢?還有什麼比生命與活力更加現實!

酒過三巡,不知誰用吃剩下的羊腿骨敲擊羊肩胛骨,發出硿硿的聲響。接著,又有人開始輕敲碗碟,人們心有靈犀地擊掌和鳴。伴隨這節奏,多吉趁著酒意彈起璇子,唱起了他自己的歌。長調在原野上久久迴盪……人們笑意盈盈。多吉沒有留在城市是對的,這樣的歌聲本就屬於草原,燈光幽暗的藍調酒吧裝不下它的遼闊,喧囂勁爆的迪廳歌城容不得它的悠揚。

喝到盡興,大家各聊各的。

我聽席桌的那一頭「邦客,邦客」地議論著,側頭問扎西:「他們是在聊狼的事兒吧?」

「對!」扎西笑道,「才旦說他今兒吃了狼的啞巴虧。」

「什麼啞巴虧?」

「今天遷場子,才旦開著卡車運羊過來的路上,正好一匹狼橫衝牧道,泥地上剎車不機靈,給撞了上去。才旦下車去看,那狼死了。他白撿一隻死狼,高高興興地把死狼扛到車廂後面。卡車裡的羊群連死狼都怕,一路上咩咩咩叫個不停。後來才旦聽到車後廂裡羊越叫越大聲,還有敲車的聲音,感覺不對勁,停車再看時,那只死狼跳下車就跑,一隻羊被吃掉了大半,還有一隻羊掛在車後欄杆上,正在垂死掙扎,用羊蹄子把車護欄敲得梆梆響。估計那狼正想把這隻羊拖下車去。才旦本以為撿了天大的便宜,哪知道白賠了兩隻羊。」

我和亦風剛聽到撞死狼的時候原本揪著心,聽到結果轉驚為樂:「那狼沒受傷?」

「沒事兒,跑的時候精神得很,攆都攆不上。」

狼只要吃到飽,恢復起來快得很。我們放下心來,想不到狼還有這一手!

亦風強壓笑意拿起酒碗和扎西的碗麵一靠:「這在城裡叫碰瓷。」

「碰瓷?恰子勒(啥意思)?」

「一種特技表演。」我直樂。那狼肯定不是碰瓷專業戶,我想這應該是一場意外,剛開始狼被車撞那麼一下也是真暈了,等到狼一醒過來,驚喜地發現自己因禍得福「中了大獎」,掉進了羊窩,哪有不順嘴叼羊的道理。反正暈乎乎的逃不掉,索性將計就計待在車上吃飽了再走,醫藥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統統「肉償」。才旦吃的確實是個啞巴虧。

亦風隔著桌子招呼:「才旦,把那兩隻死羊留給邦客,我們買了。」

「好吧,明早我把死羊丟山裡去,」才旦笑了,「送給你們了,不要錢。」

亦風衝他一端酒碗:「謝了,兄弟。」

扎西笑道:「你們到草原收了多少死牛羊了?你們已經沒多少錢了吧?我早就說過了,這大草原上的死牛羊,你們就是傾家蕩產也收不完的。」

我和亦風笑而不言,以個人的力量做這件事的確有些吃力,這半年裡我們把賣房子的錢和稿費都搭了進去。剛開始的時候,牧民們看我們買了死牛又不運走,只是讓他們留在牧場上給野生動物,他們不理解,往往以高於死牛販子一兩百元的價格賣給我們。

狼群打牛殺羊大多發生在嚴冬和春荒季節,這個季節裡,凍死餓死病死的牛羊原本都是狼的食物,但這些食物卻讓死牛販子給拖走了,狼只有捕獵活牛羊。然而,被狼咬死的牛羊往往又被死牛販子收走了,飢餓的狼群吃不到肉,還得再獵殺,造成惡性循環,這樣一來牧民的損失更大了。

自從我們開始給野生動物留下食物以後,半年過去了,牧民們發現狼傷害家畜的事件比往年少多了。牧民們逐漸明白,我們用八百元補償了牧民的損失,把一頭死牛不做人為擾動地留在原地,其實有三方面的好處:野生動物有了食物,牧民減少了損失,我們城裡人能少吃一點有害食品。

牧民理解了我們的行為,有時發現小死牛和死羊會直接送給我們,大死牛也以比較低或與給死牛販子持平的價格優先給我們。人性本善,沒有人想成心去害人,但人性也是趨利避害的,牧民要把畜牧的損失降到最低,這無可厚非。然而,在對自己的利益影響不大的時候,人們還是願意支持我們,這就是好事,而且牧民對我們表示出越來越多的友善和關懷——送奶餅,送乾糧,送糌粑。

我們常說保護野生動物,如何保護?首先要確保他們有吃的,這才是保護的第一步。《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規定對於野生動物造成的損失,當地政府應該予以補償,但是沒有人去實施。我們也只能盡自己的一點力。給野生動物留食,讓他們都能生存下去是我們的夢想。也許有一天,我們的力量也會枯竭。但我不能舉著「大道理」對牧民們進行道德綁架,更不能讓別人替我們的夢想買單,除非我們能讓人們發現這件事情對大家都利好的意義,能使之成為我們共同的願望,才有可能長久。

才旦的「碰瓷狼」事件讓酒桌上樂成了一片,狼話題一打開,別的牧民也爭相聊起他們與狼的故事。

有牧民說:「我有一次放羊的時候,剛趕走了前場叼羊的狼,後院就被鷹抓走了一隻羊羔,我去後院追鷹,前場的狼又折回來叼羊,結果那次我前驅狼後趕鷹,哪邊的羊都沒保住,狼調皮得很!」

有的牧民這兩三年都沒見著狼,於是在聊天中就沒更多話可說。其他牧民便接茬:「我那兒狼多得很,三隻狼鑽我的羊圈!三隻哦!」言語中隱約有些得意,似乎他那裡還有狼的存在是值得誇耀的事,瞧,我源牧的生態比你好,我的放牧故事比你精彩。

「三隻狼算什麼,我的狼故事比你嚇人哦。去年冬天,在轄曼鄉那邊,狼多得很,有一個人騎摩托回家,路上遇到一群狼,有七八隻,不,有十多隻,攔在路中間。那個人很害怕,就給家裡人打電話說我被十幾隻狼圍住了,怕是回不來了。家裡人得了消息跑去接他的時候,他已經被狼吃掉了,只剩一隻鞋子,還有一根血淋淋的骨頭,一摸那骨頭都是熱的。」

這故事一講完,飯桌上全安靜了,尤其是他那句「骨頭都是熱的」讓人的恐懼感油然而生。

「這個……我就是轄曼鄉的,我咋不知道誰家死人了呢?」

「我說的是轄曼鄉嗎?不對,我說的是多瑪鄉,你聽錯了。」那牧民往更遠的地方說。

「我媳婦在多瑪鄉的,也沒……」

「那就在嫩哇鄉,我記錯了。」

「吹牛!」

大夥兒哄笑起來,氣氛頓時一鬆,眾人又開始七嘴八舌講起來,有時一個牧民還沒說完他的狼故事,另一個人就插嘴了,每個人講的狼故事都不一樣,有的嚇人,有的有趣,有的簡單,有的滑稽,故事不同,而講述的人卻都有相同的表情——眉飛色舞。

我和亦風不插話,笑瞇瞇地聽他們聊。

「狼是我們的敵人。」在牧民的聊天中,我也時常能聽到這樣的話。牧民與狼長久以來爭奪食物和生存空間,很少有牧民會表示他愛狼。但「敵人」是一個中性詞,不像我們漢人給予的定性——「惡狼」「害獸」,帶有貶低對手的意味。敵對是雙方的,你可以憎恨敵人,也可以敬重敵人。牧民聊起這個「敵人」時使用的口頭語更讓我們意外而頗感溫暖——幾乎每次聽牧民講完與狼遭遇或者狼如何「犯壞」的事後,牧民總會笑罵一句:「邦客蠻辣色哩!」(狼,調皮得很!)

狼,調皮得很?為什麼我們漢人對狼的形容詞都是凶殘、嗜血、狡詐、貪婪,而真正與狼爭、與狼斗、與狼共舞的牧民們,卻對狼用了我們形容孩子的話——「調皮」!

扎西陪我和亦風喝了一碗酒,問:「格林的多瑪還在嗎?正好大家聊到狼了,我想把格林的事兒說一說。」

「在,」亦風從帳篷裡取來多瑪給扎西看,「我們一直留著的。」

多瑪是由一束束紅色毛線扎製成的線圈,套在狼脖子上像一圈猩紅的毛髮,非常顯眼。

當初六個月大的格林與人接觸,屢屢遭遇追打,時不時地還有人以狼會咬羊為由找我們尋釁鬧事,威脅到我們的生命安全。無奈之下,扎西帶著我們向活佛尋求庇護,活佛知情後對格林特別疼愛,囑咐扎西的妻子為格林做了一個紅色線圈戴在脖子上,並且口唸經文賜福,在線圈上繫了一縷象徵宗教意義的金色絲線,這就是多瑪。活佛也告誡牧民不許為難那兩個漢人和狼。而這多瑪在格林回歸狼群前大大消除了來自於人的威脅。格林回歸狼群以後,這多瑪也就留了下來。(因涉及宗教,前書中暫未提及此事。)

扎西手捧多瑪站起身來,向牧民們朗聲道:「阿偌,扎西求大夥兒幫個忙,我們這兩個漢人朋友在找一隻放生狼,名字叫格林,格林是活佛親口賜福的,你們都告訴親戚朋友們,往後若是看見狼都幫忙留個心,看看是不是他,這狼腦門心有個天眼疤,爪印兒缺一個趾頭。如果瞧見了馬上通知我,有手機的給拍張照。拜託各位了!」

「活佛賜福的狼就是他們養大的啊!」

「聽說活佛給賜福狼的多瑪上吹了三口氣呢!」

牧民們驚歎議論,他們說,活佛給牧民賜福或是放生其他動物通常都只吹一口氣,對一隻狼竟然吹了三口氣賜福!活佛對格林的厚愛,讓大家欽羨不已,對我們的格林更是另眼相看。雖然我們不太明白宗教的規矩習俗,但從牧民們的談話中聽到連這樣的細節都傳開了,看來當初有不少人都知道這件事。在全民信仰宗教的地方,神祇的影響力遠遠大於律法。

眾人紛紛敬傳多瑪,虔慕地貼在額前,雙手合十唸唸有詞,以一捧多瑪為榮。大家爽快地答應幫忙尋找格林,有的牧民更是念著格林的名字詳細追問和默記他的特徵,亦風乾脆打開筆記本給大夥兒看格林從前的視頻和照片。

我倆沒想到多瑪竟有如此神奇的力量,一時間有了那麼多雙眼睛幫我們留意,我們又燃起了希望,心情大悅,連忙起身拜謝大家。

從眾人入席一直到席罷散去,我們的大黑狗一直在凝望扎西。扎西受不了她的眼神,扔了塊骨頭給她,不料黑狗並不吃骨頭,依然熱烈地瞅著他。

「這狗是誰家的?」扎西問。

「是我家的,我們剛收留的。」我說了一遍黑狗的來歷。

扎西摸著鬍子楂,瞇縫著眼端詳了黑狗好一會兒:「這狗好像還真眼熟。」他想了想,試著衝她喊了一聲:「強姆!」

黑狗眼睛陡然放光,尾巴搖了一下,幾乎就想撲過來了。

「強姆!強姆!」扎西每喊一聲,黑狗就搖一下尾巴,扎西驚喜道,「微漪,這狗跟咱們是老相識啊!你忘記了?你帶著小格林在我牧場住的時候,這狗天天跟格林一塊兒玩,那時候她才五六個月大,現在我們不認得她了,她還記得咱們。你看她胸口那撮白毛。想起來了嗎?」

一想起格林小時候的事兒,再仔細看眼前的黑狗,記憶中的散碎蛛絲一下子穿成了線。我陡然想起當初在扎西牧場上是有這麼一條遊蕩的小母狗,和格林年紀相仿,老是偷溜來跟著格林玩。他們一起找吃的,一起下河抓魚、一起翻羊圈,哪怕翻羊圈時格林踩著她的背爬土牆,她都心甘情願。

時隔兩年多,如今我再遇到她時,她已經是成年大狗了。

難怪這幾個月來,她總是在我們小屋外徘徊,吃我們的投食,還用那麼憂鬱的眼神看我們,原來她認出我了,而我還渾然不覺。以前我怕野狗性情不好揣摩,始終有點生分。一想起這段往事,我對這狗的感覺頓時親近了許多。

「格林離開扎西牧場以後,這狗還是喜歡跟狐狸野狼混一塊兒,犯了看家狗的大忌,不受主人待見,就把她給趕了出來。這算來也流浪兩年了,草原狗會選擇她的主人。對了,草原狗只聽得懂藏語,你得用藏語給她說。」

「強姆」是藏語「母狗」的意思,既然她聽得懂,循著這藏語發音,依「黑犬」之意,我給她定名「喬默」,因為她素來沉默,就沒聽她吠叫過。

「喬默!」我念著她的名字,第一次撫摸了她的頭。我每喊一聲,她的尾巴就猛地一擺,像報「到」一樣,不多不少。喬默狂舔著我們的手背。我一直以為她很高冷,沒想到這麼熱情如火,看來從前真的是語言不通所致。

「喬默得給!」(喬默乖!)我和亦風揉著她的脖子,她是格林的發小啊!流浪了兩年,喬默都能活下來……我的信心又加了一把火。

格林,兒子,和你一起長大的朋友都回來了,你在哪兒調皮呢?

《重返狼群(第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