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體」的全面貶值

請允許我用半通不通的數學方式再談談低調原則。

據說當年周總理有一個說法,他要求外事幹部在涉外活動中飲酒只飲自己酒量的三分之一,我們姑稱之為「三分之一律」。這說明,有一類事情,做滿了,百分之百了,是有危險的。必須留有餘地,而且是很大的餘地。不是一切事情都要全力以赴、志在必得的,恰恰有些事只能三分力以赴,志在不得。前面在講到人際糾紛的時候我也說過了,在這些糾紛問題上,偶一反擊的話,也最多只發三分力。在為個人爭點什麼利益上,在自己的成果受到多少肯定的評價方面,在發佈自身的計劃、成就和自我評價上,在一些相對雞毛蒜皮的問題上,在動用自己的影響和權力方面,多數情況下,也應該是以三當十,十分本錢用到三分,適可而止,不可聲嘶力竭,不可努筋拔力,不可捶胸頓足,更不可連蒙帶唬,超支透支,空頭支票。而有的人,有了屁大一點成績或者芝麻大一點職位,就瘋狂張揚,發燒到極點,不可一世,鬧得偌大一個中國裝不下他,叫作竟然把十分本錢當作一千分來用,暴露了自己小人得志的可悲與可笑,不久碰壁,又是急火攻心,痛不欲生。這叫人家說什麼好呢?

例如有的人為了看演出的票好不好也能生一場氣也能驚動領導。竊為之打算,這種事有什麼不好辦?和做具體工作的人士商量商量,再不行委託上一個人,拿上二百塊錢還買不來好票嗎?錙銖必較的結果是較之無趣、無力、無益,是「狼來了」的故事——真需要較的時候反倒沒有人注意沒有人理睬了,是自己的全面貶值,是只能掉自己的價。

也許另一個關於黃金分割的公式更適合這個話題。一個線段,最美的分割是使之做到全線段與大線段的比,等於大線段與小線段的比,這又叫作內外比。設大線段為a,小線段為b,則(a+b):a=a:b。如果全線段為十分,那麼大線段應是6.18分,而小線段為3.82分。設你的能力是10分,你得到了3.82分的評價或回報,足可以了。你做出的成績實績,應該力爭不少於6.18分,而你的學習、你的投入、你的奮鬥精神,應該只是多於而絕對不是少於10分。符合這個黃金分割的比例,你的形象是美麗的。如果你的獲得超過了38.2%,你有可能被認定為一個僥倖者、投機者、早晚要跌下來者,春風得意於一時,不等於春風得意於永久。如果你的貢獻少於61.8%,你會被認為是一個志大才疏者,乃至你有沒有十分能力也頗成問題。而如果你不肯投入十分,學習十二分,那麼你不過是白白糟蹋了自己的材料。反過來說,由於客觀或偶然的原因,你的貢獻天大,生前並未被承認,別說38.2%了,1%也沒有,例如《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那確實是不幸者了。但從另一方面來說,他畢竟完成了《紅樓夢》的大部,他的作品無與倫比而且名垂青史,研究他與他的作品成就了一門獨特的學問。幸耶非耶?我們應該懷念這些不幸者,這些奠基者與種樹者,這些非凡的人物,並為我們畢竟生活在更好的條件下而慶幸。而反躬自問,我們能夠向人民貢獻出點什麼來呢?

用數學方式談人生際遇與主觀努力,不過是取其大意而已,反正這樣分割一下,比三分成績鬧十分待遇,或者一分貢獻鬧十八分意見、發十八分牢騷好。

《守住中國人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