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根據我的長篇小說和中篇小說改編的電視劇已經有十幾部了。有的已經播放,還有的正準備籌折。作家的作品被頻繁的「觸電」,我這種現象目前應該還算少數。
我的這一現象,招來了許多人的議論和不解。有人說我這是在向影視妥協,或者乾脆有人說我是在為影視寫作。面對這些指責和議論,我明白這些人的不同心態。在指責我的這些人中,有一大部分人並沒有真正地讀過我的這些作品,只是依據一種現象,在推測中得出。
只有我自己明白,我的小說和影視到底是一種什麼關係。
在我沒有「觸電」前,我和許多作家一樣,對影視充滿了許多不解和輕視。認為小說比劇本要高幾個層次,如果讓自己創作劇本準會讓影視劇舊貌換新顏。觸電之後,尤其是瞭解了劇本是什麼、小說又是什麼之後,我便不那麼認為了。雖然小說和文學劇本同屬於藝術範疇,但操作的技術還是不一樣的。它們用的是兩股勁兒。能寫出好的小說,不一定能寫出好的劇本,反之亦然。簡單地說,小說是個人化創作,劇本則是多項選擇的一種創作,每個人的意見都有道理,都要汲取,因為他們鎖定的受眾群體不一樣。劇本的操作,有著比小說更加嚴格的技術性,否則就沒有了矛盾和衝突,又談何戲劇?
影視有了文學原著的注入,從題材到內涵都有了可喜的變化,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隨著影視劇市場的規範,從業人員素質的提高,影視人越來越追求劇本的質量,於是小說受到了影視製作人的青睞。一部小說能夠打動影視人和感動讀者的元素是一樣的。他們首先是喜歡這部小說,然後才考慮這部作品能否改編成影視。試想,一部作品無法打動影視製作人,他們無論如何也不會下決心去改編你的東西。他們的錢掙得也並不容易,誰也不會投出去打水漂。
一部作品何以讓人喜歡呢?這就又回到文學的話題上來了。一部小說的成功,無外乎以下幾個因素:好的故事,具有張力的細節,一個典型的環境,塑造出一個或幾個鮮活的人物,當然還要有好的語言等等。具備了這些,這部作品肯定是上乘的,如果題材合適,作品的空間足夠的話,這部作品觸電的機率就會很高了。暫時沒人看到也無妨,遲早有一天會被慧眼識珠的影視人翻揀出來的。
剛開始,為了讓自己的作品能夠被導演、製片人相中,很多人都試圖講述一個離奇、曲折的故事,以為這樣就會有希望,結果適得其反;不如重回到文學的基本理念上來,扎扎實實地去寫你的小說,小說寫好了,別人看上與否,那是別人的事。小說永遠是屬於自己的,影視劇則是集體創作的結晶,榮譽是大家的,失敗也是大家的。這很公平。
無論過去,現在還是未來,我都會老老實實地寫我的小說。影視人看中我的小說,我高興(因為能換錢,能出名,幹嗎不高興呢?);他們看不上我的小說了,我也不在乎。因為在創作小說的過程中,我收穫了快樂和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