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楊筱光扯他的衣袖,低聲提醒:「腳本寫得最好的是民國篇,形象和情節都出彩,將來要在電視上播。」

潘以倫卻說:「知青篇有一代人的回憶,也很不錯。」

楊筱光很想告訴他,知青篇囿於對演員形象有限制,無光鮮衣著和炫麗背景,連色彩都很單一,題材又稍嫌敏感,稍稍有拍攝經驗的模特兒都曉得這樣並不利於自己的形象塑造。

果然,讓大家自行選擇的結果是除了潘以倫無人選擇知青篇。

何之軒一一問了大夥兒選擇劇本的原因,男孩兒們大多講得十分表面,什麼故事好看,情節感人云云。待問到潘以倫為何選擇知青篇時,他答:「我們的父母不就是這麼過來的嗎?他們現在還在懷念那段歲月,雖然當時很艱苦,但這是他們的青春。」

何之軒望了潘以倫一望,點了點頭。

老陳同楊筱光說:「聽說何總也是知青子女呢,當年**媽下鄉到北大荒。」

楊筱光疑惑地望向領導,領導吩咐:「大家都餓了,小楊去準備些吃的。」

接下來是由視頻廣告的導演來講述各個篇章的拍攝要點,楊筱光指揮行政到辦公樓附近的餐廳訂了一席外賣送來。她感覺有些肚餓,於是從隨身口袋裡摸出一條士力架嚼起來。

潘以倫看見了,輕聲說:「吃甜食這麼不節制,小心夏天見不了人。」

楊筱光把手一揮,小胸脯一挺:「本姑娘才不怕。」

潘以倫從包裡拿了一個信封出來遞給她:「票給你。」

楊筱光欣然接過來,笑嘻嘻地說:「這回是我沾你的光了。」

潘以倫望著她微笑,帶些徵詢的意思問:「到時候我來接你?」

楊筱光爽快地點了點頭。

他又望了望她額頭上的傷,還用創可貼貼著,看來尚未痊癒。

她用手摀住額頭:「保證能在演唱會時以最佳狀態見偶像。」

潘以倫笑起來還是要命的好看。

十 我們去看演唱會

在演唱會開演那日,潘以倫按照約定提早在辦公樓一層的大堂裡等待楊筱光,他還提了大包的零食,有薯片有飲料。

楊筱光見到他就說:「正太亂花錢。」

潘以倫笑:「還好了。」

但是能去看偶像的演唱會總歸令人興奮,楊筱光推著潘以倫走出大樓時,他拿出一副平光眼鏡戴上。

她本以為只有莫北戴眼鏡好看,沒有想到正太戴上眼鏡也能很好看,文氣俊秀,恰似白面書生。

楊筱光看著他笑,他竟然不好意思地也笑了。

她說:「是應該掩飾掩飾。」

天已經擦黑了,路人都匆匆歸家,沒有人會格外關注他們。他們叫了車,很順利地抵達體育館,這兒人頭攢動,戴了平光眼鏡的潘以倫就沒那麼容易掩飾自己了。

楊筱光指點:「那邊好像有人認出你了。」

好在認出他的是文藝女青年,很雅很文藝,在遠處觀察了許久,才怯怯地過來問:「你是十三號潘以倫嗎?」

潘以倫不好說不是,只好點頭,文藝女青年很高興,找了本子給他簽名。原本本子是要給開演唱會的偶像簽名的,這下多得來一個未來之星的大名,算是看演唱會的意外之喜。

楊筱光想,正太前途不可限量。但此地人多眼雜較為危險,他已經被人認出,且本城記者中不少都是文藝青年,可能會在此出沒,故,她拖著潘以倫盡量往人少的地方走,一邊走一邊左右四顧,謹防眼熟的記者。

他們繞到人流較少的一處入口,楊筱光眼尖,往那邊門口的方向盯牢一人,仔細辨認,再辨認,回頭對潘以倫低喊:「快,給我紙和筆。」伸手就往他上衣口袋裡探。

「怎麼了?」潘以倫抓住她亂摸的手。

「林林林林—金山,貌似就在那邊!」

「林金山?」潘以倫沒明白。

紙和筆在哪裡?難道他沒帶紙和筆出來?楊筱光又掏自己的口袋。

「啊,有了。」她從口袋裡掏出一張餐巾紙。

潘以倫歎口氣,從褲袋裡掏出一支圓珠筆,塞到她手裡。

楊筱光攥著餐巾紙,捏著圓珠筆,以五十米衝刺的速度往體育館某號門前瞬間移動。

潘以倫不放心,跟在她身後。看她剎車在靠在門廊暗處的一名叼香煙戴眼鏡的瘦削男子面前,用一種似乎興奮到極點又拚命壓抑的語氣嚷道:「我很仰慕您,給我簽個名好不好?」 說完就把餐巾紙遞到了男子鼻子底下。

男子猝不及防,嘴裡的香煙抖了抖,瞪著面前的餐巾紙,注視了一秒兩秒三四秒。

潘以倫在心裡歎氣,要簽名的方式有千百種,她選擇的是最驚嚇偶像的那種。

大人物畢竟是大人物,陣仗見多了,見怪不怪,短時間的呆滯後,還是往餐巾紙上簽了大名,然後瀟灑轉身,留給他們一個華麗的背影。

楊筱光盯著餐巾紙看了一眼兩眼三四眼,臉上充滿了滿足和幸福。

潘以倫問她:「他怎麼叫林金山?」

楊筱光還對著餐巾紙上的名字暈乎乎的:「本朝第一大詞人,字金山,號詞霸,世稱林金山。這是我這輩子拿到的第一個偶像簽名耶!賺了賺了。」

潘以倫笑她:「這樣的綽號你都想得出來,小瘋子。」

但是讓小瘋子發瘋的還在後頭,到了場內,他才體會到楊筱光當粉絲的時候有多麼瘋狂。

楊筱光還同他講:「這個世界上能讓我們瘋狂的人和事不多,能讓我們愛的人和事也不多,所以一旦是心中所好,一定要全情投入,千萬別說我意淫,我只是抓緊時間不後悔。」

演唱會在激盪的鼓點聲中開始了。

楊筱光這天穿了一件皮質小夾克,行動不方便,鼓點一起來,她就想跟著節奏搖擺,便把夾克脫了。裡頭是貼身的打底毛衣,很顯身體曲線。

潘以倫從來沒有見過她的身體曲線,然而現在是知道了,她的身材並不骨感纖瘦,所以她常常嚷著減肥。但是,她難道不知道她的身體飽滿圓潤,配合她的健康紅潤的蘋果臉,是那樣充滿活力?他從這樣一個角度看過去,想那線條不是不美的。

他看了幾眼,開始覺得熱,便別開臉,跟著脫了外套,把她手裡的小夾克一起拿了過來。

體育館裡的上座率並不算高,但不妨礙黑暗裡的氣氛逐漸變得熱烈。台上的偶像初來乍到,台下的觀眾便給予了極大的鼓勵和支持,然後台上台下一起瘋狂。

楊筱光跟著觀眾們一起揮舞螢光棒,但覺得尚不夠抒發自己的**,竟放棄座位,跑去了看台的第一排,扶著欄杆往前傾,搖搖欲墜,說:「唉,應該買內場票,沒想到他們現場這樣棒,沒有多少人比得上他們。」

潘以倫跟在她身後,不著聲色地拽住她的手臂,說:「下次一定。」

楊筱光沒有在意,只是發洩心底的興奮,她說:「你將來也會像他們一樣光芒四射。」

「武俠小說裡常有一句話,米粒之珠,也放光華。不是人人都能做珍珠的。」

「你可別說參賽真的全部為了錢,那樣多俗氣?」楊筱光不由得轉頭看他。

「是的,就是那樣俗氣。」潘以倫陷在黑暗裡,搖晃的光在眼前閃爍,他的一切不可獲知。他應該在笑,說,「不管他們的粉絲有多少,比不比得過當紅的那些人,他們的實力決定他們站的位置。我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重。」

這麼犀利坦白,楊筱光在黑暗裡愣了愣,隨即拍拍他的肩膀,真誠地想給予他鼓勵:「你很棒,觀眾都看得見。」

「他們喜歡我的皮相,現在是**時代。」

「很多人都要不到呢!」

「對,這也是資本。」

「好皮相的大學畢業生都比長得一般的容易找工作呢!」她指著自己的鼻子,「你看我,長相平凡,身材普通,所以只能做個平凡的人。」

潘以倫看著她在他跟前又舞動起來,他望著她的後腦勺,想,她長相平凡,身材普通,怎麼會?可是沒有再做聲。

台上暗藍的光打下來,偶像們中場休息之後復又上台,天籟般的聲音灑了下來。

「2000年零時零分,電視直播紐約時代廣場慶祝人潮,我有無見過你?」

這是另一個人的聲音,此時此刻,他在天堂。人山人海之中,似乎四面八方都有懷念他的人,如海潮一般的呼喚聲一浪接著一浪過來。

潘以倫詫異了。

站在他前頭的楊筱光,不知為何趴在看台的扶手上。他沒有防備到她突然的感性,只是看到她的肩膀輕輕聳動。他想,她不會是哭了吧?為什麼會哭呢?他遞過去一張餐巾紙。

楊筱光接了過去,在眼角印了印。

「怎麼了?」

「我沒有想到會有這麼真誠地懷念另一個偶像的環節。」

原來如此。潘以倫說:「這麼多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楊筱光沒有回頭,只是搖頭:「不是的,大家真心愛他們,也愛另一個已經不在了的。因為另一個再難得,也只有零星的碎片可供緬懷,一切機會都難得。這樣—真不好。」

潘以倫想,她真是用真摯的感情在做一個粉絲。

楊筱光接著說:「主辦方真的很糟糕也很勢利,選的曲目,做的場刊統統和另一個人有關,給我們這群沉浸在往日不得醒來的人做夢的機會。」

「原來你們都是愛屋及烏。」

楊筱光環顧四周,然後笑笑,說:「『愛屋及烏』的確實不少,你瞧咱們這群人,心情複雜,態度曖昧。這體育館裡的專一粉絲在明天以後有得詬病了,他們會說我們鳩佔鵲巢,說我們行YY之能事,不知道要被口誅筆伐到何時為止。不過,正太,以後你要對你的粉絲好一點,這個世界上的愛啊,除了父母對兒女,也就粉絲對偶像是那麼純粹和自私了。」

「是的。」

楊筱光說:「所以,為了補償對他們的愧疚,感謝他們對我的偶像的紀念,我決定在這首歌以後專一地好好愛他們。」她復又拿起螢光棒,用盡十二萬分的全力開始揮舞,跟著台上的偶像們一起唱和,決定在這場演唱會上做一個專業粉絲。

潘以倫在黑暗裡笑了笑,這就是楊筱光。她誠實坦蕩,純真可愛,把真性真情永遠擺在面孔上。他想,她確實一點都沒有變。

散場的時候,楊筱光基本已經虛脫了,一**坐在台階上喘氣。

偶像們安可了三次,他們被本城觀眾的熱情感染,驚覺非主流樂隊在這座主流城市一點也沒有受到冷落,賣力表演以後,他們說自己「很綠」。

楊筱光調皮地對潘以倫說:「『綠色』—他們是我們耳朵的福氣。」

但燈光啪啪打開,觀眾陸續退場。

楊筱光掏出鏡子,照照自己的殘脂剩粉,睫毛膏被淚水洗掉,腮紅也全無蹤影,鼻頭前額全是油光,額心的舊傷更觸目。

很沒有形象。

「回家洗把臉。」潘以倫說。

楊筱光抬頭看著他,有種人是在送子娘娘的眷顧下出生的,眼前的帥哥把眼鏡摘下來後,露出完美無瑕的一張面孔,膚色依舊純淨,半絲油光都沒有,看得她想死的心都有了。

她苦著臉,說:「形象大毀。」

場內人散得差不多了,台上的樂器都被拆卸掉,體育館裡越來越安靜,也似乎越來越明亮,她能看見潘以倫臉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更覺得丟臉。她想,咦,我幹什麼要在一個比自己年紀小的男孩兒面前這麼在乎形象?他是個正太啊!

想了想,心臟堅強了一點,她千錘不倒,猛地站了起來。

潘以倫拉著她小心上了台階又下了階梯。

他們出了體育館,外面的歌迷們也都散得差不多,馬路空曠,空氣新鮮。

楊筱光深深呼吸,接著肚子不爭氣地叫起來。潘以倫聽到了,忍住笑,楊筱光怒視他,他把眼鏡戴好。

楊筱光彈他的眼鏡:「欲蓋彌彰。」

他仍舊不避,脾氣超好,任由她欺負,她就放肆伸手,扯亂他的發,再笑:「這樣普通一點。」

潘以倫由著她,只問:「去哪裡吃東西?」

楊筱光站在十字路口張望,一陣風吹過來,她縮一縮肩。他就在她身後,敞開了她的小夾克,抖了一下,她一轉頭,就看見夾克張在那裡,便順勢把自己的手伸了進去。他為她把肩膀處撣平,做得那樣自然,她絲毫無所覺。

她還真想不到要去哪裡吃東西,於是潘以倫說:「乾脆就去『午後紅茶』,你回家也方便。」

她問:「他們家該打烊了吧?」

潘以倫說:「走吧。」便伸手招了車。

果然到了「午後紅茶」,裡頭老闆同服務生齊忙碌,正在做打烊準備。

潘以倫推門進去,老闆見是他,笑瞇瞇地招呼了一聲:「怎麼這時候來了?」

潘以倫問:「還營業嗎?想點兩個三明治。」

老闆聳肩:「都打烊收攤了。」他一轉眼,看見了楊筱光,就笑得曖昧了,「喲!還帶了女朋友啊?」

楊筱光大驚失色,忙要搖手,誰知潘以倫一把牽住她的手:「看演唱會晚了,有點兒餓,問您借個廚房和原材料就行,我們弄好再幫您弄乾淨。」他扭頭看著她,真像問女朋友似的,「你說你想吃什麼?」

老闆笑起來:「小意思,所有原料我請客。未來大明星幫我修好了難修的FM Acoustic,我也得意思意思。要麼這樣,你實在過意不去,可以改天拿一百張簽名照給我送過來。」

潘以倫也笑起來。

楊筱光想,他送個貨修個音響就能跟餐館老闆混熟了,看來也不是個不會交際的人,算是有兩把刷子的。但是—他還緊緊握著她的手,她琢磨著先得把手從他手裡抽出來,又琢磨著今次誤會大了,該怎麼同這位毫不相識的路人甲解釋她跟他壓根兒不是男女朋友?

這樣一時半會兒,她心慌意亂、心浮氣躁。

店老闆是真把他們當成了你儂我儂的小情侶,做完打烊的活兒就攜幾位夥計撤退了,臨走還叮囑潘以倫:「後面有間客房啊!」

這下楊筱光的面孔真是漲成豬肝色了,待要解釋,老闆早已消失在夜色之中。她說:「唉,正太,這可不行,怎麼隨隨便便就傳了緋聞出去?」

潘以倫只是問她:「你想吃什麼?」他打開冰箱,一眼就瞧見火腿和雞蛋,便問,「做三明治吧?」

楊筱光想,有些誤會可得說清楚,她是不好輕易傳緋聞的,便道:「這店裡的老闆怎麼這麼三八?以後我可沒臉再來吃東西了。」

潘以倫又找了切片麵包出來,他說:「那挺好,你不用再和亂七八糟的人在這裡相親了。」

什麼叫亂七八糟的啊?

楊筱光氣結,只好往沙發上一坐,又想,事已至此,只好隨他們去說,她怎麼能阻止得了別人狂飆的想像力呢?

潘以倫開了烤爐和煎鍋,一會兒就傳出誘人的香氣。

楊筱光嚥了嚥口水,湊到操作台去。

潘以倫幹活兒的動作是真的麻利又流暢,左手煎蛋右手烤火腿,信手加了芝士,間隙還把三明治放進了烘箱。

楊筱光喃喃:「好像上海男人都比女人能幹家務。」

潘以倫聽到了,沒有回頭,隨口說道:「小時候我媽媽在學校門口賣三明治,這一手並不難學,我常幫忙。」

楊筱光低低地「啊」了一聲,沒讓他聽到。原來是窮人孩子早當家。

等潘以倫再轉過身來,三明治已經做好了,擺在楊筱光的面前,香氣逼人,令她饞涎欲滴。

潘以倫說:「麵包應該用冷的會比較正宗,不過天氣涼,我想你還是吃熱的好。」

也真挺細心的。

楊筱光餓得緊,先拿起一塊咬了一口,七分熟的蛋,烘得透底的火腿,芝士的香和生菜的香,讓她覺得飢餓瞬間得到了補償。

她嚷:「正太,你手藝沒得說,這是我這輩子吃的最好吃的三明治。」

潘以倫在做飲料,打了混合鮮果汁,遞到楊筱光手裡:「當夜裡消火,吃太多有害健康。」

楊筱光一口吃著三明治,一口喝著鮮果汁,一邊還念叨:「我唸書的時候最喜歡吃烘烤的麵包,一下課就光顧學校外面的黑暗料理街,還有熱巧克力,絕對可以讓我挨到晚自習結束。」

潘以倫微笑:「我知道。」

楊筱光聽到了,問:「你知道什麼?」

潘以倫低頭喝茶,接著再說:「明天我就要去郊區集訓了。」

「快到決賽了,你可得保證狀態,別太累。」

「還好,梅麗照支薪水,算是拿錢幹活兒。」

《全世界只想你來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