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九點鐘,門鈴響了。
兩個警察在門口,接下來的一切就像失控的列車,完全駛離我的想像。他們說大森涉及一樁謀殺案,他們在辦公室直接帶走了他。三天前有個二十九歲的女人就死在我們住的這棟樓裡,就在大森描述的“很亂那邊的C棟”,女人手機裡有大森的電話號碼,案發傍晚兩人通過電話,是由大森這邊撥出。屋裡酒杯上留有大森的指紋,女人體內檢驗出他的精液,女人被枕頭悶死在床上。大森是頭號嫌疑人。
我被這一連串的說法震住了,無法想像大森這麼嚴謹的人,會把女人藏在同一棟大樓裡?偷情?殺人?到底哪一樣比較不讓人吃驚?
警察給我看死者的照片與身份介紹,才知道死者就是我常去的咖啡店的店長,那個每次都細心幫我製作貓爪子拉花咖啡的漂亮女孩,鍾美寶。
別管這麼多,交保要緊。我抓上包包,準備跟警察到警局,出發前,給父親的律師打了電話。
*
從警局做完筆錄回家,屋裡太靜了,大森還關押在看守所,也不過是兩天的事,這個曾經叫做“家”的地方,就完全變成一處空殼,唯有我肚裡的胎兒不斷踢蹬著,好似要提醒我自己的責任,不任我迷途走進黑暗的迷宮中。
或許是我殺的。
我在燈光全黑的客廳想著,是我殺的。我本該去洗米煮飯,但大森不在,這一切顯得沒有意義,我們已經失去了應該遵守某些規則、使生活易於運轉的理由,因為“生活已經被摧毀了”。
可能是我。我搖晃米桶,聽見沙沙米粒撞擊塑料桶的聲音,沙沙的,像是殺戮之聲。
會不會是我?是我偷了鑰匙去複製,等美寶上班時潛入屋內,拿家裡大森用過的紅酒杯去屋裡調包,第二天晚上,在美寶下班前潛入屋內,在冷水壺裡加入磨成粉末的安眠藥,等她一昏睡我就勒殺了她。用的是大森的領帶。
劇情都對,細節也相符,如果不是我,怎麼可能知道這麼多?為什麼我殺人還要嫁禍給大森?因為我不能放過他們倆,我要讓他知道,把我當成有錢人家的傻妹戲弄,要付出多少代價。
我不是如他想像中那樣純真以及白癡的,不如他想像的快樂,也沒那麼愚蠢。大森瞧不起、又懼怕著像我這樣的女人,智商低,閱歷少,但家境富裕,出身好,不夠漂亮,卻足以吸引各種男人,輕易可以得到幸福,即使婚姻不幸,也可以回娘家避難。唯一可以使我痛苦的,就只有他。
或許是我殺的,我越來越肯定這種可能,儘管我也不確定自己怎麼發現大森與鍾美寶的關係,但我早就知道他延後上班時間的事,我也曾在他的皮夾裡發現另一張磁卡,我曾在他帶多多去遛狗時跟隨過他,他只是把多多放在中庭裡隨意讓它撒尿,就搭上另一部電梯離開了。每天早晨他都心不在焉地看報、吃早餐,像在計算什麼一樣加快吃早餐的速度。我沒有跟他去,可是我知道他有女人,他西裝上不止一次黏附著長長的頭髮,他身上有洗不掉的女人香味,而且,他看起來前所未有地瘋狂,似乎非常快樂,也極度苦惱。
我相信大森還是愛我的,他可以離開我,但是他沒有,即使,他捨不得的是因我而擁有的這份生活,但這只是他的不安全感作祟,他憑自己的力量,也可以得到這樣的生活,我不由得相信,即使有了那個女人,他還是離不開我,捨不得我。
然而,他卻讓我置身於地獄裡。
我是在咖啡店女人的身上看見她戴的項鏈,才串起了所有一切。那條大森到巴黎出差買回來的名牌水晶項鏈,就在同一時間,我看見美寶頸子上也戴了一條,我的是粉色,她的是藍色的,這是限定款,太過巧合。直覺讓我突然領悟一切,我無法原諒他的愚笨,如果願意花這麼多心思費神來騙我,為何要在這麼小的事情上出錯?我直接問她住哪樓幾號,說改天要去拜訪她,美寶一直不知道我就是大森的老婆吧,或者她知道?那就更不可饒恕。
她讓我去了她家,在某個大森出差的星期六上午。店開門前,她送我自己做的果醬,我送她珠寶盒的麵包。臥室那邊我沒進去看,木頭拉門隔開了一切,但那張沙發我認得,我跟大森一起去選傢俱時,我脫口說這張兩人座很漂亮,一張十三萬的黑色皮沙發,經典復刻版,大森根本沒有這麼好的品味,我看這個女孩也沒有,我為她感到可憐,連禮物,都是我替她挑的。
為什麼要殺死她?如果是我殺的,那麼,一定是為了恨。我恨什麼呢?不知道,從小,我就容易恨,我恨長得美麗的女人,大森或許覺得像我這樣出身的女孩,心中只有快樂吧,但我心裡種滿了恨,那是金錢無法挽救的。不是普通的美貌,而是一種妖魔般的美,就像我姐姐,美得像天仙的女人,智商卻低得跟狗一樣,但是美得令人顫抖。在我還是個小女孩時,成天跟前跟後繞著姐姐轉,她比媽媽給我買的任何洋娃娃都漂亮。美麗是一種彷彿刀刃一般的事物,在年幼的我眼中,我看見許多男人到我們家客廳,因為姐姐的美貌而打翻了茶水,看見姐姐眼神顧盼之間可以傾覆的事物,看見擁有五個孩子的父親,卻只顧著寵愛美麗的大女兒,眼神裡有著露骨的親暱。在我們家,甚至連媽媽都怕大姐,她的一舉一動,都牽動著父親的喜樂,而她偏又喜歡操弄人心,總把大家弄得七上八下,為她奔走、爭執才肯罷休。姐姐生來戲劇性,如果不是父親阻止,她應該去當演員的,一般強度的人生於她已經不夠,我看著父親母親因她眼神發亮或黯淡,因她狂喜或悲傷,另外兩個姐姐只顧著買衣服、打扮、交男友,只有我,始終睜著清亮的眼睛看見家裡荒謬的一切。
我們本就是有錢人家,金錢加上美貌,使她無所不能。但我姐那個白癡,越大越笨,除了操弄父親,使母親悲傷,只喜歡吃喝玩樂,只願意當醫生太太,完全沒有找到足以匹配她的美貌的男人,她只想找個聽話的丈夫,繼續任性度日。姐姐滿十六歲之後,父親也不再那樣迷戀她了,轉而疼愛小姐姐六歲的我,然而父親總是在眼中流露失望的神情,他看著我時,就像看著一個劣質的複製品。
聽說姐姐婚後一直劈腿不斷,我才稍感安慰,姐夫始終沒離婚,姐姐產後也還是貌美,那股子白癡般的幸福感大概就是大森從我身上感受到的。但他錯了,我並不快樂,當你見識過極光,知道自己只不過是個幸運的平凡人,所有一切都令人感到無味。
我會拒絕父親安排的婚事反而嫁給大森,是因為他是與這一切悖德與瘋狂無關的事,啊,我終於說出了那個字眼,悖德。我們那個金玉滿堂的家,活脫脫是個悖德之家,高中時發現母親沉迷於牛郎店,被父親抓到之後,她卻又迷上某神秘宗教,在我看來兩者是一樣性質,瘋狂、花錢、熬夜、傷身。而父親在女兒都離家後,女友一個比一個年輕,後來的對象是甚至比我都還小三歲的女模特兒,父親甚至因此投資了一家連鎖服飾品牌,讓她當品牌代言人。
那個咖啡店的女人,擁有的也是那種令人憎恨的美貌。看見她的臉時我感到全身戰慄,如果大森第一時間就對我承認他的婚外情,我可以諒解的,真的,那樣的女人,生來是要讓男人瘋狂的。為了擁有把那張臉細捧著到眼前聞嗅、舔舐、親吻、撫愛甚至佔有,付出再多代價亦無能阻止,男人是這樣的生物。
我恨什麼呢?恨到必須殺人?嫁禍?我自己亦不知情了,肚子裡懷著的嬰孩,還未鑒定性別,但願是貌美或英俊,卻又不足以傾國傾城,為自己帶來災難。我第一次去阿布咖啡,看見鍾美寶,我心中是同情她的。不知何故,應該嫁給有錢人,過著更舒適的生活,她有這樣的條件,卻在那兒日復一日地洗杯子。然而有一部分的我也是羨慕她的,我知道有人會愛她,會捨命愛她,只是那時我還不知,那人就是我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