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過去,還是現在,**都是新聞上的忌諱,要麼媒體不報道,要麼一句話敷衍過去。雖然我在柳州市柳北分局擔任法醫只有一年的時間,但在那一年,柳州的一個鄉鎮曾發生過一起大規模的**,因此出現了人員傷亡。鬧事的人一多,誰是兇手就難判定了,這是法醫最頭疼的問題,如果不能服眾,自己還得成為眾矢之的。
記得,那是97年,因為政府收購甘蔗,在一些環節問題上,有不法分子曲解並煽風點火,引得幾千名蔗農對政府機關打砸燒搶。為了平息事件,保證公眾安全,當時政府調集了警察與軍隊維護秩序。等事情結束了,人都散去後,有一名男性死在了大街上。不算維持秩序的軍警,鬧事的人就有好幾千個,茫茫人海,兇手是誰?又要怎麼判定呢?
死者是柳州懷永鄉的蔗農,名叫唐榮華,當時他也參與了那場**。可由於場面混亂,誰都說不清楚當時的情況,誰也不知道唐榮華是怎麼死的,於是這罪名自然就扣在了替政府維護秩序的軍警頭上。這案子事關重大,身為法醫,我其實每個案子也都沒馬虎過,瞭解了案情後,第一時間我就先去「聽屍」了。
第一眼,我就愣住了,因為唐榮華的屍體很古怪,至少與我平常看到的不太一樣。
怎麼說呢?唐榮華滿身都是油,從頭到腳,幾乎都沾滿了。不用鑒定,光用聞的,我一聞都知道那是花生油。花生油家家戶戶都吃過,肯定不是毒藥,除非整壺子喝下去,否則塗抹在身上死不了人的,問題是,這花生油怎麼潑到唐榮華身上了,唐榮華雖然身上有多除擦傷,但都不是致命傷,不可能出現死亡的情況。可是,唐榮華身上的花生油從哪來的?這與案情有直接關聯嗎?
撇去神秘的花生油不提,唐榮華生前沒有心血管疾病,身體狀況良好,除了手背的三處擦傷,屍體外表看不出明顯的損傷。怎麼辦呢?那就要解剖屍體,從屍體內部尋找死因了。事實上,這種沒有頭緒的案情讓法醫很為難,因為沒有頭緒就沒有方向,人體是一本厚厚的學問,要每個環節都檢驗,恐怕要耗很久,並非每個檢驗結果都能像影視劇一樣,馬上就得出來的。
屍檢後,我注意到唐榮華的心腔擴大、心臟外膜下出血、心肌細胞腫脹;肺淤血水腫;腦脊髓硬膜及蛛網膜下灶性出血;雙側腎下腺皮質出血;胃、食道粘膜充血、水腫伴點狀出血。這些特徵意味著什麼呢?根據這些情況,很可能是由於唐榮華受到了電擊,並非是他患病死亡,這就代表是外力致死。
電?**中,電在哪裡?唐榮華死在街上,附近並沒有漏電的情況,那天也是晴天,不存在雷電劈死人的可能性,何況當時有那麼多人,怎麼可能只劈了一個人,而其他人安然無恙,還不知不覺呢?
軍警要維持秩序,自然需要武器,他們總不能朝群眾開槍,因此盾牌和電警棍就成了首選,我第一個考慮到的就是警察或者軍人持有的電警棍。電警棍是在警棍的一端安裝有金屬觸擊點的警用電擊器械,在歐美國家警察則裝備電擊槍,以代替電警棍,在中國目前生產常用4種型號的電警棍,其基本構造及原理相似。
在這裡,我要告訴大家的是,電警棍使用時以輸出高電壓、低電流的脈衝電,刺激機體的神經、肌肉、發生痙攣、疼痛、麻木等感覺從二產生電緊張效應,以利於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威懾犯罪、制止騷亂等。雖然電警棍能輸出最高達數十萬伏的電壓,但其電流卻小於30ma,而且僅在放電的瞬間產生作用,之後因衰減而明顯減小,因此電警棍的設計是非致命性的。
如果電警棍不能致命,那麼唐榮華究竟是怎麼死的呢?
根據屍檢結果,死者確係有電流所致的內臟損傷,所以我還是考慮電擊是唐榮華的死因。不過,這個想法是很大膽的,因為唐榮華的屍表是正常的,並沒有常見的電流斑。倘若唐榮華生前被電擊過,那麼電擊部位的皮下組織膠原纖維中會發生明顯的鈣鹽沉積,借助實驗室技術能夠識別不清晰的電流斑,但我試過了,並沒有結果。
不過,電警棍是一種很特別的器械,它不能馬上致命,但是頻繁對一個人使用的話,還是會致命的。比如,1992年日本就報道過1例利用電擊槍謀殺的案例,犯罪嫌疑人將被害人扼昏後,使用電擊槍反覆電擊頸胸部達30餘次直至死亡。
為此,我咨詢過有關人士,得知儘管電警棍電流微弱且兩極集中,放電途徑局限,但由於電流的扇形流向,在人體重要器官部位如頸、胸、頭等反覆電擊後,仍可致使人體重要器官的損傷引起死亡。
我有了這個懷疑,可在場的軍警有一百多個,他們用的電警棍型號幾乎都一樣,這要怎麼確定凶器呢?電又沒有特徵,不像指紋能進行比對與分析。如果要測試電警棍的耗電量,以此判定誰對唐榮華進行了多次電擊,這也行不通,因為事情已經過去幾天了,犯罪嫌疑人肯定給電警棍重新充電了。
不管怎麼說,為了還死者一個公道,主持正義,我還是申請搜集了電警棍,準備一個個地檢驗。當然,這要求在某些部門看來,非常的過分,不過眾怒犯不起,他們全都馬上批准了。正如達芬奇說過:hewhodoesnotpunishevilmandstodone.(中文意思:對罪惡不加懲罰的人無異是鼓勵人作惡。)
同時,我也在好奇,究竟是什麼樣的電警棍,能不留下蛛絲馬跡,連一點電流斑都看不出來呢?
如我所料,電警棍都是一個型號的,除了新舊程度不一,基本沒有太大的區別。我頂著巨大的壓力,一個個地檢驗,好不容易,認真換來了突破口,謎底揭曉了!在一跟警棍上,我經驗時聞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這香味很熟悉,炒菜時常會聞到。不錯,這味道正是花生油的香味。自然而然,我聯想到這根電警棍很可能是殺死唐榮華的凶器,因為它接觸過死者。
事實證明,我的推斷沒有錯,得出了這條線索以後,警方很快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根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當時在推攘中,唐榮華從商店裡搶了一壺花生油從頭上澆下來,犯罪嫌疑人認為死者要**,於是上前阻止。為了制止騷亂,犯罪嫌疑人使用了電警棍,可是他被死者打了幾拳,一時間他失去了理智,在死者倒地後,他就瘋狂地繼續電擊死者。
案情到這裡就算明朗了,可為什麼唐榮華的屍體上沒有電流斑呢?在這裡,我會把整個案情講清楚。
在電擊後,形成電流斑的本質是電能轉化熱能所引起的電燒傷,而且需要有一定的時間,典型的電流斑形成需要90c,37秒;即使是**型的1度電燒傷也需要50c,20秒。可凡是無絕對,在部分情況下,也可能只有電流損傷但不出現電流斑。
比如:潮濕的皮膚接觸電源、水中電流損傷、皮膚與電導體接觸面積過大、皮膚上有油污等等。唐榮華因為從頭上澆下花生油,全身滿是油污,因此導致屍表看似正常,也讓犯罪嫌疑人差一點躲過了法網。
應當指出的是,人在通電的水中有時也會產生片狀電流斑,尤其當水中帶有雜質時,國外就曾報道過浴缸水中出現電流斑的可能性約15%,而且可出現與水平面相吻合的線狀電流斑。
總而言之,時刻保持理智才能讓世界更美好,凡是犯罪,總會留下證據的。
(花生油懸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