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節

  「你說的很對。」主人微微點頭,彷彿很滿意白起的回答。他 示意白起在那張寬大的沙發上坐下,自己也坐到了對面。「狩,去忙你的吧。」主人吩咐皮影男離開。皮影男恭順地鞠躬,對白起陰陰一笑,緩步退出了房間。

  「在下上官煉,久仰你大名了,白起醫生。」上官煉微微頷首,「因為某種原因,我現在被這個地球上大部分國家列為不受歡迎的人,不太適合在公開場合露面。今晚讓你跑這麼遠,真是辛苦了。」

  他講話周到客套,卻也透著虛偽,讓人感覺和這個人做交易,

  完全是在與虎謀皮。白起沒有作答,眼睛依然看著狩消失的方向。「好可怕的眼神啊,白醫生……」上官煉微微一笑,彷彿和熟 識已久的人聊著家常,「狩就是條瘋狂的野狗,除了非常擅長殺人之外,這傢伙還有一個優點,就是忠心。在我們合作期間,你完全不用在意他。」

  「不必擔心,他不是那種我會在意的人。」白起冷冷地說。

  「你們妖物真是有意思,表面上看你們很強大,比人類有著更長的壽命,更強大的力量,但現在統治這個世界的仍然是人類,也可以說是比較聰明的人類。而妖物這個弱勢群體,就像發情的雄獅一樣嚴格地劃分著領地,只要一見面就意味著流血爭鬥。我不否認你們的確是萬獸之王,但這個世界真正的君主,既應該有獅子的凶殘,也要有狐狸的狡詐,為了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

  這番話可以說鋒芒畢露,但他的表情始終都很平靜,又透著些許得意,很少有人能和白起直接對視還能保持著掌控者的自信。這種人永遠都要比狩那種殺氣外露的人可怕,有一句俗話說得好,會叫的狗不咬人。

  「您大動干戈地把我找來,不是為了討論政治學吧?」白起眉頭微皺,「而且,我對馬基雅維利主義毫無興趣。」

  「哈!是我跑題了!」上官煉笑著說,「我想請白醫生為我先做個診斷。」

  「你是個凡人,準確地說,你曾經是一個凡人。」

  「很好,請繼續。」

  「你有一副人類的軀殼,而且這副軀殼已經在這個世界上存在了至少三百年,這對於一個人類來說是極不正常的。你能活這麼久,是因為你在某些機緣巧合下,獲得了強大的妖力,你不是妖物,卻也不是人類。」白起淡淡地說,「你是人魔。」

  人魔,是介於妖物和人類之間的存在,有著妖物的力量和人類的肉體,卻不能像妖物一樣不斷補充妖氣。

  白起繼續說:「你現在身體的各個部位都很正常,只有心臟除外。這顆心臟的細胞分裂早已到達了極限,剛才那個女妖給你注射的應該是某種腎上腺素,讓你的心跳明顯加強了百分之五十。但是這些治療都無濟於事,兩周之後,你將死於心力衰竭。在你人生的最後十四天中,你想讓我為你做些什麼?」

  「白醫生,你認為我為什麼要做這些事呢?」上官煉的右手在空中一劃,指向這屋子裡的各種醫用設備。

  白起沒有作答。

  這種人他其實很熟悉,他們殺人時眼睛都不眨一下,但最怕的就是死亡降臨在自己的頭上。

  「你要做的,當然是讓我活下來。」上官煉喝掉了杯中的酒,神采奕奕地走到酒櫃前再度倒滿一杯,抿了一口問白起,「我聽說你很喜歡聽病人講故事?」

  「不,只是很多病人喜歡講自己的故事。」白起冷冷地回答。

  「你說的很對,很多人都喜歡回憶自己的過去,就像當兵的喜歡數自己身上的傷疤一樣,當年混得越慘,現在就越有談資。」上官煉踱步到落地窗前,望著遠方燈火輝煌的城市,「你看看這座城市,它其實和幾百年前並沒有什麼不一樣,最強大的人依然住在最高的地方,像個造物主一般俯瞰著自己的領土。而那些小角色們,只看得到自己面前的一點燈光,為今天多賺了幾個銅板開心著,卻不知道自己其實永遠都只能生活在那些高塔的陰影裡。」

  「你想說什麼?」白起冷冷地問。

  「當然是要講一個故事,就像你說的,每個人都愛講自己的故事。」上官煉停頓了一下說,「那個故事,就發生在這座城市的陰影裡。」

  三

  那時候的它,同樣也是一朝的首都,那一朝叫作大明。那一年,我還是一名小小的大明錦衣衛。

  錦衣衛的前身是洪武大帝朱元璋的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的儀仗和侍衛。朱洪武真是個人物,為了剷除功臣異己,錦衣衛就成了他手中最強大的武器,與後世德國的秘密警察一樣,他們無孔不入,權勢滔天。洪武年間震動朝野的胡惟庸案和藍玉案,背後都是錦衣衛在為皇帝搜羅證據、監視偵查、嚴刑拷打,永遠做著見不得人的事情。

  大明朝,錦衣衛起起落落,但對草芥小民而言,這三個字永遠與恐懼相連。只要街上出現身著錦衣華服、操著京師口音的人,所有人都會退避三舍,好似避讓著瘟神,就算你是貴為一品的當朝首輔,也要對只有正三品的錦衣衛指揮使畢恭畢敬。

  因為我們是鷹犬,皇帝的鷹犬。

  何為鷹犬?獵鷹走狗,為主人追逐獵物,然後把它們的屍體乖乖銜回交到主人的手裡,去乞求那一點點殘羹冷炙。有些人是為了那點恩捨自願做一名鷹犬,而有些人是生來就要做鷹犬的,比如我。

  當時朝廷把全國百姓劃成了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民、九儒、十丐。其中戶籍又分民籍、軍籍、匠籍,這三種戶口分別被戶、兵、工三部統轄,此外還有最低賤的樂戶,也就是當時的娼妓、歌女等等。

  我就是軍籍,而且是錦衣衛軍戶。所謂軍籍,就是說這家裡世世代代的男丁,都是要去當兵的。從我記事起就知道,我爹是一名錦衣衛校尉,以後我也會是一名錦衣衛。

  校尉算是錦衣衛裡最底層的官職了,上面還有小旗、總旗、試百戶、百戶、副千戶、千戶、鎮撫使、指揮僉事、指揮同知,位於最頂端的才是指揮使。

  只可惜我爹到死那天,也只是個小小的校尉。

  我到現在依然還記得那個冬天的清晨。

  那年我才九歲,住在朝陽門內的一條小胡同裡。前一晚下了整夜的雪,都快把破舊的屋頂壓塌了。早晨起來,我娘帶著我去門前掃雪,剛剛推開街門,娘手裡的掃帚啪地就掉在了地上。

  我看她傻愣愣地望著胡同口,也跟著看。日頭還沒完全升起來,雪映在眼裡都是淡藍色的光。

  一輛馬車停在胡同口,這裡太窄,車進不來。三個和我爹穿著一樣官服的人下了車,他們的臉彷彿被凍僵般麻木生硬。其中兩個從車廂裡抬出一張門板,上面躺著我爹硬邦邦的屍體。

  他們把他抬到了門口的雪地裡放下,領頭的那個面無表情地甩下了兩吊銅錢,然後就離開了。他們的官靴踩在雪地上,卻連行腳印都沒有留下。

  那個早晨我娘一直在號啕大哭,整條胡同裡沒有一戶開門,可我知道他們都在門後聽著。一個朝廷的走狗鷹犬死了,他們在背後樂還來不及呢。

  但我卻一聲都沒有哭出來,只是坐在我爹的屍體旁邊,一動不動地看著他。風很冷,雪很冷,我爹的手比我身上還要冷。

  他其實算不上什麼好人,更不是個好父親。他愛喝酒,喝醉了會用籐條打我和我娘;愛賭錢,賭到家徒四壁,死了都沒有一副好棺材容身。可我一直在想,就算他有百般的不是,也不應該死得這麼不明不白,一句話都沒有留下,像條凍死在街上的野狗。

  後來我明白了,鷹犬的性命,在主人眼裡根本一文錢都不值。

  可我當時卻沒有任何悲傷,我只是很怕。我並不怕眼前這個死人,而是怕有一天我會弄得跟他一樣的下場。這身官服遲早是我的命運,我不想就這麼被命運吞沒。

  可我又能靠什麼?想來想去,心裡那個單子上只有一個名字,就是我自己。

  從那天起,我這一生再也沒有掉過眼淚。

  沒過幾年,我娘也死了。我一個人靠著一點點撫恤金活了下來,撐到了成年,終於繼承了我死鬼老爹的官職,成了一名錦衣衛北鎮撫司衙門裡的校尉。和所有的衙門一樣,這裡照樣有黨爭派系,有貪腐賄賂,鷹犬和鷹犬之間是一定會互相傾軋的,因為這裡所有人都是一身髒水,一旦你的主子認為你毫無用處,或是懷有二心,那你連退出的機會都沒有,只有一死。

  想要在這個地獄裡活下去,只能一步步向上爬。

  我此時依然和幾年前那個雪地裡的孩子一樣,整個世界只有自己能幫自己。

  我沒有錢去讀書,也沒有錢去投名師習武,更沒有錢去巴結上司。我能做的只有比別人更努力,領了餉銀就去請先生教我識字;替別人做最沒有油水的差事,為的就是能讓同僚們隨便教我幾招硬手的功夫;我給上司做那些最低賤的活計,只是為了讓他記住我的名字,對我有所青睞。「給大人洗腳的奴才」,人們在背後都這麼稱呼我。

  我並不在乎別人怎麼看我,我當時只有一個念頭,不能像我爹那樣過一輩子!

  功夫不負有心人,短短幾年中,我已經被提拔成了一名小旗,那是一個我爹一生都沒能得到的職位。那天我很得意,認為自己從此注定平步青雲。

  可我的上司宣佈完任命之後,依然面無表情地對我說:「好了,我現在要洗腳了。」

  我愕然了一瞬間,便從他的眼中看到了殺意。這種眼神我曾經見過,他在面對詔獄中的囚犯時也是同樣的眼神,那一刻我認為自己就要死了……

  在他眼裡,你就算陞官了,也還是一條供他驅使的走狗。當一條狗被賞賜了骨頭之後,它興高采烈地搖著尾巴,卻依然要面對主人的大棒,因為它需要明白,誰是主人,誰是走狗。

  我恭順地端來了銅盆,跪在他腳邊,解開他的鞋襪……

  此時那個讓我膽寒的眼神終於消失了,他倚在寬大的圈椅裡,瞇起眼睛,舒服地哼起了小曲。

  趁現在抓緊時間得意吧!我在心中默念,早晚有一天,我會讓你後悔得生不如死!

  但我的職位在這之後很久都沒有陞遷。和我一起被提拔成小旗的同僚們都早早升成了總旗,而我依然是那個給大人洗腳的奴才。我加倍努力地伺候他,也加倍地把銀子送進他房裡,可依舊無濟於事。直到偶爾有一次,我聽到了同僚們酒後的議論。

  「你們知道麼?咱們大人有個怪癖,他提拔人之前都是要找人看相的,面相合格的才能真正成為大人的心腹。」

  「王總旗休要胡說,那你這神頭鬼臉的怎麼成了大人的心腹?」有人笑著反駁。

  「恁的是我胡說?」王總旗吹著鬍子拍桌,「你們知道那個姓上官的洗腳奴才為啥得不到重用麼?」

  「為啥?」

  「大人有次喝醉了跟我說,他找人給那傢伙看過相,說他是什麼什麼……吊睛白眼,凶光外溢之類的……」王總旗說,「反正就是白眼狼的意思,這種長相最是忘恩負義,不可重用!」

  「原來如此……」眾人唯唯稱是,「我們就說那小子眼睛狠狠的,看著讓人心裡發毛……」

  「大人還誇我這長相好呢,方面大耳鼻直口闊,天庭飽滿地閣方圓,一看就是忠義之士!」王總旗得意揚揚,「你們幾個得不到提拔也別灰心,滾回娘胎裡投胎就是了!要不然也學學他,給老子我洗一年的臭腳,我就替你們去跟大人美言幾句!」

  眾人諂笑著敬酒,堂內哄笑一團。此時站在屋簷下的我當時就想拔出繡春刀殺進房裡,砍一個算一個,把他們全都砍死,可我最終沒有那麼做。我笑了,廊下的荷花缸中倒映著我的臉,五官和冷冽的月光扭曲在一起,連我自己看了都覺得森森可怖。

  我為什麼要笑?因為我放下刀的那一刻,已經知道自己不是當年的那個傻小子了。現在的我,就像寒冬中蟄伏的毒蠍,等時候一到,那根致命的毒刺自然就會露出來。當我認識到這一點時,我確信他們已經不是我的對手了。

  機會果然很快就來了。

  那之後沒過去多久,我接到了一個很普通的任務,查抄劉太監的某一處私宅。

  劉太監是皇上東宮時的老人兒,從小伺候皇上——當然他那時候還是太子。太子爺身登大寶之後,那個太監也就成了小皇帝身邊最信得過的人,一時間權勢滔天,儼然就是個站著的皇上,連我們錦衣衛的指揮使大人見了他也得跪拜叩首,逢年過節也是供奉不斷。

  但這傢伙卻犯了最愚蠢的錯誤。本來他的一言一行皇上都看在眼裡,只不過是默許罷了,因為皇帝需要身邊有一個值得信任的人。如果他老老實實為皇上辦事,再怎麼搜刮民財排除異己,也會安然無事;可他卻貪心不止,打起了金殿上那張龍椅的主意……

  大明朝,朱元璋的子孫們無論被後世如何評價,但對一件事情,他們卻始終如他們的祖先一般警惕,這件事就是謀反。皇帝迷戀道術,久不上朝,但辦起反賊來確實雷厲風行,當即給劉太監列了十條大罪,謀反這一條就不說了,另外的什麼勾結妖人、倭寇之類有的沒的罪名也安了上去。

  威風一世的劉公公在錦衣衛敲門的那一刻點燃了澆在自己身上的桐油,一把火把自己和他最寵愛的幾個小妾化為了灰燼。但事情還遠遠沒有結束,就像朱元璋一樣,當朝的皇帝也十分善於抓「同黨」。這些「同黨」中有的名副其實,有些就是我們錦衣衛添到那名單上去的,不趁此時拔掉眼中釘、肉中刺,等他們翻過身,我們就要變成案板上的魚肉。而且我們每查抄一個府邸,就有一筆豐厚的油水流進衙門裡,何樂而不為呢?

  一時間,錦衣衛十四個衛所都忙碌起來,衙門裡冷冷清清,朝野中風聲鶴唳。

  當然,我被分配到的是最沒有油水的地方,一座寧波城外的外宅。那座港口本是海上交通要地,可因為海禁的緣故,很多人都鋌而走險去幹些走私的買賣。其中不少走私巨頭都是投靠在劉太監手下的。為了討好自己的主子,他們在當地建了一座堪比皇家園林的宅院,甚至還配有一堂供奉劉公公他老人家畫像的生祠,但一直待在紫禁城的劉公公始終都沒有在這裡住過。在我們的隊伍到來之前,這裡已經被四散奔逃的僕役們搬空了,留給我們的只有一座空蕩蕩的宅院。

  就在手下們清點著宅院中剩餘的財產時,一輛從門前經過的馬車引起了我的注意。

  夜色中,那輛馬車顯得異常寬大。當時的馬車分載貨和載人兩種,載人的通常叫作小車,載貨的就是大車,而這輛車卻比我見過的最大的馬車還要寬大一倍。拉車的是四匹高俊的黑馬,青幔罩在碩大的車廂上,看不清裡面裝的到底是什麼。而拉車的人也是一襲黑衣,青紗遮面,車後還跟著四匹黑馬,馬上也都是一樣裝束的黑衣人。

  馬車從宅院正門經過時,車伕看到我和另一個兄弟站在門口,他稍稍遲疑了一下,緊接著便繼續順著大路往前走,後面的四個黑衣人也跟了過去。

  我見他們走遠了,低聲吩咐手下:「快去準備馬匹。」

  「怎麼了,大人?」那個兄弟叫石橫,和我一樣無權無勢,是手下中最忠於我的一個校尉。

  「剛才那夥人有古怪。」我說,「我敢打賭,那輛特別的馬車本來是要把貨物運到這裡的!還有,你有沒有注意到跟在後面那四個黑衣人身上的長條包裹?」

  「有!卑職也看出來那是兵器,不過既然是運送要緊的貨物,一定會有鏢師相陪,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吧?」石橫疑惑了。

  「可哪個鏢局的鏢師敢用倭刀?」我冷笑著說。

  石橫被我一句話點破,早些年間沿海的幾個省份倭寇氾濫,那些扶桑浪人手裡全都是清一色的倭刀!後來如果不是戚繼光、俞大猷這等抗倭大將力挽狂瀾,這些沿海的重鎮此時恐怕已經荒無人煙了。

  「大人,我要通知其他人麼?」石橫去而復返,猶豫著問,「他們有五個人。」

  「不!咱們這裡有不少人是王總旗安插進來的耳目,到時候功勞又要被他們搶了去。」我又在腦中計劃了一番,「帶上三眼神銃!」

  「大人考慮果然周全!」石橫欣喜地去備馬。

  三眼神銃是錦衣衛從遼東鐵騎那裡買來的兵器,長近四尺,由純鐵打造,有三個槍口可以用來射擊,子彈擊發完畢之後,還能作鐵槊使用,威力極大,是大明火器的巔峰代表。有了兩支火銃,以二敵五也不是什麼難事!

  追蹤捕盜本就是錦衣衛擅長的事情,我故意放走了他們,也是為了不打草驚蛇。

  果然,不到四更天,我倆就在寧波城外十五里處的一個竹林裡找到了他們。

  馬匹都卸下了鞍韂,放在一邊吃草。那輛異常寬大的馬車停在竹林中的空地上,五個黑衣人正圍著火堆烤火。他們摘下了斗笠,其中四個刀客果然是梳著髮髻的倭人武士,那個車伕倒是個漢人模樣,正嘰裡呱啦地說些我聽不懂的倭國話,彷彿在爭論接下來該如何是好的樣子。

  我在黑暗中對石橫使了個眼色,讓他按照計劃行事,自己則迂迴到黑衣人的側翼,藉著夜色隱身在雜草叢中,槍口對準了五人的位置,悄悄從懷中取出了火石……

  一、二、三!

  竹林中忽然爆出一聲巨響,火光大作中,三枚鐵彈從我的槍口飛出,剎那間便擊倒了兩個持刀的黑衣人。馬匹也受了驚,嘶鳴著衝出林子,另外幾個黑衣人還沒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麼,正要拿起刀尋找我的方向,石橫的槍也響了,從另一個方向又擊倒了一人。

  空地中,只剩下了車伕,和另一個肩頭負傷的武士。我倆大吼一聲同時從草叢中躍出,兩把繡春刀一起砍向了那個武士。可憐他從頭到尾連刀都沒有拔出來,就已被砍倒!死屍倒地之時,我已經掠到了正要逃走的車伕身前,抽刀在他腳腕一劃,割斷了他的腳筋,鮮血像噴泉一樣迸出。

  「老爺饒命!老爺饒命!」車伕捂著傷口求饒。

  「說!」我用刀指著他的鼻尖,「你們是什麼人,從哪裡來?」

  「小的是劉公公的親隨,前些日子他老人家派我出京去接這幾個倭國人,小的也不知道他們葫蘆裡賣的什麼藥。船在海上遇上了大風,耽擱了半個月,今晚才剛剛靠岸,本想去劉公公的外宅落腳,沒想到遇上了錦衣衛的老爺們,當時就知道是那劉老公公犯了案,這才趕緊逃出來……」車伕說著脫下褲子,「不信老爺們看,小的真的是個太監,不是倭人。」

《蓬萊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