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要挾——新晉記者的好幫手

當瞭幾個月的警方采訪記者,和一些警察成瞭朋友,但我連一個獨傢新聞都沒有親自挖到過。

獨傢新聞一般是很難弄到的。它需要有一系列的條件——先得聽到轟動性事件的風聲,然後去找正在調查這個事件的級別較低的警探,獲得他的信任和他手頭上掌握的消息,最後把消息傳到食物鏈上去,還不能讓上面的人知道你的材料是從底下收集來的。

你可能得費上好幾個小時去等你的線人回傢,希望他在簡短的交談中能吐出一點點消息來。不過,如果遇上大案子,你的線人有可能好幾天都不會回傢。1993年的時候,大多數人都沒有手機,要取得聯絡可比現在困難得多瞭,你不得不憑運氣才能在他們上班的地方、他們傢裡或者他們上下班的途中抓住他們打聽一點消息。

你掌握的事實都必須得到第三方的認證,而且,你必須說服你的編輯,讓他覺得發這篇報道是安全的,不會再有官方新聞稿發佈。有時,你還必須親自到犯罪嫌疑人的傢裡去確認他是不是已被逮捕瞭,因為在日本,逮捕記錄是不公開的。常常還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你已經做好寫報道的準備,而且通知瞭探長;這時,警方突然冒出來,匆匆發佈一份新聞稿,你的獨傢新聞連同你付出的一切努力隨即化為烏有。

不過,我最終還是如願以償瞭。怎麼做到的?老辦法:要挾。

每天晚上,我都會利用平常的體育賽事、出生公告、訃告等煩瑣的輸入作業和為資深職員訂晚餐之間的空隙,騎著自行車跑到大宮派出所去和那兒的警察閑聊。大多數時候,如果他們不忙,我就坐下來和他們胡亂侃上一陣子。我們喝著綠茶,談論政治、過去的案子或電視上的話題。我會帶上一些甜甜圈——我認為這並不是日本警察常吃的東西,但他們似乎並不介意。事實上,他們可能正是因為平常很少吃才會喜歡這樣的東西。

我在鐵路部門工作的一個線人告訴我說,他們數星期前逮回來的一個專業扒手供認瞭他作案的數量,數目相當龐大。不過,引起我的註意的是,那個扒手每天都穿西服打領帶去“上班”——是個名副其實的專業人士。日本的新聞中反復出現過各種各樣的這類報道,但我當時聽到這個消息就覺得很有意思,我沒聽說過有比他更出色的扒手瞭。

經過對這條線索進行多方驗證之後,我做好瞭寫這篇報道的準備。除瞭他供認不諱的作案數量之外,我收集到瞭我所需要的全部事實,但作案數目對這篇報道來說至關重要。鐵路部門的官員也不清楚具體數目。我唯一的辦法就是去找大宮警方的高層人物談談,他們現在正辦著這個案子。

探長名叫富士。眾所周知,他非常擅長訊問,是個出色的警察,但他不喜歡跟記者打交道。他又高又瘦,戴著老套的厚眼鏡,總是穿著皺巴巴的灰色西服,那一臉刮瞭就長的胡須是出瞭名的。

我心想,他對我談不上喜歡,也談不上不喜歡。他隻是把我看成討厭鬼——又一個終究會被另一個新人(最好是個日本人)替換掉的既煩死人又不起眼的記者。我決定出其不意地去求他讓我寫這篇報道,但他絲毫沒有讓步的跡象。

“如果你認為你知道很多瞭,那就寫吧,寫你的報道去吧。但我敢肯定你不知道他被我們抓到之前行竊瞭多少次。10次?100次?200次?”

“不止100次,對不?”

“你不知道吧,對不?”

“不知道。”

“嗯,那我想這就不是你該寫的報道。為什麼不等一等呢?隻要等上一個星期,你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你的意思是,你會把這個獨傢新聞給我?”

“不,”他說,“我們會在一個星期內公佈這起案件,到時候你想問什麼就可以問什麼。”

“可那就不是獨傢新聞瞭。”

“那就不是我的問題瞭。我隻作總結,警探做調查,所有的事實都齊瞭,我們就公佈這個案子。你們把案子報道出來。結案。”

他叫來一個女警員,指著我說:“你能不能給阿德爾斯坦先生倒杯茶?他的工作很辛苦,看來都快累脫水瞭。”他把我晾在他的辦公桌前坐著喝茶,自己跑到樓下找副隊長談話去瞭,可能是要提醒他我在到處打聽消息。

如果我是個警察,我覺得自己也會這樣做。我的獨傢新聞報道不會給他帶來任何好處。我沒有任何地位或權力能夠向他保證這會是一篇采訪到位的報道,也沒有任何消息可以作為交換條件提供給他。不過,話說回來,把這篇報道讓給我寫有什麼害處呢?我很努力,這篇報道會提升警方在當地社會中的形象,最起碼不會毀壞他們的形象。

在案件公佈之前,我還有一周的時間。警察就喜歡讓我們翹首以待,這是一場沒完沒瞭的拉鋸戰。所以,那天晚上9點,我發現自己又和大宮派出所的警察們在一起喝茶、看電視,一點一滴地消磨著時間。這時,我偶然發現佈告欄上貼著一張畫。那是一張小偷的綜合素描像,他盜竊瞭城市主幹道邊上的數傢大型電子產品商店和服裝專賣店。這種告示——有時稱作“通緝令”——非常詳細地描述瞭他的身體特征、犯罪手段和他盜竊的所有商店。

“嘿,我能不能拍一張派出所的照片?”我隨口問一個嘴裡塞滿瞭果凍甜甜圈的警察,“我爸爸是密蘇裡州的法醫,他很好奇,想看看日本的派出所是什麼樣子的。”

這些傢夥都非常欽佩我父親的準警察身份,一邊擺著拍照的姿勢,一邊向我打聽他的工作。我讓他們站在佈告欄旁邊,在拍照的時候順便拍瞭一張綜合素描像的特寫。

我11點回到事務所,吃瞭些留在冰箱裡的涼批薩餅後就去沖洗膠卷(當時還是使用膠卷的黑暗時代,沖照片真是件麻煩透頂的事情)。我把告示放大、裁剪後做成幾張模模糊糊的復印件,再把那幾張復印件揉成一團,然後挑瞭最皺的一張帶回傢去。我要把它弄得看上去像是從某個受害者或當地的店主那兒得來的,或是在垃圾桶裡掏到的。我不想讓人揣測到那是我在派出所裡轉悠時拍到的,否則就可能斷送瞭我進出派出所的機會,還會讓我的甜甜圈朋友遭到訓斥。

第二天,我去瞭失竊商店中的一傢,向那裡的經理詢問瞭有關盜竊犯罪的情況之後就問他知不知道有類似的情況。他把手頭的那張警方告示拿給我看瞭,但就是不肯把它給我。下午2點左右,我走進大宮派出所,要求他們讓我上樓去見富士。

富士示意我坐下,雙肘杵在辦公桌上,手指做成一座寺廟的形狀,鬧著玩似的透過指縫看著我。

“那篇重大報道進行得怎麼樣啦?”他問。

“我已經對那篇報道失去信心瞭。”我說。

“放棄瞭?”

“是的,我找到瞭一個更好的題材。我打算寫一篇有關大宮地區最近接二連三發生的沿路盜竊案的公益報道。我想我還會把這張綜合素描像放進去。”

我拿出那張復印件給他看,但沒有把復印件給他。

“你從哪兒得來的?”他氣急敗壞地說。

“我已經和一些受害者交談過瞭。”這不是回答,也不是撒謊,但這是誤導。

富士陰沉著臉:“現在我們正在進行這項調查。如果你發報道,就會把他嚇跑,那樣我們就再也逮不到他瞭。”

“那就不是我的問題瞭,”我說,“我的工作就是收集新聞,寫出來,然後盡快發表,這是對社會有好處的。我可以寫你正在調查的案件,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向你保證。”

“不要寫這篇報道。”

“我是記者。我必須寫點什麼。這是我的工作。就像你為瞭謀生去做調查、抓罪犯一樣,我調查各種事件,把調查結果登在報紙上。如果我不寫,就等於我沒在幹活,而我現在沒有更好的可寫啊。”

富士的眼睛在厚厚的鏡片後面瞇成瞭一條縫:“我可以給你一個更好的去寫。也許要比一條關於一個懸案的不起眼的公益通告好。”

“比方說什麼?”

“我給你有關扒竊案的資料,其他報社都還沒有這方面的資料。”

“那倒挺不錯,不過,我隻對完整無疑、沒有競爭對手的獨傢新聞感興趣。”我有點得意忘形起來。

“我們不會那樣做。如果我們把獨傢新聞給瞭你,負責采訪這個派出所的其他記者都會跑到這兒來,抱怨他們受到瞭不公的待遇。”

“讓他們抱怨去吧,我必須在30分鐘以內告訴我的上司我會交什麼報道給早刊。眼下我手頭上有的就是這個連環盜竊案。”

“等一下,”他說,“給我30分鐘。”他示意女警員過來。她端著一杯綠茶走瞭過來,正準備放在我的面前,富士示意她別放:“你還是喜歡喝咖啡吧?”

“不,不,綠茶就行。”

“不過你更喜歡咖啡,對不?”

“喂……”

富士對她點瞭點頭。

“奶還是糖?”她問。

“請都放一點。”

“好,在這兒等著。”富士說著,三步並作兩步朝樓下走去。

咖啡真難喝,速溶的,不過還是比綠茶好喝。

富士20分鐘後回來瞭:“好瞭。明天中午到練功館去找我。我會把你想要瞭解的有關扒手的事情都告訴你。事先把你要問的問題都想好,因為這樣的事我隻做一次。”這下妥瞭。

當天晚上,我在記者俱樂部裡跟山本說瞭我做的交易。他很滿意,同時又有點失望。

“你為瞭這篇報道要挾瞭探長?”

“我沒有要挾他。我用一個報道換瞭另一個。”

“你要挾瞭他。”

“我威脅他瞭嗎?”

“嗯,沒有。”

“好瞭,那就不算要挾。”

“阿德爾斯坦,你這傢夥瞭不得,真有手腕。不過你也夠卑鄙的。”

“我做錯什麼瞭嗎?”

“既然如此,你幹嗎不從他那兒弄到一篇更好的報道來,那玩意兒算什麼。你就隻能弄到一個差勁的扒手麼?”

“別的沒有我想要的啊。”

“好吧,”他說,“把這篇報道搞到手,打成定稿,我會盡力讓值班編輯把它弄成獨傢新聞。”

第二天,我來到練功館時,富士已經在裡面等著我瞭。他盤腿坐在榻榻米上,膝上放著一疊資料。我脫下鞋子,踏上榻榻米,坐在他的對面,用的是“正坐”的姿勢——膝蓋並攏跪著,兩隻腳底沖上壓在屁股下面。

富士摘下眼鏡,放在他的膝蓋旁,然後抬頭望著我。我拿出采訪本和鋼筆。

“阿德爾斯坦。”

“在這兒,富士先生。”

“你的襪子不成對吧。”

我低頭一看,果然如此。我穿的是一隻灰襪子和一隻黑襪子。我沒有想到要脫鞋。“很抱歉,今天早上太匆忙瞭。”

富士搖瞭搖頭:“你是個怪人。我以為你一無所知,不過你竟然好像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話又說回來,你卻連自己的襪子都配不對。”

“的確如此。”

“8年來我一直是個警探,我從來沒有把獨傢新聞給過哪個記者。”

“我很榮幸成為第一個。”

“也是最後一個。你不能對任何人說我把這起案件告訴瞭你。如果有人問你怎麼搞到這個獨傢新聞的,你會怎麼說?”

“我敢肯定不會有人在乎的。”

“唉,他們會的。我瞭解你們這種人。”

“我們這種人?”

“記者。那你會說什麼呢?”

我想瞭一會兒:“我會說,有人從總部把這件事透露給瞭我的上司,結果我不得不寫瞭這篇報道,因為這屬於我的采訪范圍。”

“回答得很好。”

說罷,富士就簡要地敘述瞭導致扒手被捕的一連串的事件、這起案件的看點、扒手的出生日期和他供認的作案數量,然後還耐心地回答瞭我問的其他所有的問題。

在我負責采訪大宮警方的整個時期裡,他再也沒有給過我獨傢新聞。盡管如此,每次我去找他聊天的時候,他都會問我是想喝綠茶還是喝咖啡。

9月下旬,這篇報道在《讀賣新聞》地方版的“新聞內外”專題裡登出來瞭。因為這是一篇專題報道,我真的得到瞭署名的機會。

在犯罪年鑒中,關於專業扒手的記載屬於次要的內容。不過,我打算將這篇報道放在這裡,作為日本罪犯的職業精神的一個樣本。

佐藤浩輔,45歲,在火車上行竊時被大宮警方拘捕。這種抓捕行動很難執行——除非扒手是在作案過程中被當場抓獲,否則在法庭上很難證明他的罪行。常規的辯護是,被告“發現瞭錢包並打算盡快地把它交給警方”。意圖是難以反駁的。

據佐藤自己交代,他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行竊420起。可能還不止這些,但他顯然沒有做精確的記錄。

他生活在新潟縣的一個小漁村裡。他平日都不在傢裡;他告訴妻子,他在東京幫朋友照看一間酒吧。他每逢周末都會回傢,支付賬單,還一個星期交給妻子1 000美元左右。

他每次都穿著西服系著領帶離開傢,然後乘火車去東京、大阪或其他10個縣中的某個地方作案。白天,為瞭打發時間,他去玩“扒金庫”(1)或者待在桑拿浴室裡睡覺。夜間,他就登上他看中的火車(通常是深夜的特快列車)去操練他的手藝。他一般找喝醉或困得睡著瞭的上班族。讓他得心應手的原因在於,許多日本人都覺得在火車上睡覺很安全。

他坐到目標的身邊去,用公文包掩蓋自己的動作,然後偷竊下手對象的錢包。他隻拿現金,別的什麼都不碰,然後還把錢包還給主人,這一連串的動作都不會把那個倒黴蛋喚醒。不過,“打秋千”——從他座位旁邊的鉤子上掛著的西服上裝裡取出錢包——是他的專長。他聲稱,他的這個技藝是無與倫比的。不論車上人多還是人少,不論他旁邊或者對面是否有人可能看見,他都可以把錢包從西服上裝裡掏出來。毫無疑問,他擅長的是裝睡行竊。

在日本,一切(甚至盜竊)都是藝術。連鬥毆也是——柔道、合氣道和劍道,所有這些功夫不僅僅是為瞭學會如何把你的對手打得落花流水,而且是為瞭學會如何把握自己。從許多方面來看,佐藤就是他那種藝術的大師。

就我個人而言,我真希望自己在大學裡能多花一點時間去精通功夫;我發現,要作為《讀賣新聞》的記者活下去,體力要求有點超出瞭我的預期。

(1) 扒金庫又稱彈珠盤、老虎機,是一種日本彈珠賭博機,據稱全日本有三百多萬臺。——譯註

《東京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