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與弗洛倫斯初次邂逅在聖吉爾斯,結婚則在半英裡之外的聖馬利亞,在兩者相隔的短短一年間,愛德華常常到班佈裡路附近的那幢維多利亞時代的大別墅裡過夜。維奧萊特·龐丁把他安頓在他們傢所謂的“小房間”裡,房間在頂層,頗為堅貞地離弗洛倫斯那間好遠,透過窗戶看得見一個四面圍墻、有一百碼長的花園,再往遠處,還能瞧見一片地盤,或是一所學院,或是一位老者的傢——他從來就沒費神去弄清楚到底是什麼。那個“小房間”比特維爾荒原農舍裡的任何一個臥室都要大,說不定比那裡的起居室還大。房間裡的一面墻上覆滿樸素的白漆書架,架上全是拉丁文和希臘文的《洛佈古典叢書》[1]。愛德華喜歡與如此一絲不茍的學問扯上關系,不過他也知道,即便在床頭桌上擱幾本埃皮克提圖[2]或者斯特雷波[3]的書,也騙不瞭什麼人。與房子裡的別處一樣,他那個房間的四面墻都給漆成瞭白色,頗具異國情調——在龐丁傢的領地上看不到一小片墻紙,不管是印花的還是條紋的都沒有——而且地板也是光光的、沒打過蠟的那種。這棟房子的頂層歸他獨用,樓梯平臺上有一間寬敞的浴室,鑲著維多利亞時代的彩色玻璃窗和上光軟木磚——又是一個新玩意。
他的床很寬,且硬得非同尋常。房間的一角,在房頂的斜坡下面,有一張擦得鋥亮的松木桌,一盞可以調節臂桿的萬向燈,一張漆成藍色的廚房椅。沒有畫,沒有小地毯和小飾品,沒有撕碎的雜志,也沒有什麼投入某種嗜好或者從事某項事業所留下的痕跡。平生第一次,他稍稍費瞭點勁保持整潔,因為這裡跟他以前見過的房間不一樣,在這裡,讓思緒平靜、條理清晰,是有可能的。就是在這裡,愛
德華給喬弗裡·龐丁和維奧萊特·龐丁寫瞭一封正兒八經的信,宣告瞭他迎娶他們女兒的雄心,與其說是請求他們的恩準,不如說是躊躇滿志地等候他們預料之中的首肯。
他沒想錯。他們看起來很開心,然後在某個周日,在倫道夫飯店的傢庭午宴上宣告訂婚。愛德華不太懂人情世故,以至於受到瞭龐丁傢族的歡迎,也並不吃驚。作為弗洛倫斯穩定的男朋友——後來又成瞭未婚夫,他客客氣氣地把一切看作理所應當:他每次搭便車或者乘火車從漢雷抵達牛津時,他那個房間總是虛位以待,飯菜總是準備停當,飯桌上也總是有人向他征詢對政府機構及世界局勢的看法,他還能自由出入藏書室和那個劃分出槌球區和羽毛球場的花園。當他的臟衣服被納入全傢換洗流程時,當一堆幹幹凈凈、熨燙平整的衣服出現在床尾的毯子上時(這是那位每個工作日都會來幫傭的清潔女工的好意),他心存感激,但一點兒都不吃驚。
喬弗裡·龐丁居然想跟他到夏日鎮的草地球場上打網球,這事兒看起來也隻能說無可厚非。愛德華的技術稀松平常——他能仗著個子高發個漂亮的球,偶爾也能從底線抽到一個結結實實的好球。可是,一到網前,他就捉襟見肘、笨手笨腳,而且他的反手球打得亂七八糟,他自己都信不過,寧可追著球往左邊跑。對於女友的父親,他有點害怕,擔心喬弗裡·龐丁把他看成一個侵略者,一個騙子,一個小偷,打算先進攻他女兒的貞操,得手以後就逃之夭夭——這種想法裡隻有一部分是真的。他們駕車駛往網球場的路上,愛德華也對這場球憂心忡忡——取勝不合禮數,但如果愛德華打不出什麼像樣的反擊,那豈不是在純粹浪費東道主的時間?其實這兩點他都多慮瞭。龐丁屬於另一種類型,擊球出手快、落點準,年過半百能有如此旺盛活躍的精力,著實驚人。他以首盤六比一、次盤六比零、末盤六比一取勝,不過,最要命的是,但凡愛德華得瞭一分,他就火冒三丈。這位年長的網球手一邊走回自己的位置,一邊嘰裡咕嚕地對自己發表演說,愛德華從他那頭依稀聽到,演說裡有幾句是針對他自己的暴力恫嚇。事實上,時不時地,龐丁確實揮起拍子照著自己右側的臀部揍過幾下。他不僅僅是非贏不可,或者贏得不費吹灰之力;每一分他都需要。他分別在第一盤和第三盤裡輸掉的那兩局,還有他屈指可數的幾次無謂失誤都把他惹得幾乎尖叫起來——哦,看在上帝的分上,老兄!拉倒吧!開車回傢的路上,他寡言少語,至少,愛德華能感覺到,雖說三盤球裡他統共隻得瞭十二分,卻已經構成某種程度上的勝利瞭。但凡他按照正常的路數把比賽給贏下來,那興許這輩子就沒法獲準再見到弗洛倫斯瞭。
通常,喬弗裡·龐丁會用他那種神經兮兮、精力充沛的方式關懷他。如果愛德華在那棟房子裡,那麼,約莫七點他下班回來之後,會從酒櫃裡拿出金酒[4]和湯力水,給他們倆各自調上一杯——金酒與湯力水對半,放許多冰塊。在愛德華看來,在酒裡加冰可是件新鮮事。他們會坐在花園裡談談政治——多半,是愛德華聆聽他未來的嶽父侃侃而談,什麼英國商業之衰落啦,工會之分工爭端[5]啦,允許眾多非洲殖民地獨立是多麼愚不可及啦。龐丁即便是坐下來,狀態也不松弛——他整個人就抵在座椅邊沿保持平衡,隨時準備跳起來,而且,他一邊說話,膝蓋一邊上下晃,要不就是和著他腦瓜裡打的拍子扭動他穿在涼鞋裡的腳趾頭。他的個子比愛德華矮得多,但頗為強壯,為瞭顯擺肌肉發達、鋪著一層金色汗毛的胳膊,他喜歡穿上短袖襯衫,哪怕上班也穿。他已經謝瞭頂,與其說是年齡的寫照,不如說那更像是某種昭示權力的宣言——碩大的頭顱上,曬成棕褐色的皮膚伸展得既光滑又緊致。那張臉盤也很大,小小的、肥嘟嘟的嘴唇處於靜止狀態時總會毅然決然地噘著,一隻又扁又圓的小鼻子,眼睛分得很開,以至於在某些光線底下他活像是個巨大的胎兒。
弗洛倫斯似乎從來就不想摻和他們在花園的閑聊,也可能龐丁不想讓她在場。凡愛德華目之所及,父女倆幾乎不怎麼說話——除非眼前有客人,而且,就算說話也有一搭沒一搭。盡管如此,他還是覺得父女倆很在意對方,他有個印象,別人說話時他們倆會用目光交流,仿佛偷偷地合起夥來對別人評頭論足。龐丁總會伸開胳膊攬住露絲的肩膀,可他從來——就愛德華所見——沒擁抱過露絲的姐姐。盡管如此,言談間,龐丁多次善解人意地提到“你和弗洛倫斯”,或者“你們兩個年輕人”。是他,而不是維奧萊特,被訂婚的消息鼓舞得興奮不已,也是他,在蘭道夫飯店張羅瞭那場午宴,當場祝酒多達六次。當時愛德華的腦海裡閃過一個半真不假的念頭:他是巴不得要把女兒嫁出去啊。
差不多就是在那段時間裡,弗洛倫斯向父親提議,愛德華也許可以到公司裡幫把手。某個周六上午,龐丁用他那輛漢堡車載著他開到位於惠特尼邊緣的自傢工廠,那裡設計組裝插滿瞭晶體管的科學儀器。當他們倆從亂糟糟的工作臺之間走過時,周圍盡是焊錫熔化後那股子乏善可陳的味道,愛德華整個人都被科學技術給震懵瞭,連一個有意思的問題都提不出來,對此,龐丁好像一點兒都不在乎。直到在一個沒有窗戶的僻靜房間裡碰上那位二十九歲的禿頂銷售經理,愛德華才緩過一點勁來,那人在杜倫大學拿到過歷史學位,博士論文是關於英格蘭東北部的中世紀修道院生活。當晚,就著“金湯尼”雞尾酒,龐丁給瞭愛德華一份工作,替公司出差,贏取新商機。他得研讀產品知識,稍稍懂點兒電子學,再知道些合同法的皮毛。彼時愛德華尚未對職業作過什麼規劃,輕易便能想象自己大可以在開會間歇的火車上、飯店房間裡寫寫歷史書,於是就答應下來,也談不上真有什麼興趣,更多的還是出於禮貌。
愛德華自告奮勇替龐丁幹過各種各樣的傢務活,藉此與他們傢的關系愈發親近。一九六一年夏天,他多次給各種草坪除草——園丁病假——替木料間劈過三考得[6]木材,還定期開著他們傢的第二輛車(奧斯丁35型)從閑置車庫裡把垃圾運到垃圾場去,維奧萊特打算改造那車庫,再擴出一個藏書室來。也是開著這輛車——從來不許他開那輛漢堡——他送弗洛倫斯的妹妹露絲到塞姆、班佈裡和斯特拉福德去會朋友和表親,然後再把她接回來。他還當過維奧萊特的私人司機,有一次是去溫徹斯特參加一場關於叔本華的研討會,路上她盤問瞭他對千禧年教派的興趣。這些信徒的產生,與饑荒或者社會變革有何關聯?鑒於他們的反猶立場和對基督教、商人的攻擊,能否將這場運動看成蘇聯模式的早期形式?此外,一個頗具爭議的問題是,難道核戰爭不是《啟示錄》中的天啟末世論的現代版本麼?束縛我們的,向來不就是我們的歷史和我們那背負罪愆的本性——臆測我們終將滅絕嗎?[7]
他緊張地回答著,隻覺得自己的理性素質正在經受考驗。他們一邊說話,一邊駛過溫徹斯特郊區。透過眼角的餘光,他看見她拿出小粉盒,在她白皙而瘦削的五官上敷粉。他對她蒼白的、竹竿似的胳膊和棱角尖銳的手肘很感興趣,再次惶惑她到底是不是弗洛倫斯的母親。不過,此刻他得一邊開車,一邊集中精力回答問題。他說他相信,此一時,彼一時,差異比相似更顯著。差異表現為,一方是個聳人聽聞、荒誕不經的白日夢,始作俑者是個後黑鐵時代[8]的神秘主義者,後來又被中世紀那些輕信的同代人添油加醋;而另一方,則是對於一個可能發生、而我們也有能力防止其發生的駭人事件的理性的恐懼。
她脆生生地申斥起來,告訴他,他並沒有領會她的意思,從而成功地掐斷瞭對話。關鍵不是那些中世紀的信徒對於《啟示錄》和世界末日的看法有沒有錯。他們當然錯瞭,可他們狂熱地相信他們是對的,而且按照自己的信念行事。同樣地,他本人也真誠地相信核武器會摧毀整個世界,並依此行事。無足輕重的是:他的觀點並不對,其實那些武器倒是能讓這世界免於戰亂的。說到底,核武器的目的就在於威懾。當然啦,他是學歷史的,知道數百年來,大眾的夢幻都有相同的主題。當愛德華領會到,她是在把他對於核裁軍運動的支持與加入某個千禧年教派相提並論時,他禮貌地退縮瞭,剩下那半英裡路,他們在車上一聲不吭。還有一回,他載著維奧萊特往返切爾頓漢姆,去給女子學院六年級學生開講座,闡述在牛津接受教育有何裨益。
他自己倒是在有條不紊地進步。就在那年夏天,他平生第一次吃到瞭用一隻檸檬和油汁調制的色拉,還在早餐時喝到瞭酸奶——這種迷人的玩意他以前隻在一部007小說裡才見過。他那位不堪重負的父親廚藝泛泛,而他學生時代裡吃來吃去也不過是餡餅加薯片,從未見識過那些古怪的蔬菜——茄子,辣椒,青椒,小胡瓜和嫩豌豆——如今他已經司空見慣。他第一次上門,維奧萊特端來的頭一道菜是一碗半生不熟的豌豆,他嚇瞭一跳,簡直有點不知所措。他還得克制自己對大蒜的厭惡,不喜歡那股子氣味,更受不瞭它的赫赫聲名。他把棍子面包叫成羊角面包,惹得露絲咯咯直笑,一直笑到從房間裡走出去為止。起先,他讓龐丁傢略感詫異的是,他宣稱自己從來沒出過國,隻到蘇格蘭的諾伊達特半島上爬過那三座門羅山。平生頭一回,他陸續遭遇瞭牛奶什錦早餐、橄欖、新鮮黑胡椒、不塗黃油的面包、鳳尾魚、半生的羊羔肉、除瞭“切達”之外的奶酪、普羅旺斯雜燴、粗紅腸、魚肉濃湯、不含土豆的全餐,還有,最最富有挑戰性的,是一團散發著魚腥味的粉紅色的面團——希臘魚子泥色拉。這些玩意,有好多吃起來略感惡心,而且,也說不清是在哪方面,它們顯得頗為相似,不過,他下定決心,不能讓人傢覺得他沒見過什麼世面。有時候,一旦他吃得太快,就簡直覺得自己要吐出來。
有些新玩意他倒是一見鐘情:現磨現濾的咖啡,早餐喝的橙汁,燜鴨肉,新鮮無花果。他不可能知道,龐丁傢的情形是如何非同尋常,那是牛津名師與商業巨子的聯姻,維奧萊特一邊在課堂上闡釋“單子”和“絕對命令”[9],一邊操持傢業,引領廚房革命風氣之先——她一度與伊麗莎白·大衛[10]過從甚密。愛德華浸淫在這樣的傢居環境中,卻對他們那頗具異國風情的富庶渾然不覺。他隻覺得牛津大學的老師理應如此,因而對這股子富貴氣,他也沒有流露出一點動心的樣子。
說實在的,當時他樂瘋瞭,他住在一個夢裡。在那個溫暖的夏天,他對弗洛倫斯的渴望與佈景融為一體——那些白色的大房間,一塵不染的地板被陽光曬暖,紛繁蕪雜的花園裡那涼絲絲的、綠意盎然的空氣,透過敞開的窗戶沁進來,北牛津那些香氣四溢的鮮花,還有藏書室桌上那一堆堆剛剛出版的精裝書——愛麗絲·默多克的新作(她是維奧萊特的朋友),納博科夫的新作,安格斯·威爾遜的新作[11]——他還頭一回看到瞭一臺立體聲錄音機。某日上午,弗洛倫斯給他看從一隻優雅的灰匣子裡伸出來的一支擴音器,看它裸露的、閃閃發亮的橙色電子管,外加齊腰高的揚聲器,她給他放莫紮特的《哈弗納交響曲》[12],毫不留情地把音量開到最大。開頭的八度音階跳進以其近乎鹵莽的清晰將他牢牢吸引——仿佛突然有一整支管弦樂隊在他眼前排開陣勢——他突然抬起一隻拳頭,也不管會有誰聽見,沖著房間那一頭嚷嚷他愛她。無論是對她還是對任何人,這話他都是第一次說。她無聲地變化口型,也拿這幾個字回應他,看到他終於被一支古典樂曲打動,她笑逐顏開。他穿過房間,想跟她一起跳舞,可那調子愈來愈急,愈來愈躁動不安,於是他們隻好草草停下腳步,擁抱在一起,任憑音樂在身邊盤旋。
他怎麼能欺騙自己呢,相比他那點狹小的眼界,這些難道不是非同尋常的經歷嗎?這些事他努力不去想。他生來不喜歡瞻前顧後,何況,彼時他在她的房子裡走來走去,動不動就勃起,這種情形似乎將他的思維磨鈍瞭,密封瞭。按照房子裡那些秘而不宣的規矩,白天她練琴時,他獲準懶洋洋地倚在她床上,隻要臥室門開著就行。他本應該看書的,可他隻能盯著她看,愛她赤裸的胳膊,她的發圈,她挺直的後背,愛她把小提琴往下頜底下一塞時,下頜美美翹起的樣子,愛她乳房的曲線側映在窗戶上的剪影,愛她拉琴時棉佈裙邊在棕褐色的小腿肚上蹭來蹭去,隨著她的變速和搖擺,腿肚上一小塊一小塊肌肉波瀾起伏。時不時地,她會在自以為某個音調或者樂句處理得不夠完美時嘆一口氣,把某個段落拉上一遍又一遍。另一個能看出她情緒的標志是翻樂譜的樣子,手腕突然猛地一抖,啪嗒一聲將某支曲子翻過去,而有時她又會流連不已,好像終於對自己滿意瞭似的,要不就是對嶄新的樂趣充滿期待。她總是忘記他的存在,這讓他有點兒惱,簡直無法忘懷——她有全神貫註的天分,而他卻會陷在某種百無聊賴、情欲萌動的含混狀態中,打發掉整整一天。約莫過瞭一個鐘頭,她才似乎想起他就在身邊,雖然她會回眸一笑,可她從來不會跟他一起躺到床上去——可能是孜孜不倦的職業理想,也可能是另一條傢裡的清規戒律,讓她在原地站定。
他們在波特草地上散步,沿著泰晤士河往上遊走,到“棲木”或“鮭魚”裡喝點小酒。談及情感時——愛德華已經開始對這樣的交談厭煩瞭——他們提到瞭各自的野心。他侃侃而談,說想寫一系列短短的歷史人物志,這些人物如今幾乎已被人遺忘,但當年他們或曾在偉人身邊片刻停留過,或曾在太陽底下須臾璀璨過。他跟她描述羅伯特·凱利向北方狂野飛奔的壯舉,講他趕到詹姆斯的宮廷時,如何從馬上跌落,弄得臉上鮮血淋漓,而他的努力最終又是如何一無所獲。自從那回與維奧萊特談過以後,愛德華決定加上諾曼·科恩那本書裡提過的一個中世紀教主——十四世紀六十年代鞭笞派的救世主,按照他及其追隨者的宣言,他的降臨是應驗瞭《以賽亞書》中的預言。基督隻是他的先驅罷瞭,因為他非但是最後審判日的君主,還是上帝本身。他那些喜歡拿鞭子抽打自己的信徒對他奴顏婢膝,在他面前做禱告。他的名字叫康拉德·施米德,據說在一三六八年被宗教裁判所綁在火刑柱上燒死,此後對他的大規模追隨便煙消雲散。照愛德華的設想,每本歷史書都不會超過兩百頁,附上插圖,由“企鵝”出版,或許等這個系列出齊以後,還能裝在一個特制的盒子裡整套推出。
順理成章地,弗洛倫斯也說起瞭她對“伊尼斯莫四重奏”的計劃。上個禮拜他們到先前就讀的學院跑瞭一趟,在導師跟前將貝多芬的《拉祖莫夫斯基四重奏》從頭拉到尾,他顯得頗為興奮。他馬上告訴他們,他們是有前途的,無論如何,一定要堅持在一起,拼盡全力。他說他們應該打磨一套保留曲目,將重點放在海頓、莫紮特、貝多芬和舒伯特上,而後才是舒曼、勃拉姆斯以及所有那些二十世紀的作曲傢。弗洛倫斯告訴愛德華,她不想要別樣的生活,她無法忍受窩在某個管弦樂團的後排演奏席上浪擲光陰——假使她居然能在那裡謀到個職位的話。而在四重奏組合裡,工作是那麼富有激情,全神貫註顯得那麼必要,每位演奏者都像是在獨奏,那音樂又是如此美麗而豐富,以至於每回一曲終瞭,他們都覺得發現瞭某些新的東西。
說這些話的時候,她心裡明白,他對古典音樂全無心得。在他看來,最好是把古典樂放低音量、權當背景,讓這些彼此間並無顯著差別的啜泣聲、刮擦聲和號角聲如溪水般流過,這些聲響通常象征著嚴肅與成熟,象征著對往昔的尊重,但它們沒有一丁點趣味性和興奮點。然而,弗洛倫斯相信,他在《哈弗納交響曲》開頭時的那聲興高采烈的歡呼是一個突破,於是她邀請他跟她一起到倫敦去看排練。他欣然接受——當然啦,他想看看她工作時的樣子,不過更要緊的是,他很好奇,那位總掛在她嘴邊的名叫查爾斯的大提琴手,究竟有沒有情敵的嫌疑。如果是,那麼愛德華覺得自己有必要高調亮相。
夏天是預定淡季,因此威格莫爾音樂廳隔壁的鋼琴陳列室借給四重奏組合一間排練房,隻象征性地收點費用。弗洛倫斯和愛德華趕在別人之前抵達,這樣她就能領他先把整個音樂廳參觀一遍。演員休息室也好,小更衣室也好,即便是觀眾席和穹頂,在他看來,也無法解釋她何以對此地敬畏有加。她對威格莫爾音樂廳是那麼引以為傲,就好像那裡是她設計的。她領著他走上舞臺,要他想象一下從臺口走到洞察秋毫的觀眾眼前演奏,該是怎樣的膽戰心驚。他想象不出來,可他沒這麼說。她告訴他,會有這麼一天的,她已經下決心瞭:“伊尼斯莫四重奏”會在這裡演出,場面美輪美奐,大放異彩。他愛她賭咒發誓時那副莊嚴肅穆的樣子。他吻瞭她,然後跳到觀眾席,向後數三排,站在正中央,暗暗發誓,到瞭那一天他一定會在這裡,就在這個座位,9C,演出結束時他要帶頭鼓掌、喝彩。
排練開始時,愛德華靜靜地坐在空曠的房間裡的某個角落,沉醉在深深的幸福中。他發覺戀愛不是一種穩定的狀態,卻是一種由清新而澎湃的浪潮構成的東西,他現在就身陷其中。那個大提琴手是個矮矮胖胖、呆頭呆腦的傢夥,說話結巴,皮膚問題也很嚴重,他顯然被弗洛倫斯的新朋友弄得驚慌失措,連愛德華都挺同情他,於是慷慨地原諒瞭他唯唯諾諾地黏在弗洛倫斯身邊的熊樣,畢竟,愛德華自己也隻能不錯眼珠地盯著她。她坐定,準備與朋友們一起工作,全然是一副心滿意足、神遊天外的樣子。她頭上戴著發圈,愛德華一邊等著排練開始,一邊胡思亂想,不單單是想跟弗洛倫斯翻雲覆雨,而且想到瞭結婚成傢,想到他們沒準會生個女兒。毫無疑問,能尋思這些事情,就是他成熟的標志。或許,這念頭隻是一個面貌可敬的變體,其實質是那個古老的夢想,希望能有不止一個女孩愛上他。女兒將繼承母親的美貌和嚴肅,也有可愛的挺直的脊背,肯定也能玩一種樂器——沒準兒是小提琴吧,雖然他一點兒都不排斥電吉他。
就在那天下午,弗洛倫斯從走廊上找到的中提琴手索妮婭跑來合作莫紮特五重奏瞭。他們總算要拉開架勢練瞭。此時,有那麼一小會兒,四周緊張兮兮,鴉雀無聲,就好像莫紮特本人要親自打分似的。他們剛開始演奏,愛德華就被那巨大的音量、雄壯的音響以及幾種樂器仿如天鵝絨般絲絲入扣的互相交織給震住瞭,一連好幾分鐘,他確實樂在其中——直到他弄丟瞭線頭,像以前一樣,對它一以貫之的那種古板的躁動和單調,越來越厭倦。然後,弗洛倫斯叫瞭個暫停,然後安安靜靜地做起瞭譜註,接著大夥兒又全面探討瞭一番,才重新開始。這樣連著循環瞭幾次之後,一段甜美的旋律漸漸在愛德華耳邊清晰起來,還有演奏者之間種種轉瞬即逝的糾纏,以及那些他在下一次重復時漸漸留意到的大膽的突降與跳進。後來,在回傢的列車上,他終於可以誠心誠意地告訴她,自己被這音樂迷住瞭,甚至還哼瞭幾段給她聽。弗洛倫斯深為感動,她又發瞭一遍誓——再一次,那教人戰栗的莊嚴似乎把她的眼睛擴大瞭一倍。等到“伊尼斯莫”的好日子來臨,他們到威格莫爾音樂廳首演,就會拉這部四重奏,那是特地獻給他的。
作為回報,他從農舍找出一套唱片,拿到牛津來,想讓她喜歡。她紋絲不動地坐著,閉上雙眼,屏息凝神,耐心聆聽查克·貝瑞[13]的歌。他以為她大概不會喜歡《從貝多芬身上碾過去》,沒想到她倒聽得挺開心。他給她放瞭幾首“披頭士”和“滾石”對查克·貝瑞的歌曲“笨拙然而可敬”的翻唱版本。她努力想對每首歌都說出幾句贊許的評語,可她用的詞兒盡是什麼“有彈性”啦,“歡快”啦,“真心誠意”啦,所以他知道她隻不過是在表達善意。他提議,既然她對搖滾樂其實並沒什麼感覺,那就沒必要勉強自己,她便承認,她就是受不瞭那些鼓點。既然這些曲調都那麼小兒科,多半都是簡單的四四拍,那又何必驚天動地,非要乒乒乓乓、丁零當啷地打拍子呢?既然已經有瞭一把節奏吉他,常常還有一臺鋼琴,那麼用鼓點打拍子還有什麼意義?如果那些音樂傢需要聽節拍,那他們幹嗎不弄個節拍器呢?如果“伊尼斯莫四重奏”也配上個鼓手,會是什麼情形?他親親她,告訴她,在整個西方文明社會裡,她是最最古板的人。
“可是你愛我,”她說。
“所以我愛你。”
八月初,特維爾荒原的一位鄰居病瞭,因此愛德華打到瞭一份臨時工,在特維爾板球俱樂部裡當球場管理員。他每周要在那裡幹足十二個鐘頭,想什麼時候去就什麼時候去。他喜歡在清晨,甚至趕在父親醒來之前就離開農舍,在鳥鳴啁啾中,沿著栽瞭歐椴樹的林蔭道漫步,仿佛他是這裡的主人。頭一個星期,他忙著準備場地,迎接主場與斯托納隊的德比戰。他又是割草,又是拖滾筒,還幫著一位從漢佈爾登跑來的木匠做好一塊嶄新的助視屏[14],再刷上油漆。但凡他沒有什麼活兒幹,傢裡也沒什麼需要他幫忙的,他就直奔牛津,倒不單單是因為他渴望見到弗洛倫斯,而且他也要防著她一根筋,非要上他傢去看看不可。他不知道她和他母親會怎麼看待對方,弗洛倫斯一旦看到農舍裡臟兮兮、亂糟糟的樣子,又會作何反應。他覺得,他需要時間,好讓這兩個女人都有思想準備,不過,後來發現,這麼做壓根就沒必要;在某個禮拜五,炎熱的午後,他穿過球場,赫然發現弗洛倫斯就在涼亭的陰影裡等他。她知道他的作息時間,就搭瞭一列早班車,再從漢雷走到斯托納山谷,手裡攥著一張“一英寸比一英裡”的地圖和幾隻裝在帆佈包裡的橘子。她已經守瞭半個小時,看他畫遠處的邊界線。她在遠遠地愛他,他們親吻時,她這樣說。
在他們剛剛相愛的那段日子裡,那是最美妙的時刻之一,當時他們胳膊挽著胳膊,沿著那條燦爛的林蔭道回傢去,他們走在大路正中,好將它完全據為己有。既然已無可逃遁,那麼,不管是她與他母親的相見,還是那間農舍,都顯得不再重要瞭。歐椴樹投下的影子是如此濃重,在明麗的日光下,看起來黑中發藍,荒原上長滿瞭新鮮的野草閑花。他趁機炫耀瞭一把,對這些花花草草的俗名如數傢珍,而且,說來走運,他居然在路邊找到瞭一叢切爾頓龍膽。他們隻采瞭一朵。他們看見一隻黃鵡,一隻金翅鳥,接著,有一隻雀鷹倏然飛來,以一個窄窄的角度繞過一棵黑刺李。她就連這些常見鳥類的名字也不知道,可她說她一定要學。她興高采烈,因為一路走來,風光秀麗,她選的路線很聰明:離開斯托納山谷以後,就沿著窄窄的農場小徑步入罕有人跡的比克斯伯頓,經過破敗荒疏、覆滿瞭常春藤的聖詹姆斯教堂,沿著林木繁茂的斜坡走到“處女林”的公地上,她在那裡看到瞭大片大片的野花,然後,她穿過山毛櫸林,來到皮斯山河岸,那裡有一座磚石教堂,它的庭院無比優雅地傍山而居。她將每處景致細細道來——而這些地方他是那麼熟悉——他便想象著她置身於其中,獨自一人,徒步幾個小時,向他走來,隻間或停下腳步,對著她的地圖皺皺眉頭。都是為瞭他。多好的禮物啊!他還從來沒見過她這麼快樂,這麼漂亮。她用一塊黑天鵝絨將頭發挽到腦後,穿黑色牛仔褲、膠底帆佈鞋,還在白襯衫的一隻扣眼上系瞭一枝俏皮的蒲公英。在他們去往農舍的路上,她一個勁地拽他粘著雜草的胳膊,要他再親一下——雖然是最淺的那種吻,也隻有在這一次,他才欣然地,或者至少是平靜地接受,他們不能再前進一步瞭。還剩下一隻橘子,她剝掉皮,在路上分著吃,他再攥她的手,就覺得黏糊糊的。為瞭她靈光一閃而創造的驚喜,他們沉浸在純凈的興奮中,看起來,他們的人生既幸福又自由,整個周末就鋪展在他們眼前。
如今,一年之後,在他的新婚之夜,半明半昧中,當愛德華從床上起來時,那段從板球場踱到農舍的路在嘲弄著他。他感覺到種種矛盾的情感在相互拉扯,他得竭力抓牢他對她所有最美好、最善意的關切,要不然,他覺得自己會垮掉的。他會幹脆放棄。當他穿過房間、從地板上撿回自己的內褲時,雙腿如同灌瞭液體一般沉重。他穿上內褲,再拾起長褲,任褲腿從手上垂下來左搖右擺,他兀自站瞭好一會兒,凝視窗外被風吹皺的樹,此時天色已黑,那些樹看上去成瞭一團團彼此連綴、半灰不綠的色塊。一彎朦朧半月高掛空中,實在發不出什麼光芒。海浪每隔一會兒就在岸上撞碎,那聲音總是沖亂他的思路,就好像一按某個開關,他心裡便滿懷厭倦;自然世界的那些無情的法則和過程,什麼月亮啦潮汐啦——對此他通常漠不關心——不曾因為他的境況而發生一丁點兒改變。這顯而易見的事實真是太殘酷瞭。如此形影相吊,孤立無援,他該怎麼捱過去呢?他該怎麼下樓去,跑到海灘上——他猜她一定在那裡——面對她呢?長褲抓在他手裡,顯得又重又滑稽,兩條一模一樣的棉佈管子各自有一頭接到一起,這種樣式已經獨領風騷瞭好幾個世紀。在他看來,隻要穿上它,他就得回到社交界,重新面對他的義務,重新感受到他的恥辱確實達到瞭何種程度。一俟穿戴齊整,他就隻能動身去找她瞭。所以,他在磨蹭。
與許多栩栩如生的回憶一樣,他在追思那段與弗洛倫斯一起走向特維爾荒原的經歷時,也在回憶周圍鑲上瞭一輪遺忘的暗影。他們走到農舍時,肯定是發現傢裡隻有母親一個人——父親和妹妹應該已經到學校去瞭。瑪約蕾·梅休但凡撞到一張陌生面孔,通常都會亂作一團,可是愛德華一點兒都不記得到底怎麼介紹弗洛倫斯的,也不記得,當她看到那些擁擠而骯臟的房間,聞到從廚房下水道裡飄來的惡臭——在夏天總是最嚴重——時,又有什麼反應。關於那個下午,他隻抓得住某些記憶的碎片,某些畫面,像幾張舊明信片。有一幅是透過起居室那扇沾著污跡的格子窗,看見弗洛倫斯和他母親坐在花園盡頭的長椅上,每人手裡拿著一把剪刀和幾本《生活》雜志,一邊剪,一邊閑聊。妹妹放學之後,肯定拉著弗洛倫斯去看瞭一位鄰居傢新產下的小驢崽,因為在另一幅畫面上,她們仨互相挽著胳膊,穿過草地回傢來。第三幅是弗洛倫斯拿著一托盤茶點從屋裡出來,走到花園裡端給他父親。哦,沒錯,他不應該懷疑的,她是個好人,大好人,那年夏天,梅休一傢都愛上瞭弗洛倫斯。雙胞胎妹妹還跟著他去瞭牛津,同弗洛倫斯姐妹倆一起在河上玩瞭一天。瑪約蕾總是會問起弗洛倫斯,盡管她從來記不住她的名字,至於萊昂奈爾·梅休,傾其畢生在人情世故上的心得,建議兒子務必趕在“那姑娘”逃走之前娶她。
他重溫去年記憶——農舍“明信片”,歐椴樹下的漫步,牛津夏日,並不是出於某種多愁善感的渴望,並不是要在他的憂傷裡添什麼佐料,或者任其泛濫,而是要將憂傷驅散,讓自己感覺到愛情,不讓某種他起初並不願意承認的成分自由發展,進而掐斷種種不妙的苗頭:情緒愈來愈陰暗,一種比情緒更陰暗的猜測,一絲毒藥的痕跡——即便此時此刻,這痕跡仍在他體內蔓延。憤怒。這個魔鬼先前被他鎮壓過,當時他覺得自己的耐心眼看著就要爆炸瞭。多想向它屈服啊,反正此刻隻有他一個人,完全可以讓它燒得如火如荼。在經過如此這般的羞辱之後,他的自尊需要這樣的燃燒。單單是轉一轉念頭又能帶來什麼傷害呢?最好還是趁現在,趁他站在這裡,半裸著身子陷在新婚之夜的一片狼藉中時,把怒火發泄掉吧。隨著欲望的驟然消失,他清醒瞭,推著他向憤怒妥協。既然欲望已經無法將思維弄得綿軟而模糊,他就能夠拿出在法庭上辯論的客觀立場,將一場羞辱銘記在心。這是一次怎樣的羞辱啊,當她滿懷厭惡地大喊大叫,拿起枕頭大驚小怪的時候,她對他是何等輕蔑啊,至於她一言不發地從房間裡跑出去,撇下他,帶著那教人作嘔的斑斑點點的恥辱,承擔著所有失敗的重負,這樣做,豈不是將解剖刀又狠狠地轉瞭一圈嗎?她反正已經盡其所能,將事情搞得雪上加霜、難以挽回瞭。她看不起他,她想懲罰他,想扔下他,讓他一個人反芻自己的過失,卻不許他琢磨她那邊的責任。毫無疑問,是她手上的動作,她的手指,才讓他失控的。一想到她的摩挲,那種甜美的感覺,那新鮮而銳利的覺醒,就讓他心猿意馬,幾乎要將他從這些愈來愈冷酷的想法中勾引出來,誘惑他開始原諒她。但是他抵擋住瞭。他已經找到瞭他的主題,他在向前推進。他先是感覺到前方有個分量更重的東西,而此刻它已近在眼前,他終於碰到瞭,於是他猛地闖進去,就像一個礦工闖進瞭更寬廣的隧道,這條昏暗的通路夠軒敞,足夠裝下他越積越多的怒火。
它清晰地展現在他眼前,他真是個白癡啊,以前居然視而不見。整整一年光景,他都在被動地飽受折磨,想她想得身心痛楚,懷抱著一些微不足道的要求,那都是些可憐巴巴、天真無邪的事兒,好比想要一個真正的、盡興的吻啦,想讓她碰碰他,也讓他碰碰她啦。惟有想到婚約,他才能松一口氣。而她,剝奪瞭他們倆多少樂趣啊。即便他們非得等到婚後才能做愛,也沒必要搞得那麼委婉曲折,承受苦苦壓抑的痛楚吧。他一直挺耐心,從不怨天尤人——真是一個恪守禮教的傻瓜啊。換瞭別的男人,不是百般索求,便是揚長而去瞭。而且,既然這一年來他因為苦苦禁欲已成強弩之末,那麼到頭來他沒能控制好,在緊要時刻潰不成軍,也就怪不得他啦。就是這麼回事。他扔掉瞭這份羞辱,他不承認。明明是她的錯,可她居然失望地扯開嗓子嚷嚷,居然從屋裡跳起來逃走,真是夠可惡的。他應該接受這個事實,她不喜歡接吻,不喜歡撫摸,她不喜歡肌膚相親,她對他沒興趣。她不解風情,一點兒欲望都沒有。她永遠都無法體會他的感受。愛德華以下的幾步推理,草率得致命:這一切她都知道——她怎麼會不知道呢?——她欺騙瞭他。她想找個丈夫是為瞭贏得別人的尊重,或是為瞭取悅父母,再不就是為瞭隨大流。也可能她以為這是個絕妙的遊戲。她不愛他,她無法投入男女之情,而且她知道這一點,故意瞞著他。她撒謊。
在光著腳、隻穿一條短褲的時候求索如此嚴酷的真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一邊套上長褲,伸手摸索鞋襪,一邊前前後後又想瞭一遍,順便鏟平毛毛糙糙的邊邊角角和磕磕絆絆的遷移轉換——這些過渡段落,都是從他本人的猶豫中掙脫出來的,這樣一來,他就將自己的案例打磨得完美無瑕瞭,而與此同時,他的火氣又上來瞭。這事兒眼看著就要到緊要關頭瞭,如果還是緘默不語,就毫無意義瞭。一切都將水落石出。她必須知道他的想法和感受——他必須告訴她,指給她看。他從椅子上抓起上衣,從屋裡直沖出去。
[1] 《洛佈古典叢書》是西方聞名遐邇的一套大型文獻資料叢書,合英美古典學者之力翻譯編纂而成。這套叢書專門收錄古希臘羅馬時期的文獻典籍,幾乎涵蓋瞭全部古希臘文和拉丁文典籍,時間跨度達1400年。比起另兩套同類典籍——《圖柏勒古典叢書》和《牛津古典文獻》,《洛佈古典叢書》的最大特點是更兼顧學術性和可讀性,附有譯文對照,但在學術圈中其地位似與前兩套有微妙差距。作者在此處安排女主人公傢中出現這套書,似可視為點明人物身份與趣味的重要細節。
[2] 公元前一世紀時的希臘斯多噶派哲學傢、教師。
[3] (前63?—前21?),古希臘地理學傢。
[4] gin,又譯作杜松子酒。後文中“調上一杯”,就是調俗稱“金湯尼”的雞尾酒。
[5] 指不同工會對於某項工作究竟該由哪個工會的會員承擔所引發的爭端。英國的工會問題曠日持久,彼此錯雜糾纏,是民眾普遍關心的問題之一。
[6] 木材的小材層積單位,一般為128立方英尺,約作3.6246立方米。
[7] 這裡涉及的千禧年主義(教派),屬於基督教神學末世論。千禧年教義明載於《啟示錄》的第20章:千禧年時基督再度降臨,撒旦被打入地獄,而殉道者復活並與基督共同統治千年。而到瞭這千年的末期,撒旦會再度作亂,但最後終歸徹底失敗。然後所有死者都將聚集起來,接受最後審判。在不同歷史時期和不同教派,對這個概念的理解各有差異。本書第二章中曾談及愛德華對中世紀狂熱的千禧年信徒的態度。
[8] 黑鐵時代指希臘神話中以邪惡、自私、墮落為其特點的世界的最終和最惡的時期。
[9] 均為哲學術語。“單子”指萊佈尼茲學說中構成物質世界存在的最基本的、不可分的單位,“絕對命令”則是康德的倫理學用語。
[10] 伊麗莎白·大衛(1913—1992),英國當代最著名的烹飪及美食作傢,因其博采法式菜、意式菜等其他菜式之所長,銳意改革英國烹飪觀念,被譽為“拯救瞭二戰之後的英國的廚房”。
[11] 以上三位均為彼時風頭正健的作傢。納博科夫(1899—1977)系美籍俄裔作傢,以《洛麗塔》等聞名世界,而默多克(1919—1999)和威爾遜(1913—1991)系英國本土作傢,前者常年在牛津居住。
[12] 即莫紮特交響曲第三十五號。
[13] 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開始成名的一位黑人搖滾藝術傢,是當時吉他樂的靈魂人物之一。
[14] 為瞭讓板球運動員容易看清球,板球場兩端設有大型活動白色墻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