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她看著他沿著海岸走過來,起初,在光線越來越暗的砂石道上,他的身影隻不過像一塊靛藍色的污跡,有時候看起來紋絲不動,輪廓忽隱忽現、淡入淡出,有時候又突然靠近,就像一枚棋子往她的方向移瞭幾格。最後一抹夕照灑在海岸上,在她身後,徑直向東,波特蘭亮起瞭點點燈光,遠方一座小鎮上街燈微黃,光打過來,瞭無生氣地反射在低處的雲朵上。她看著他,希望他能走得慢一點,因為她心懷愧疚,怕見到他,巴不得能讓自己多待一會兒。無論他們倆要展開怎樣的對話,她都害怕。按她的理解,先前發生的事兒,根本找不到什麼詞兒來形容,也根本不存在那麼一種語言,可以供兩個正常的成年人共享,可以把這樣的事情向對方描述出來。至於為此而爭論,那就更是她一點兒都沒法想象的事瞭。沒什麼好討論的。她不想琢磨這件事,而且她希望他的感覺能跟她一樣。可是,除此之外,他們倆還能討論什麼呢?若非如此,他們為什麼要跑到外頭來呢?這事兒就橫在他們倆之間,實在得像一個地理屬性,一座山脈,一處海角。無以名狀,無從逃避。她很羞愧。她自己的所作所為餘震未消,仍在她體內激蕩,甚至就像是在她耳邊回響。所以她才會沿著海灘跑出去那麼遠,穿著她的蜜月鞋跑過重重的砂石道,這樣她就能逃開這間屋子,逃開屋裡發生的一切,也逃開她自己。她的行為惹人生厭。惹人生厭。她讓這個笨頭笨腦、親切友好的詞兒在頭腦裡重復瞭好幾次。這根本就是個大慈大悲的說法嘛——她打起網球來惹人生厭,她妹妹彈起鋼琴來惹人生厭——弗洛倫斯知道,與其說這個詞兒描述瞭,倒不如說是掩蓋瞭,她的行為。

與此同時,她意識到他也出瞭醜——想想看,當他從她身上抬起來的時候,那緊張的、惶惑的眼神,還有脊梁骨上那蠕蟲般的抽搐。可她竭力不去想這些。她怎麼敢承認,當她發覺問題不僅僅出在她身上、他這邊也有錯的時候,她多少有點兒松瞭口氣呢?但凡他有什麼先天疾患,一個傢傳的病根,某種堪稱難言之隱的毛病——好比遺尿啦,癌癥啦什麼的,一個她出於迷信而不敢大聲說出來、生怕傳染到她嘴裡去的詞兒——真夠傻的,當然啦,對此她永遠都不會承認,如果是這樣,那該多可怕呀,然而,那又是多麼令人寬慰啊。這樣一來,他們就能相互同情瞭,就能因為他們各自所遭受的苦難而相親相愛瞭。她確實挺同情他的,可她也有點兒受騙上當的感覺。既然他的狀態不大對勁,那他幹嗎不悄悄地告訴她呢?可是她完全明白他為什麼說不出口。她也說不出口。他該怎麼開口將自己的特殊缺陷表達出來呢,用哪幾個詞兒打頭呢?這些詞兒壓根就不存在。這樣的語言還沒發明出來呢。

即便是她在苦苦地把這些事情想透的當口,她也很清楚,他沒有錯。一點兒都沒錯。是她不好,就是她不好。此時她背靠在一棵倒下的大樹上,這棵樹或許是被一場暴風雨沖到海灘上的,海浪在樹皮上刷出瞭道道條紋,咸咸的海水將木頭打磨得既光滑又堅硬。她舒舒服服地卡在一根樹枝的斜角上,後腰抵在寬闊的樹幹表面,還能感覺到一絲白晝的餘熱。想來,當小寶寶安安心心地偎依在母親臂彎裡的時候,就是這樣的情形吧,盡管,維奧萊特忙於寫文章、想問題,把一雙胳膊折騰得瘦筋筋、緊繃繃的,弗洛倫斯根本就不相信自己也能偎依在她的臂彎裡。弗洛倫斯五歲那年,來過一位與眾不同的北方保姆,倒是體態豐滿、宛若慈母,悅耳的蘇格蘭嗓音,粗糙而發紅的指關節,可是後來出瞭一件沒有聲張的醜事,她就卷瞭鋪蓋。

弗洛倫斯的目光繼續追隨著愛德華沿著海灘走過來,她相信此時他還看不見她。她大可以順著陡峭的海岸走到下面,再沿著弗利特湖[1]的堤岸往回走,然而,雖然她怕他,可她覺得,如果就這麼跑瞭,那實在太殘忍瞭。倏忽間,她望見瞭他肩膀的輪廓,襯著這輪廓的是一道銀色的海水,卷起一股仿如煙塵般飄緲的激流,遠遠地向他身後的大海湧去。現在她能聽見他走在鵝卵石上的腳步聲瞭,也就是說,他也能聽見她的聲音瞭。他知道該往這方向來,因為他們先前就是這麼決定的,按照他們的飯後計劃,應該帶上一瓶酒,到這條著名的砂石道上散散步。他們打算沿著這條路收集幾塊石頭,比比大小,看看暴風雨是不是真的替海灘上的石頭分瞭類。

此時,雖然沒能享受到這份樂趣,她倒並不覺得格外感傷,因為很快就有另一個念頭冒出來,先前,傍晚時分,這個問題她隻想到一半就給打斷瞭。相愛,並且給對方自由。她想,她可以提出這樣的觀點,一個魯莽的建議,可是,在別人聽來,在愛德華聽來,也許既可笑又愚蠢,沒準兒還成瞭一種侮辱呢。對於自己的無知,她向來估計不足,因為在某些事情上,她自以為聰慧過人。她還需要一點時間。可他馬上就要過來瞭,可怕的對話就要開始瞭。她還有一處軟肋:不知道該拿出怎樣的態度來面對他,她的思緒全無著落,隻顧著害怕他會說出怎樣的話,自己按理又該如何回敬他。她不知道到底是該請求寬恕呢,還是理應聽到一聲道歉。她不在“愛情”裡頭,也不在“愛情”外頭——她什麼都感覺不到。她隻想孤身一人,在暮色中靠著她的大樹。

他手裡就好像攥著個什麼包裹似的。在足足離她有一個房間那麼長的地方,他停下腳步,在她看來,這個舉動本身就不太友好,於是她心裡也升起瞭敵意。他何必追她追得這麼急呢?

果然,他的嗓音裡透著憤怒。“你在這裡啊。”

對於如此空洞的話,她想不出什麼回應來。

“你真的有必要跑得這麼遠嗎?”

“對。”

“這裡離飯店肯定有兩英裡瞭。”

她話音裡那股子硬邦邦的勁兒,把自己都嚇瞭一跳。“我不在乎有多遠。反正我得出來。”

他沒理會。他調整兩腿的重心,腳下的石子隨之叮當作響。現在她看清楚瞭,攥在他手裡的是他的外套。海灘上溫暖而潮濕,比白天更熱。他居然認為非得隨身帶好外套不可,這讓她心煩意亂。他總算沒把領帶給打上!上帝啊,剎那間,她的怒火躥得有多高啊,而就在幾分鐘前,她還滿懷愧疚呢。平時她向來都喜歡把他往好處想,現在她可顧不得瞭。

他拉開架勢,要把自己盤算好的話告訴她,便往前挪瞭一步。“瞧,這樣多荒唐啊。你就這樣跑開,不公平。”

“是嗎?”

“說實在的,這樣真是該死的夠煩人的。”

“哦,真的嗎?好吧,真是該死的夠煩人的,你的所作所為。”

“什麼意思?”

她一邊閉上雙眼,一邊說,“你很清楚我是什麼意思。”日後她會因為自己在這個回合裡扮演的角色而倍受折磨,但此刻,她還是加上瞭一句,“真叫人作嘔。”

她覺得自己仿佛聽到他咕噥瞭一句,就好像當胸給人砸瞭一拳似的。如果隨後的那段沉默能再長幾秒鐘就好瞭,這樣她的內疚就來得及掙脫她的束縛,她也許就能補上幾句不那麼惡意的話瞭。

可是愛德華開始發作瞭。“該怎麼跟男人相處,你連一點兒概念都沒有。但凡你懂一點兒,就根本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你從來都不讓我靠近你。那些事兒你一無所知,對嗎?你的一舉一動,就好像現在是一八六二年似的。你連怎麼接吻都不懂。”

她聽到自己脫口而出,“我一看見它就知道成不瞭。”可她其實不是這個意思,她壓根就不是這麼殘忍的人。這隻不過是第二小提琴手在應和第一小提琴手罷瞭,他的攻擊是那麼突然那麼精準,在他反復念叨“你”的時候她分明聽出瞭嘲諷,激得她隻能用這樣的巧言辭令來抵擋。就那麼一小段話,她得承受多少指責啊?

即便她已經傷害瞭他,他也不露聲色,不過她幾乎看不見他的臉。也許正是因為天黑,她才會膽大妄為。他再開口時,連調門都沒拔高。

“我不想被你侮辱。”

“我不想被你欺負。”

“我沒欺負你。”

“你明明欺負瞭。你一直都在欺負。”

“這樣真荒唐。你在說什麼呀?”

她吃不準,可她知道她正是在順著這樣的路線往前去。“你總是在推我,推我,想從我身上弄到什麼東西。我們從來就不能,我們從來就不能開開心心。一直就有這種壓力。你總是想從我身上弄到更多的東西。沒完沒瞭的連哄帶騙。”

“連哄帶騙?我不明白。希望你不是在說錢。”

她不是那個意思。她根本沒想到這個茬。扯什麼錢不錢的,多可笑啊。他怎麼敢。於是她說,“哦,好吧,你終於提到這個瞭。顯然你一直惦記著。”

正是因為他在話裡含譏帶諷,才把她激成這樣的。要不就是他那種輕飄飄的調調。其實她說的問題比錢更要緊,可她不知道該怎麼講。她指的是他的舌在她嘴裡愈推愈深,他的手在她的裙子或者襯衫底下愈摸愈遠,他的手拽著她往他的腹股溝上貼,還有他那副將目光從她身上移開、一下子陷入沉默的樣子。那是一種陰鬱的期待,希望她能給得更多,既然她做不到,那麼她就是個叫人掃興的傢夥,什麼事兒都讓她給耽誤瞭。無論她越過瞭哪條邊界,總會有一條新的邊界冒出來,等著她。她每讓一步,他的要求就會更多,於是失望接踵而至。即便在他們最開心的時候,也總會冒出一個興師問罪的陰影,他那心願未瞭的憂傷,簡直藏也藏不住,仿若一座高山,幽然聳現,而他們倆都相信,這連綿不絕的哀愁,是應該由她來負責的。她既想耽於愛情,又想保持自我。可是,一旦要保持自我,她就得不停地說不。這樣一來,她就再也不是她自己瞭。她給打造成幾近病態的模樣,成瞭正常生活的敵人。他明明可以給她更多的時間獨處,卻非要沿著海灘一路追來,這讓她很生氣。在這裡,在英吉利海峽的海岸上,他們隻不過要應付一個鬧大瞭的小問題罷瞭。她已經可以預見接下來會怎麼樣瞭。他們會吵一架,會和好,要不就是大致和好,她會給哄回房間去,然後殷殷期望又會落到她身上瞭。她又會敗下陣來。她透不過氣來。她的婚姻已經有瞭八個鐘頭的歷史,每一個鐘頭都是壓在她身上的重負,而且愈來愈重,因為她不知道該怎麼向他描述自己的想法。那麼錢就隻好充當主題瞭——說實在的,還真管用呢,因為現在他給激怒瞭。

他說,“我可從來沒在乎過錢,不管是你的,還是別的什麼人的。”

她知道這話沒錯,可她一言不發。他調整瞭一下位置,因而,借著他身後的水面上那一點即將暗淡的光,她看清瞭他的輪廓。

“那就守著你的錢吧,守著你爸爸的錢吧,你自己去花。去買把新的小提琴。別浪費在什麼我也能用的東西上。”

他的嗓音緊繃繃的。這下她把他徹底惹毛瞭,甚至比她的本意更離譜,可眼下她也顧不得瞭,她看不見他的臉,這倒也有好處。他們以前從來沒說過錢。她父親送的結婚禮物是兩千英鎊。她跟愛德華隻是含含糊糊地說過,有朝一日要拿這錢買所房子。

他說,“你以為,那份工作是我從你那裡連哄帶騙著弄來的?你就是這麼想的。我又不想要。你懂嗎?我不想替你爸爸打工。你可以告訴他,我改主意啦。”

“你自己去跟他講。他高興還來不及。為瞭你他已經惹瞭好多麻煩啦。”

“那敢情好。我會去講。”

他轉過身,從她身邊走開,朝海岸線走去,走瞭幾步以後又回來,臉面也顧不得瞭,兇巴巴地在砂石道上一陣猛踢,揚起一片細石子兒,看上去煙霧騰騰的,有些細石子兒落到她的腳邊。他這一怒,把她的火氣也激起來瞭,她一下子就覺得,她已經明白他們倆的問題在哪裡瞭:他們倆都太講禮貌瞭,太拘泥瞭,太膽怯瞭,他們踮起腳尖,竊竊私語,拖拖拉拉,唯唯諾諾,在對方身邊兜圈子。他們簡直談不上互相瞭解,而且根本做不到,因為那種友善的近乎沉默的氛圍像一條毯子,窒息瞭他們的差別,既蒙住瞭他們的雙眼,又捆住瞭他們的手腳。他們本來一直害怕會有不同意見,現在他這麼一發火,她倒解脫瞭。她想傷害他,想懲罰他,好讓她跟他劃清界限。她心裡油然而生的,是一種多麼陌生的沖動啊,渴望在摧毀中獲得快感,她根本抗拒不瞭。她的心怦怦直跳,想告訴他她恨他,但凡讓她先開口,她就打算把那些平生從未說出口的、既殘忍又漂亮的詞兒講出來瞭。而此時他又回到瞭起點,調動起自己所有的尊嚴,申斥她。

“你為什麼要逃跑啊?那是你的錯,很傷人。”

錯。傷人。真夠可憐的喲!

她說,“我已經跟你講過。我非出去不可。跟你一起呆在那裡,我受不瞭。”

“你是想侮辱我。”

“哦,好吧。如果你要的就是這個。我是想侮辱你來著。你也就隻配這個,既然你連自己都控制不住。”

“你這麼說話,真是個婊子。”

這個詞兒就像是一場發生在夜空中的星暴[2]。現在她想說什麼就能說什麼瞭。

“如果這就是你的想法,那你就從我這裡走開吧。別見面瞭,行不行。愛德華,請你走開。你聽不懂嗎?我跑到這裡來就是想一個人呆著。”

她知道,他已經意識到自己的話說得太離譜瞭,話一出口就把自己給困住瞭。她轉過身背對著他,覺得自己在演戲,多少有點兒耍花招的意思,以往她看到那些喜歡表情達意的小姐妹使出這樣的招數,少不得要鄙夷一番的。她對這場談話厭倦透瞭。即便談出最好的結局,也不過是把她送回去,把先前那些寂寂無聲的機械動作,再領教幾遍罷瞭。平常,她一旦心生鬱悶,就會尋思,自己最喜歡做什麼樣的事。這一回,她立馬就反應過來瞭。她想象著自己站在牛津火車站的月臺上,時值上午九點,她手裡拎著小提琴盒,肩上背著的舊帆佈書包裡裝著一束樂譜和一捆削尖的鉛筆,徑直趕去參加四重奏排練,她將邂逅美好,遭遇挫折,與問題狹路相逢,而那些跟她合作的朋友,也確實能夠解決這些問題。然而,在這裡,與愛德華在一起,她根本想象不出能有什麼解決方案,除非讓她來提議,而如今她懷疑自己還有沒有這樣的勇氣。她的人生居然跟這個從切爾頓山上的小村子裡下來的怪人,這個認得出野花和莊稼的名字,知道所有中世紀的國王和教皇的怪人,糾纏不清,她有多不自由啊。眼下,在她看來,她居然替自己選擇瞭這樣的處境,糾纏到這團亂麻裡去,這是多麼離奇古怪的事兒啊。

她還是背對著他。她感覺到他湊近瞭些,她想象著他就在她身後,雙手松松垮垮地垂在身體兩邊,有氣無力地捏起拳頭,再有氣無力地放開,心裡琢磨有沒有可能去碰碰她的肩膀。群山那邊是密密實實的一團漆黑,從那裡響起一隻鳥兒的歌聲,如長笛般宛轉悠揚,一路順著弗利特湖傳來。歌聲如此悅耳,又在這個鐘點響起,單憑這兩點,她會猜那是夜鶯。可是夜鶯會住在海邊嗎?它們會在七月裡唱歌嗎?愛德華是知道的,可她沒心思問。

他端出一副就事論事的腔調,說,“我愛過你,可你讓我愛得這麼艱難。”

他的時態裡暗藏的玄機在兩人身邊紮下根來,他們一時緘默不語。最後,她終於開口,語氣不勝狐疑,“你愛過我?”

他沒有糾正。也許他本人並不是那麼糟糕的戰術傢。他隻是說,“我們本來可以讓彼此都自由自在的,我們本來可以置身天堂的。可我們偏偏要陷在這團亂麻裡。”

這話裡含著真真切切的事實,而且換瞭個更有希望的時態,一時讓她丟盔卸甲。可是“一團亂麻”這幾個字又讓她想起臥室裡那臟兮兮的一幕,想起那些粘在她皮膚上的玩意已經幹透瞭,結成硬塊,隨即裂開。她確信,她再也不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她身上瞭。

她不慍不火地答道,“是。”

“到底指什麼?”

“一團亂麻。”

沉默,一段猜不出會有多長的僵局,其間,他們聽到海浪的聲音,還有那隻愈飛愈遠的鳥,斷斷續續地,聽到它的叫聲雖然愈來愈輕,卻比原來更清晰。末瞭,不出她所料,他將一隻手擱在她肩膀上。這樣碰碰她是出於善意,指尖散開一絲暖流,沿著她的脊柱流進她的後腰。她不曉得該怎麼想。她真討厭自己這副樣子,本應該轉身的時候卻在盤算什麼時機,她還眼睜睜地看著自己——沒準他也在看著她——就跟她母親一樣既笨拙又脆弱,難以捉摸,在他們明明可以在天堂裡自由徜徉的時候,卻在忙著制造麻煩。所以她應該把事情簡化一下。那是她的職責,她的婚姻職責。

她轉過身,挪開步子好避開他的觸碰,因為她不想讓他親吻,現在不行。她需要一副清醒的頭腦,好把自己的計劃告訴他。可是,他們還是湊得很近,足以讓她在黯淡的光線裡看清他臉上的某些部分。也可能,此時在她身後,遮在月亮上的雲散開瞭一些。她覺得他正在用那種飽含驚嘆的目光看著她,每回他這麼看她,接下來就會告訴她,她真美。說真的,她從來沒有相信過他,而且,一想到他這麼說是因為想從她身上得到某些她給不瞭的東西,她就心生煩惱。被這個念頭一攪和,她說話就抓不住要害瞭。

她失魂落魄地問道,“那是夜鶯嗎?”

“那是烏鶇。”

“在晚上叫?”她掩飾不住失望。

“這裡肯定是個高檔地段。這可憐的傢夥非得賣力幹活才行。”他又加瞭一句,“就跟我一樣。”

她一下子笑起來。這就好像她先前多少有點忘記他瞭,忘記瞭他的真性情,而此刻,他又清清楚楚地出現在她跟前,這個她愛戀的男人,她的老朋友,總能說出神秘莫測、教人憐愛的話來。可是她笑得不大自在,因為她覺得自己有點兒狂亂。她還從來不知道她的情感,她的心緒,居然能如此陡然下沉、驟然急轉。而此時此刻她正打算提出一項建議,從一個角度看,這個建議是完全合理的,而從另一個角度看,很可能——她心裡沒底——是絕對殘忍的。她覺得她仿佛要將生活本身都兜底翻瞭。她要捅婁子瞭。

她的笑容替他壯瞭膽,他又朝她跟前湊瞭湊,想去握她的手,可她又逃開瞭。關鍵是必須有能力心無旁騖地思考。她先在腦海裡排練瞭一番,然後發表演說,一開頭就是一段至關重要的宣言。

“你知道我愛你。很愛,很愛你。我也知道你愛我。我從來沒懷疑過。我喜歡和你在一起,我想與你共度人生,而你說你也這樣想。這些都應該是輕而易舉的事兒。可其實不是——我們陷在一團亂麻裡,就像你說的那樣。即便有這些愛也沒用。我也知道那全都是我的錯,而且我們都知道那是為什麼。你現在肯定一清二楚啦,呃……”

她結結巴巴;他想開口說話,可她揮瞭揮手。

“呃,我不可救藥啦,絕對不可救藥,在性那個問題上。我非但做不好這件事,而且我似乎不像別人,不像你那樣需要它。反正它就是跟我沒什麼關系。我不喜歡它。我不樂意想到它。我不知道怎麼會這樣,可我想這事兒是改不瞭的。反正眼下是改不瞭。至少,我沒法想象能怎麼改。如果我現在不把這話說出來,這事兒就會一直跟我們過不去,那就會給你帶來好多好多苦惱,對我也一樣。”

這一回,她停頓的時候他不說話瞭。他離她六英尺遠,此時隻看得見一個剪影,幾乎紋絲不動。她害怕瞭,隻好繼續往下說。

“也許我應該接受心理分析。也許我真正想要的是殺瞭我的母親,嫁給我的父親。”

這個魯莽的小笑話是她先前就想到的,好讓她的觀點顯得柔和一些,或者讓她的口氣聽上去少一點不諳世事的意味,可是愛德華一點反應都沒有。在海的映襯下,他還是那個曖昧難辨的二維剪影,一動不動。她猶疑而煩躁地舉起手,在額頭上拂開一綹根本就不存在的散發。她一緊張,話就越說越快,可她還是把意思表達得幹脆利落。她就像是個溜冰的,腳下的冰面愈來愈薄,為瞭不沉下去,她就隻能加快速度。她在她的句子之間橫沖直撞,就好像單憑速度便能言之成理似的,就好像她能推著他也把那些矛盾跨過去似的,就好像,隻要她推著他飛快地晃過她的意圖所構成的弧線,那麼他就抓不住什麼可以質疑的東西瞭。不幸的是,她並沒有把話說得含含糊糊,所以聽起來顯得輕輕松松,而實際上,她都快崩潰瞭。

“我認真考慮過啦,這事兒並不像它聽上去,我是說,第一回聽上去那麼傻。我們相愛——這是既定事實。這點我們倆都不懷疑。我們已經知道,我們能讓彼此多麼快樂。現在我們能由著性子做出自己的選擇,創造自己的生活。說真的,誰也不能告訴我們該怎麼過日子。沒有代理人啦!而且如今人們的生活方式五花八門,他們都能按照自己的規矩和準則行事,用不著非得請求別人的批準。媽咪就認識兩個同性戀,他們就在一所公寓裡同居,就跟夫妻一樣。兩個男人。就在牛津,博蒙特街。他們還挺安心的呢。都在基督堂學院教書。沒人打擾他們。我們倆也能制定自己的規矩。正因為我知道你愛我,我才能把這話說出來。我的意思是,是這個——愛德華,我愛你,我們沒必要跟別人一樣,我是說,沒人,根本沒人……沒人會知道我們做瞭,還是沒做。我們可以在一起,住在一起,而且,如果你想,真的想,也就是說,無論在什麼時候出那樣的事,當然會出那樣的事啦,我會理解的,不僅如此,我也希望那樣,我希望,是因為我想讓你既快樂又自由。我不會嫉妒的,隻要我知道你愛我就夠瞭。我會一邊愛你,一邊拉琴,我這輩子就隻想要這些。這是真話。我隻想跟你在一起,照看你,跟你一起開開心心,跟四重奏一起工作,有朝一日替你演奏一點,一點優美的曲子,就像莫紮特,在威格莫爾音樂廳。”

她突然停住瞭。她本不想談論她的音樂理想,她相信這樣很失策。

他上下牙齒間有點動靜,不大像嘆氣,倒更像是在發出噓聲,他一開口,就像狗一樣叫喚起來。他的怒火躥得如此猛烈,以至於聽上去簡直洋洋得意。“我的上帝!弗洛倫斯。我有沒有聽錯?你想讓我跟別的女人混在一起!是這個意思吧?”

她平靜地說,“如果你不想,就不用去。”

“你的意思是,隻要我樂意,我跟誰都行,就是不能跟你。”

她沒有回答。

“你是不是真的忘記瞭,我們倆今天剛結婚啊?我們不是兩個在博蒙特街上偷偷同居的老怪物。我們是夫妻啊。”

低處的雲又散開瞭,雖然沒有月光直射,但有一點微弱的光,從高處的雲層漫射下來,沿著海灘爬過來,正好罩住站在倒伏的大樹邊的這一對。他怒氣沖沖地彎下腰,撿起一塊光溜溜的大石頭,猛地拍進右掌心,然後又回到左手裡。

現在他幾乎要嚷嚷瞭。“以吾此身,敬汝愛汝!這是你今天起的誓。當著所有人。你就沒意識到,你那個主意有多麼惡心,多麼荒唐?而且這是怎樣的侮辱啊。對我的侮辱!我是說,我是說”——他拼命找詞兒——“你怎麼敢!”

他朝她跟前走瞭幾步,舉起那隻攥著石頭的手,原地轉瞭一圈,沮喪地揚手把石頭扔進海裡。還沒等石頭落地,眼看著它就要擦到海水邊緣的當口,他又轉回來跟她面對面。“你耍瞭我。說實話,你是個騙子。而且我還清清楚楚地知道,你還是別的什麼。你知道你是什麼嗎?你性冷淡,就是這麼回事。不折不扣的性冷淡。可你認為你需要一個丈夫,於是我就成瞭頭一個送上門來的大白癡。”

她知道她起初並不打算欺騙他的,其餘的一切——他話一出口——就顯得千真萬確。性冷淡,那個可怕的詞兒——她明白為什麼會用在她身上。這個詞兒形容的就是她這樣的人。她的建議真叫人惡心——她先前怎麼沒看出來呢?——而且,明擺著,確實是種侮辱。而且,最要命的是,她違背瞭自己的誓言,在教堂裡當眾立下的誓言。他剛把這些告訴她,一切就天衣無縫瞭。無論是在她自己眼裡,還是在他眼裡,她都一錢不值。

她已經無話可說,便離開瞭那棵筋疲力盡的大樹的庇護。要動身前往飯店,她得先從他身邊繞過去,於是,她繞過他的時候在他跟前停下來,近乎喃喃地說,“我真抱歉,愛德華。我非常非常抱歉。”

她駐足片刻,她逗留在那裡,等他回答,然後,她上瞭自己的路。

此後,許久許久,她的話,他們當時那迂腐的遣詞造句的腔調,時時縈繞在他心頭。午夜夢回,這些話會在他耳邊響起,要不就是聽見某種聲響,仿若它們的回音,還能聽見話裡飽含著的既渴望又懊悔的聲調,一想到那一刻,想到他一言不發、怒氣沖沖地別過頭不理她,想到後來他是如何在海灘上又捱瞭一個鐘頭,充分品嘗著她帶給他的傷害、冤屈和侮辱的“美妙”滋味,想到他無辜而悲劇性地掌握著正義,由此而生的傷感的自戀倒也讓他精神一振——想到這些,他就會低低呻吟。當時他就在那條讓人筋疲力盡的砂石道上來來回回地走,往海裡扔石頭,嘴裡嚷著臟話。然後他往那棵樹上一歪,就跌進一個自憐自哀的白日夢裡,直到他心裡再度燃起熊熊怒火。他站在海邊想她,失魂落魄,任憑浪花濺在鞋上。末瞭,他緩緩地沿著海灘往回走,舉步維艱,他時不時地駐足片刻,在腦海中向某位既嚴厲又公正,而且對他的案子瞭如指掌的法官陳述事實。陷在這厄運裡,他覺得自己簡直是高貴的。

在他抵達飯店之前,她已經收拾好瞭迷你旅行箱,走瞭。她在房間裡沒留下什麼紙條。他到服務臺,跟那兩個用推車送晚餐的小夥子說瞭幾句。雖然他們沒明說,可是顯然吃瞭一驚,他居然不知道傢裡有人生病,不知道他妻子已經給十萬火急地叫回瞭傢。助理經理出於好心,開車把她載到多切斯特,她希望能在那裡趕上最後一班火車,坐晚點聯運列車去牛津。愛德華轉身上樓去蜜月套間,雖然他並沒有親眼看見兩個小夥子意味深長地交換眼神,可那個畫面他完全想象得出來。

當晚餘下的時間裡,他躺在四柱大床上,一直睡不著,身上穿戴齊整,心裡仍然怒火中燒。他的萬千思緒踩著舞步、轉著圈子互相追逐,陷入某種狂亂的亢奮狀態,不停地往回繞。嫁給他,然後拒絕他,真恐怖,居然想叫他跟別的女人鬼混,沒準兒她還想看白戲呢,這是侮辱,難以置信,誰會相信啊,說什麼她愛他,他還沒怎麼見過她的乳房呢,騙他結瞭這個婚,連怎麼接吻都不懂,愚弄他,支使他,她嫁瞭他接著又拒絕他,這事兒不能讓任何人知道,他隻能保守這個可恥的秘密,真恐怖……

天將破曉時,他起床,穿過起居室,站在他的椅子後面,將他那盤土豆燒肉裡起凍的肉汁給刮下來,吃光。接著,他又掃光瞭她的盤子——他才不管那是誰的盤子呢。然後,他吃掉瞭所有的薄荷,再然後是奶酪。破曉時分,他離開飯店,開著維奧萊特·龐丁的小汽車,沿著綿延數英裡的窄窄的草坪、高高的樹籬向前行駛,新鮮畜糞和割下的草的氣味透過敞開的車窗撲面而來,他一路開到空曠的主幹道上,往牛津方向駛去。

他把車留在龐丁傢的宅子外面,車鑰匙插在點火裝置上。他沒往弗洛倫斯的窗戶瞥一眼,拎起行李箱匆匆穿過城區,急著趕上一列早班車。他精疲力竭、頭暈目眩地走瞭長長一段,從漢雷走到特維爾荒原,小心翼翼地避開她在去年走過的路線。他為什麼要跟著她的足跡走?到傢以後,他不肯向父親解釋原委。至於他母親,已經把他結婚的事兒給忘瞭。雙胞胎不停地糾纏他,要麼盤問,要麼耍耍機靈,推測幾句。他把她們領到花園盡頭,要哈麗特和安妮將雙手護在胸前,挨個兒莊嚴發誓,她們從此再也不提弗洛倫斯的名字。

過瞭一個禮拜,他從父親那裡得知,龐丁太太效率很高,已經將退還所有結婚禮物的事宜安排好瞭。沒有旁人介入,萊昂奈爾和維奧萊特已經悄無聲息地著手辦理一項並未達成事實婚姻的離婚手續。在父親的催促下,愛德華給“龐丁電器公司”董事長喬弗裡·龐丁寫瞭一封正式信函,為“改變主意”而遺憾,同時,在沒有提到弗洛倫斯的情況下,他表示歉意,提出辭職,就此暫別。

約莫一年之後,他的怒意漸消,即便如此,他仍然傲氣十足,不肯查找她的下落,也不肯寫信。他擔心弗洛倫斯沒準已經跟別人好上瞭,既然一直沒有她的音訊,他漸漸相信,就是那麼回事。在那著名的十年[3]即將告終之際,當所有那些新鮮的刺激、自由和時尚,那些層出不窮、亂成一團的風流韻事——他終於順理成章地精於此道瞭——壓迫著他的人生時,他常常會想起她那個古怪的建議,如今想起來,它似乎再也不是那麼荒唐瞭,而且,毫無疑問,它既不惡心,也不是什麼羞辱。一旦將這個建議置於當下的新環境裡,它便似乎擺脫瞭羈絆,遠遠超越瞭時代,蘊含著無邪的慷慨,是一種他以前不太理解的自我犧牲行為。夥計,多妙的提議啊!他的朋友大概會這麼講,盡管他從來沒把那一晚的情形告訴過任何人。截至當時,即六十年代晚期,他一直住在倫敦。誰能想到會有這樣的變遷啊?——突然間,感官享受變得純潔高尚起來,那麼多美人兒輕易就能上鉤。在那轉瞬即逝的幾年裡,愛德華四處遊蕩,就像一個困惑而開心的孩子,被判長期受罰,卻暫緩執行,簡直無法相信自己有這麼走運。雖說他以前從未在哪個特定的時刻,替自己的未來做過什麼斬釘截鐵的決定,但什麼系列歷史小冊子啦,還有一切關於正經學問的想法啦,終究還是給他拋到瞭腦後。他就像羅伯特·凱利爵士一樣,幹脆就從歷史中跌落,舒舒服服地活在瞭當下。

他開始參與各種各樣的搖滾音樂節的組織工作,幫忙在漢普斯代德開一傢健康食品小賣部,在離卡姆登區那條運河[4]不遠的一傢唱片行裡打工,替小雜志寫搖滾樂評,有過一連串紛繁蕪雜的情人,其中不乏“腳踩幾條船”的經歷,跟一個女人周遊過法蘭西,她後來當瞭他三年半的妻子,兩人一起住在巴黎。末瞭,他成瞭一傢唱片行的合夥老板。他忙得沒工夫看報紙,何況,有一陣子他還認為,誰也不會打心眼裡相信有什麼“剛正不阿”的新聞,因為人人都曉得,新聞是受到國傢、軍事或者金融的利益制約的——這個觀點後來就被愛德華摒棄瞭。

即便在那段日子裡他看過報紙,他也不可能翻到藝術版,看那些冗長而深刻的音樂會評論。他對古典音樂的那點搖擺不定的興趣已然煙消雲散,全都傾註給瞭搖滾樂。所以他根本就沒聽說,“伊尼斯莫四重奏”於一九六八年七月在威格莫爾音樂廳首演,大獲成功。《泰晤士報》的評論傢歡迎“新鮮血液、青春激情抵達當今樂壇”。他贊賞“演奏所達到的深度、凝重的力度以及敏銳度”,而這就表明“這些尚不滿三十歲的演奏傢對於音樂的嫻熟拿捏,令人稱奇。他們霸氣十足、輕松自如地掌控著莫紮特晚期的典型風格,即氣勢磅礴、和諧有力的音效和豐富多彩的復調寫法。他的D大調五重奏還從來沒有被人如此敏感地演奏過”。在評論的尾聲,他單獨列出這個組合的靈魂人物,第一小提琴手。“接下來是一段熾熱的、極富表現力的柔板,優美絕倫,充滿精神力量。龐丁小姐的音色明快柔和,將樂句處理得奔放而精巧,她的演奏——如果允許我這樣比方的話——就像是一個戀愛中的女人,不僅僅愛上瞭莫紮特,或者愛上瞭音樂,而是愛上瞭生活本身。”

即便愛德華看過這篇評論,他也不會知道——除瞭弗洛倫斯,沒人知道——當觀眾席上的燈光亮起,頭暈目眩的年輕演奏傢們站起身來答謝熱烈的掌聲時,第一小提琴手的目光,忍不住投向瞭第三排正中,落到瞭9C座上。

在此後的歲月裡,無論何時,隻要愛德華想起她,在心裡跟她說話,或者在想象中給她寫信、在街上跟她不期而遇,他都覺得,描述自己的生活要不瞭半分鐘,要不瞭半頁紙。他是怎麼過的?他隨波逐流,半夢半醒,漫不經心,胸無大志,做事不認真,膝下無兒女,生活很安逸。他那點微不足道的成就多半都是物質上的。他在卡姆登區有一套小公寓,奧弗涅[5]的一座有兩間臥室的農舍裡也有他的份,他名下還有兩傢以爵士樂和搖滾樂為特色的唱片行,受網絡銷售的沖擊,這一行已日漸式微。他估計,在他的朋友圈裡,他算是個體面的人物,先前也有過美好的時光,狂野的日子,尤其是早幾年。他是五個孩子的教父,不過直到他們長到十八九歲或者二十出頭,他才開始發揮點作用。

一九七六年,愛德華的母親去世,四年之後,他搬回農舍照看父親,父親得瞭帕金森氏癥,病情迅速發展。哈麗特和安妮嫁瞭人,生瞭孩子,都在國外定居。而彼時,四十歲的愛德華身後已經有瞭一段失敗的婚姻。他每周三次去倫敦打理店鋪。他的父親死於一九八三年,與妻子合葬在匹斯山教堂墓地。愛德華以房客的身份在農舍住瞭下來——如今合法的房東是他的兩個妹妹。起初他把這裡當成逃離卡姆登區的避難所,後來,到瞭九十年代早期,他就搬到這裡一個人住瞭。說實在的,特維爾荒原,或者說他在其中占據的那個角落,跟他長大成人那會兒,沒有什麼天差地別。如今的鄰居不是農民或工匠,全都是在城郊之間頻繁往來的人,要不就是把這裡當成第二處居所的人,不過他們都挺友好。愛德華從來都不會把自己的生活說成鬱鬱寡歡——他在倫敦的朋友圈裡,有個女人合他的心意;邁進五十歲之後,他替特維爾公園隊打板球,積極參與漢雷的一個歷史學會,致力於修復艾維爾梅地區那些古老的種植水田芥的河床。每個月,他會替一個將總部設在魏考姆、旨在幫助腦部受傷兒童的信托基金會幹兩天活。

即便年逾六旬,他已經成瞭一個身板寬厚結實、頭發花白稀疏、臉膛紅潤健康的男人,他還是保持著長途遠足的習慣。他每天仍然在栽滿歐椴樹的林蔭道上散步,碰上天氣好,他還會繞上一圈,去看看“處女林”公地上的野花,或者比克斯伯頓自然保護區裡的蝴蝶,然後穿過山毛櫸林去匹斯山教堂,他想,總有一天他也會葬在這裡。偶爾,在山毛櫸林深處,他會走到一條岔道跟前,懶懶地想,那年八月的那個早晨,她一定曾在這裡停下腳步查看地圖,於是他會栩栩如生地想象她——隻不過隔著幾英尺和四十年罷瞭——全力以赴地尋找他的樣子。或者,他會在俯瞰斯托納山谷的風景時駐足片刻,琢磨她有沒有停在這裡吃過橘子。末瞭,他會向自己坦白,對別人他從來沒有愛得這麼深,他從來沒有發現任何人,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像她那樣認真。也許,假如當初跟她過下去,他就會對自己的人生更孜孜以求,更雄心勃勃,也許他會把那些歷史書給寫出來。雖然他對那一行一無所知,可他知道,伊尼斯莫四重奏已經出瞭名,而且至今仍然是古典音樂界的一塊令人景仰的招牌。他從來不去音樂會,從來不買,就連看也不看那些盒裝成套的貝多芬或者舒伯特。他不想看她的照片,不想發掘歲月在她身上留下什麼痕跡,不想聽說她的種種生活細節。他寧願將記憶中的她保存下來,連同她扣眼上系著的蒲公英,頭發上挽著的天鵝絨,肩膀上背著的帆佈包,還有那張美麗的、骨架寬大的臉龐,臉上帶著寬厚而樸實的微笑。

每每想起她,他總是很驚訝,怎麼就讓這個女孩帶著她的小提琴跑瞭呢。如今,毫無疑問,回頭再看她那個謙卑的建議,他實在覺得沒什麼大不瞭。她隻不過想知道他確實愛她,想得到他的安慰:既然在他們前面還有一輩子的光陰,那就沒必要著急。愛情加上耐心——如果這兩樣他能同時擁有,那該多好——就一定能讓他們倆跨過這個坎兒。這樣一來,會有怎樣的未曾誕生的孩子得到出世的機會呢,會有怎樣的,戴著發圈的小女孩兒,成為他鐘愛的寶貝呢?整個人生軌跡就是這樣改變的——因為他什麼都沒做。在切瑟爾海灘上,他本來可以沖著弗洛倫斯喊出來的,他本來可以去追她的。他不知道,或者說他不想知道,當她從他身邊跑開時,在即將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對他的愛一定比以往更強烈,或者更難以自拔,此時如果能聽到他的嗓音,她會得到某種解脫,她會回過頭來。然而,夏日黃昏中,他隻是冷冰冰地站著,理直氣壯,一言不發,看著她沿著海灘匆匆離去,她舉步維艱的聲音淹沒在飛濺的細浪中,一直看到寬闊而筆直的、在黯淡的燈光下隱隱閃爍的砂石道上,她成瞭一個模糊的、漸行漸遠的點。

本小說人物純屬虛構,與生者、逝者均無相似之處。愛德華與弗洛倫斯的飯店——即位於多塞特郡阿波茨伯裡以南逾一英裡,海灘停車場後的曠野上,占據地勢高處——並不存在。

伊·麥

[1] 切瑟爾海灘與弗利特環礁湖的東南端相接。

[2] 天文學術語,一種異常強烈的恒星形成的活動,發生時景象壯觀。

[3] 即二十世紀六十年代。

[4] 卡姆登區是倫敦的繁華地段,攝政運河(Regent's Canal)從該區流過。該區域是久負盛名的世界級搖滾勝地,充斥唱片店、表演場所及朋克打扮的搖滾青年。

[5] 法國地名,位於巴黎東南部上盧瓦河地區。

《在切瑟爾海灘上》